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徽正能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5/01/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 号 | 当事人姓名 / 名称 地址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申请行政复议 / 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渠道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2025﹞马公管罚字第01-1号 | 安徽正能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雨山区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创业园 | 参加“黑白塘路(燕山路-张庄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时,与安徽正能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一致,均委托方丽进行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五项“从轻情形”之规定 | 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点五的罚款,即6986168.18×5.5‰=38423.92元 | 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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