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灭火器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69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灭火器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类型货物招标招标人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灭火器更新项目(项目编号:ZCZB-2023-A-18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委托,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灭火器更新项目实施采购。
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灭火器更新项目
2.项目编号:ZCZB-2023-A-188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灭火器 1批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一包灭火器 1批详见项目需求书5.696
三、项目预算
5.69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参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
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四)参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五)参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6月15日至06月25日,每日08: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1份)、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100元。
(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6月28日09:15-09:30,09:30截止收取响应文件。
2.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6月28日09:30。
3.磋商地点:天津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类型货物招标招标人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灭火器更新项目(项目编号:ZCZB-2023-A-18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委托,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灭火器更新项目实施采购。
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灭火器更新项目
2.项目编号:ZCZB-2023-A-188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灭火器 1批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一包灭火器 1批详见项目需求书5.696
三、项目预算
5.69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参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
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四)参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五)参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6月15日至06月25日,每日08: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1份)、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100元。
(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6月28日09:15-09:30,09:30截止收取响应文件。
2.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6月28日09:30。
3.磋商地点:天津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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