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徽正能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5/0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


当事人姓名
/
名称
地址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申请行政复议
/
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渠道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2025﹞马公管罚字第01-1号

安徽正能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雨山区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创业园

参加“黑白塘路(燕山路-张庄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时,与安徽正能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一致,均委托方丽进行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五项“从轻情形”之规定

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点五的罚款,即6986168.18×5.5‰=38423.92元

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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