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昌吉阜康城关加油站重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8/06/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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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昌吉阜康城关加油站重建项目 | ||||||||||||||||||||||||||||||||||||
项目编号 | 2018-0236828-XJXS-0000484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站房:加油站新建站房160.56平方米,辅助用房70.92平方米,标准化便利店内外包装,站、辅助房(除便利店外)装饰装修、水电安装,暖采用电地暖。 2罐区及工艺: 4具40立方米双壁油罐、成品操作井、卸油口、渗漏检查井由施工单位安装(设备甲供),油气回收管道安装、通气管管道安装、卸油管道安装、安装双枪双油品潜泵型加油机4台。 3加油区:462平方米罩棚檐面包装,4个雨棚柱包装,立柱及雨棚铝塑板包装,加油岛4个(含防渗底座)。 4场地坪:砼220mm厚C30地坪2386.4平方米。 5围墙:新建实体围墙181米,铁艺围墙16米。 6其他:治安亭2座,室外电气安装、防雷防静电网布设、加油站信息化布线;加油站与室外给排水、电缆、采暖、电信网线、有线电视、电话线等对接安装,室外给水、排水、电缆等内容。 7拆除:拆除原有站房、罩棚、罐区、地坪、辅助用房等。 昌吉阜康城关加油站重建项目施工项目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及施工规范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昌吉阜康城关加油站重建项目施工图纸、图纸外工程量、工程量清单明细表】。包括设备及物料采购、所有的土建与安装工程施工,以及工程完工后配合业主进行相关试运行的工作、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本次招标不包含甲供设备但包含部分甲供设备安装费用(详见甲供设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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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投标方应具ISO9000及以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5年以上从事化工石油或房屋建筑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 对投标人拟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近2年内有承建加油站项目的业绩。 6 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证书(二级及以上)。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06-06 10: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06-10 1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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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8年6月6日10:30至2018年6月10日19:00(北京时间) 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到中国石油乌鲁木齐大厦3116室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天津北路西五巷99号)报名。 (1)投标人法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承揽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拟承揽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身份证; (4)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登记备案册; (5)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3个)。 (6)有效的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销售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证书。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06-29 10:30:00.0 | |||||||||||||||||||||||||||||||||||||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天津北路西五巷99号中石油乌鲁木齐大厦31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于2018年6月2日前提供人民币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不接受现金和支票。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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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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