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澥浦镇湾塘村全域土地综合与生态修复工程(湾塘村一期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24-04-18 05: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镇海区澥浦镇湾塘村全域土地综合与生态修复工程(湾塘村一期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镇海区澥浦镇湾塘村全域土地综合与生态修复工程(湾塘村一期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以镇政发〔20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4-330211-04-01-489345,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大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镇海区澥浦镇湾塘村
主要建设内容:复垦面积为14.5443公顷,其中规划新增耕地面积13.8658公顷(水田),预设新增耕地质量等别为8等。
项目总投资:3371万元
招标控制价:24447334元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场地土方开挖、表土填筑及平整、田埂填筑、土壤培肥及土壤检测,灌溉、排水渠道铺设,田间机耕路修建,小型泵站、机耕桥建设及围堰等临时设施布置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镇海区澥浦镇湾塘村全域土地综合与生态修复工程(湾塘村一期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含图纸)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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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新建西路28号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4-8650520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大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朱一路2号6号楼4-2室
联 系 人:李嘉鑫、戴笑莹
联系电话:0574-87642587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