招标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西里17号楼1层、2层1485.8㎡房屋出租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5/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联系人程凯宇1381119119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西里17号楼1层、2层1485.8㎡房屋出租
项目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西里17号楼1层、2层1485.8㎡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3BJ1000653
出租方名称 北京市赛欧工贸有限公司赛欧宏大商业分公司
出租方承诺函
  •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本出租方拟出租本项目房屋,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房屋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6.如在项目进行中出现纠纷,我方将遵守《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接受北交所做出的中止或终结的决定。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房屋出租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挂牌价格 950000元/年 出租面积 1485.8平方米
租赁期 2年 房屋出租用途 商业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年05月25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3年05月31日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欧炳凤 / 联系电话:66295697 | 部门负责人:刘昕 / 联系电话:010-66295769
  •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披露信息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市赛欧工贸有限公司赛欧宏大商业分公司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
出租方联系人 程凯宇
出租方联系电话 13811191195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北京市市辖区
坐落位置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西里17号楼1层、2层
房屋使用现状 出租
建筑面积 1485.8平方米
房屋用途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决策类型 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赛欧工贸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租金估价情况 估价单位名称 北京市赛欧工贸有限公司赛欧宏大商业分公司 租金估价 1.5元/平方米/天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原合同租赁期于2023年5月 31日到期,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到期后新承租方需自行清退原租户,如原承租方未及时搬离,所导致新承租方产生损失,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无免租期,合同起租日为2023年6月1日,租金按起租日期由新承租方正常支付。 3.承租方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 4.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查看房产外部相关情况,房屋内部查看需提前预约。 5.意向承租方在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承租申请的同时须提交由出租方盖章、意向承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挂网附件)。意向承租方须提前预约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时间工作日9:00-1:30;13:30-17:00。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950000元/年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个
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 不含物业费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1485.8 租赁期 2年
起租日 2023年06月01日 免租期
租金调整方式 第2年涨幅100000元/年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1.租金按半年支付,预支付,上半年末月20日前支付下半年租金。 2.押金为2个月租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商业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1.承租方在对房屋装修改造前,须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施工改造方案,并按出租方要求提交相关施工单位手续。装修改造方案及相关图纸经出租方审核并同意后方可实施。依照有效的法律法规、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对房屋的装修、改造等需要有关行政机关批准的,承租方应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取得批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对承租房屋装修、改造完成后,应于竣工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竣工图纸、技术资料以及审批合格文件原件送交出租方存档备案。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接受出租方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须服从出租方管理并按出租方要求的施工时段进行施工。 2.合同终止时须将房屋恢复原状,或经出租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房屋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北京市注册登记并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途径):国家信用信息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1.对租赁面积内部资产需自行管理。 2.随时接受出租方(包括安全、消防、环保)例行检查工作。 3.经营使用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 4.承租方无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行为记录。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8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 保证金处置方式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保证金扣除条款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三、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四、项目图片
项目图片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五、项目附件
项目附件 附件: 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
附件: 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pdf
附件: 现场踏勘确认书(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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