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银行系统设备软硬件版本升级之会计数据集中报送系统签名服务器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及项目采购信息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上海银行系统设备软硬件版本升级之会计数据集中报送系统签名服务器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诚邀合格供应商参与,并对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会计数据集中报送系统所用签名服务器使用年限已超过5年,已纳入我行软硬件版本升级工作,需采购2台签名服务器用于更新置换。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2020年01月0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

3、2020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签名服务器的销售案例。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5、本项目只接受产品制造商参与。产品制造商的产品须具有3C认证。(所提供产品3C认证中的生产者名称或制造商名称,须与本项目报名主体名称一致)

四、服务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1.功能要求

1)数字签名

签名服务器支持对数据、文件制作数字签名,签名结构符合PKCS#7标准;支持验证符合PKCS#7标准的签名结果。

签名服务器支持对数据制作数字签名,签名结构符合PKCS#1标准;支持通过证书导入、证书配置方式验证符合PKCS#1标准的签名结果。

-身份验证

使用证书进行数字签名,接收者可验证签名,而其他任何人都不能伪造签名。

-事后验证

使用证书进行完整数字签名,签名结果中包含签名时的全部证书状态信息,接收者可在生成后的任意时间验证,而其他任何人都不能伪造。

-数据完整性

对重要数据、文件制作数字签名,如果验证签名失败,说明数据的完整性遭到破坏。

-行为抗抵赖

 对操作行为(数据形式)制作数字签名,签名者事后不能否认自己的签名。

2)数字信封

签名服务器支持对数据、文件制作数字信封,信封结构符合PKCS#7标准;支持解密符合PKCS#7标准的信封结果。

-数据私密性

对重要数据、文件制作数字信封,通过双层加密技术来保障数据的私密性。

3)证书验证

签名服务器支持对签名、加密证书进行全面验证。可根据配置不同CA签发的根证书,验证证书的信任域;根据系统时间,验证证书的有效期。

4)双机热备与负载均衡

签名服务器内置双机热备系统,采用主备机模式,主机(处于工作状态的机器)与备机之间通过网口连接,用于监听对方机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当备机发现工作机停止工作时,通过自己的双机功能将主机的服务切换到备机,由备机继续提供服务。当主机恢复正常后,服务自动切回到主机,期间对业务无影响。

双机热备功能用于解决签名服务器的单点故障问题,为应用系统提供更可靠的签名、信封等服务。

5)配置管理

签名服务器支持WEB管方式,管理员通过浏览器登录到签名服务器,通过管理界面进行相关配置工作。

适配性

适配金电信息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的ACS综合前置系统软件产品。

2.技术指标

1) 配备2个1000M接口、采用安全操作系统、WEB管理配置界面。

2) 对外提供的数字签名、数字信封服务结构符合PKCS#7、PKCS#1标准。

3) 符合数字证书X509 v3标准。

4) 基于高强度的双向身份认证,确保管理者的合法身份。

5) 最大验证签名数>=3000笔/秒(SM2算法)。

6) 最大签名数>=3200笔/秒(SM2算法)。

7) 系统管理方式采用Web方式,管理员可以通过浏览器进行远程管理。

8) 自带双机热备份功能。

9 )实现多平台、多开发语言调用:提供JAVA、COM、C等多种类型的接口函数。

10)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业产品销售许可证(公安部监制);具备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

11)支持RSA、SM2密码算法。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相关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被授权人授权书有效原件(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下列14张查询截图,且查询页无不良记录,并加盖公章。

1. 

2020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2. 

2020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3. 

2020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4. 

2020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5. 

2020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6. 

2020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7. 

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8. 

2020年1月1日至今,法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9. 

2020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0. 

2020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1. 

2020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2. 

2020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3. 

2020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4. 

2020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4、包括但不限于符合征集要求的案例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客户证明等材料。材料必须含有如(项目/合同)名称、标的、盖章页等信息。请按以下格式提供清单(合同签署日期降序排列)。

发标企业

合同名称

合同签署日期

验收日期

 

 

 

 

5、【与本征集项目有关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证书名称

发证机关

证书内认定的级别

证书获得日期

 

 

 

 

6、本项目只接受产品制造商参与。产品制造商的产品须具有3C认证。(所提供产品3C认证中的生产者名称或制造商名称,须与本项目报名主体名称一致)

7、对下列事项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2)不存在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4)如中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8、公告发布起3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的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国家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人将拒绝接受。采购人仅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将有机会参与本项目的采购(符合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产品交采购人进行测试(如有),且通过测试)。

六、资料递交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委派授权代表按要求持供应商征集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平台递交。

(一)递交材料时间: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递交材料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4518号1号楼1708室。

七、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购信息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或相关部门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4518号1号楼1708室。

商务联系人:

田老师(021-20621327,tmj@bosc.cn)

技术联系人 :

孙老师(021-20621332,sunmh1@bosc.cn)

监督邮箱:caigouzhongxin@bosc.cn

 

    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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