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3-0466]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招标公告
质量检测车辆运输灌木本木面层压实度透水沥青前端设备温湿度砂表观密度传感器室外工程保温材料压碎值巡更终端电话机房屋建筑见证取样检测巡更管理系统巡更点有机肥料自动报警系统筛分析材料设备检测LED显示屏断裂伸长率盆花抽测砂浆建筑隔声性能断裂强度海绵城市检测建设用地建筑工程语言文字廉政责任书植物材料扩建工程工程建设建筑安装故障报警放疗中心颗粒级配通风与空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摄像机高压氧仓土击实试验手动报警按钮地下室侧壁防滑性园林绿化检测系统管理功能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效孔径全盐量细集料地下停车位全氮安装工程排水板网络设备地下室加固光纤特性交换机人防设备用房检查井盖环刚度信息发布系统火灾报警控制设备拆除工程设备安装绿化工程检测防雷接地装置检测停车场管理系统出入口监理台阶饰面后勤生活楼土石方电源系统光纤到户终端显示CRT投标文件解密医疗用房改造外科综合大楼电话插孔岗亭智能照明系统保水性水泥稳定碎石检测服务压碎指标会议系统扩声性能动物实验室等医疗研究用房建筑设备监控系统IBMS全磷备用发电机碎石级配实验附属用房嵌草砖吸水率消防设施检测招标文件编写第三方检测服务石油沥青光纤布线防雷与接地系统系统树池顶破强力空隙率管材外观综合布线系统道路检测烘箱试验乔木蓄电池组踏勘现场粗集料联动设备火灾探测器岭南医院二期建设改建工程充电设备检测仪器设备自动迫降重要设备抽查检验功能标志勘察抗压强度撕破强力医疗综合楼不间断电源装置改性沥青电源箱UPS电源泥块含量信息引导系统挤塑聚苯板系统检测耐磨性核医学区域显示器燃烧性能绿色屋顶冲击性能智能化检测种植土机械垂直渗透系数预留分布式能源站重复显示器控制箱加固工程亲水系数楼板抽检重要材料消防广播氯离子含量主控管理功能1系统透水水泥链路衰减稳压感染楼加固太平间台阶柱基出入口控制系统读卡器设备房声环境检测检测设备紧密密度加热安定性防水电梯手动建筑垃圾按系统全数检测各智能化系统含泥量施工配合比设计澄清联动柜控制器全钾防雷检测双绞线景观工程机房工程系统消防检测建安工程检测方案对绞电缆布线链路种植土检测抗折强度针片状颗粒透水混凝土照明回路虚拟呼叫器回填材料抽检矿粉电表显示检查每一保护区平面图的设置算术复核表检测技术服务污水处理站稳流DLP显示屏报告厅配套实施公用与辅助工程临床科研与转化中心面层弯沉值建筑材料拆除一期原生活楼工程分包土工布堆积密度水表承载能力有机质尺寸偏差透水系数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92645100100000
预算金额6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工2806885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景锋020-2806806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 | 房屋建筑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 | 项目编号 | JG2023-0466 |
招标单位 |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 |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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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3-02-08 0:00:00 | 2023-03-02 10:00:00 | |
投标登记 | 2023-02-08 0:00:00 | 2023-03-02 10:0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3-02-08 0:00:00 | 2023-03-02 10: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3-02-08 0:00:00 | 2023-03-02 10:0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3-02-08 0:00:00 | 2023-02-12 10:0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3-03-02 9:30:00 | 2023-03-02 10:00:00 | 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一阶段开标 | 2023-03-02 10:00:00 | 2023-03-02 11:30:00 | 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3-03-02 10:00:00 | 2023-03-02 10:3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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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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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招标公告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
- 项目编号:JG2023-046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8日 0时0分~2023年3月2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37.342223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要求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要求在营业期限内)。 3投标人(或联合体)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见证取样检测、道路检测、环境检测、智能化检测、园林绿化检测等),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4投标人(或联合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见证取样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5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投标登记前,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或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190.html) 8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要求签署盖章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和《投标申请人声明》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10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日 10时0分 - 2023年3月2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8日 0时0分 - 2023年3月2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3月2日 9时30分 - 2023年3月2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曾工
- 代理联系人:陈景锋
- 联系方式:020-28068066
- 代理联系方式:020-34801616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监督电话:28068854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招标公告扫描.pdf招标公告扫描.pdf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公告时间.docx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公告时间.docx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招标文件.docx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招标文件.docx
- 关于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稿)的复函(穗埔发改投批〔2020〕63号).pdf关于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稿)的复函(穗埔发改投批〔2020〕63号).pdf
- 关于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穗埔发改计〔2019〕11号).pdf关于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穗埔发改计〔2019〕11号).pdf
- SL202212190024-20230207110907.GZZB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已由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埔发改计〔2019〕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服务(智能化检测等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
2.1.2工程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86841平方米,在一期600张床位基础上,二期增加900张床位。具体包括:(1)扩建工程:二期规划扩建建筑面积198154平方米(包含拆除一期部分建筑后新建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2264平方米,建设医疗综合楼、外科综合大楼(住院部及医技部)、后勤生活楼、报告厅、临床科研与转化中心、高压氧仓,配套实施公用与辅助工程及室外工程;地下建筑面积65890平方米,建设放疗中心、核医学、动物实验室等医疗研究用房、太平间、污水处理站、停车位及人防设备用房,预留分布式能源站。(2)拆除工程:拆除一期原生活楼3324平方米。(3)改建工程:一期改造面积25828平方米,其中对感染楼加固更新2740平方米,一期部分地下室加固3000平方米,其他一期医疗用房改造20088平方米。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93号。
2.1.4工程投资额:项目估算总投资1499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31422万元,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费用约为3373422.23元。
2.1.5资金来源:已落实,100%区财政资金。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第三方检测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化检测、防雷接地装置检测、消防设施检测、道路检测、绿化工程检测、声环境检测、海绵城市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的项目。具体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所进行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如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4)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
(5)负责检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6)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项目检测清单》中没有的检测项目,且投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报招标人批准后,由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投标人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具体以招标文件(含《项目检测清单》)、施工图纸、检测方案为准。
2.2.3服务期限: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竣工验收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2.2.4检测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373422.23元。本项目实行双限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能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同时,各项单价报价不能高于对应的综合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项目检测清单》),否则均作为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要求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要求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或联合体)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见证取样检测、道路检测、环境检测、智能化检测、园林绿化检测等),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4投标人(或联合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见证取样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3.5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7投标登记前,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或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190.html)
3.8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要求签署盖章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和《投标申请人声明》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10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为发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3年2月8日00时00分至2023年3月2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2月8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3月2日10时00分。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5.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3年3月2日09时30分至2023年3月2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5开标时间:2023年3月2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
5.6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附三楼
联系人:曾工电话:020-2806806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兴大道457号
联系人:陈工电话:020-34801616、13928870338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附三楼
联系人:曾工电话:020-28068066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8日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
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已由广州市黄埔
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埔发改计(2019)11号文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
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服务(智能化检测等部分)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
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
2.1.2工程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86841平方米,在一期600张床位基
础上,二期增加900张床位。具体包括:(1)扩建工程:二期规划扩建建筑面积
198154平方米(包含拆除一期部分建筑后新建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2264
平方米,建设医疗综合楼、外科综合大楼(住院部及医技部)、后勤生活楼、报
告厅、临床科研与转化中心、高压氧仓,配套实施公用与辅助工程及室外工程;
地下建筑面积65890平方米,建设放疗中心、核医学、动物实验室等医疗研究用
房、太平间、污水处理站、停车位及人防设备用房,预留分布式能源站。(2)拆
除工程:拆除一期原生活楼3324平方米。(3)改建工程:一期改造面积25828
平方米,其中对感染楼加固更新2740平方米,一期部分地下室加固3000平方米,
其他一期医疗用房改造20088平方米。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93号。
2.1.4工程投资额:项目估算总投资1499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31422
万元,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费用约为3373422.23元。
1
2.1.5资金来源:已落实,100%区财政资金。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第三方检测工作,
具体以施工图纸、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
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化检测、防雷接地装置检测、消防设施检测、道路检测、
绿化工程检测、声环境检测、海绵城市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
必须检测的项目。具体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服务范
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所进行的协
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如申报检测技术成果
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
且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
单位、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
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的工作,
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4)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
(5)负责检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
理要求。
(6)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
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项目检测清单》中没有的检测项目,且投标人也
具备相应资质,则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
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报招标人批准后,由
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投标人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
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具体以招标文件(含《项目检测清单》)、施工图纸、检测方案为准。
2.2.3服务期限: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
2
实际施工及竣工验收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2.2.4检测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373422.23元。本项目实行双限价,
即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能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同时,各项单价报价不能高于对
应的综合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项目检测清单》),否则均作为无
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
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要求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要求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或联合体)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
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见证取样检测、道路检测、环境
检测、智能化检测、园林绿化检测等),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
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
条件。
3.4投标人(或联合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
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见证取样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3.5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
申请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7投标登记前,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
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或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
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
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
3
ost_8077190.html)
3.8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
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要求签署
盖章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主办方)
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
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
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
将被拒绝。
(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和《投标申请人声明》需由联合
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
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
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
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
可。
3.10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
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
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
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
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
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
布,视为发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
4
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3年2月日00时00分至2023年月
日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2月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
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
服务指南。
5.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3年月日_时_分至2023
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电
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
否可以读取。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
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
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5开标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
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
5.6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
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
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
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
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附三楼
联系人:曾工电
话:020-2806806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兴大道457号
联系人:陈工电话:020-34801616、13928870338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附三楼
联系人:曾工电
话:020-28068066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
营管理有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
月3年
司
长
6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
重要提示
本项目实施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先认真阅读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目录
第一卷4
第一章招标公告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1.总则13
2.招标文件15
3.投标文件16
4.投标18
5.开标19
6.评标19
7.合同授予20
8.纪律和监督21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22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3
评标办法前附表23
附表一:形式评审表26
附表二:资格评审表27
附表三:响应性评审表28
附表四:综合评分表29
附表五:算术复核表32
附表六:报价得分计算表33
1.评标方法34
2.评审标准34
3.评标程序3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7
第二卷53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53
第三卷5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7
一、投标函及其附表60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62
三、投标保证金63
四、投标报价书64
五、资格审查资料86
六、类似项目业绩表92
七、投标人信誉证明材料93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人员资格证明材料94
九、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96
十、检测方案97
十一、其他资料98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附三楼联系人:曾工电话:020-28068066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兴大道457号联系人:陈工电话:020-34801616、13928870338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招标公告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限 | 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竣工验收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检测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修改:(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形式: /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
形式: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合同版本、最高投标限价等)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我是投标人”→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
3.2.3 | 报价方式 | 本项目实行综合单价包干。(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373422.23元。本项目实行双限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能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同时,各项单价报价不能高于对应的综合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项目检测清单》),否则均作为无效标处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投标金额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价不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一、本项目实行双限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能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同时,各项单价报价不能高于对应的综合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项目检测清单》),否则均作为无效标处理。二、投标报价及费用计算方式:1.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2.招标人提供《项目检测清单》,各投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编制检测方案,并按照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检测清单》进行报价,实行投标综合单价包干,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道路检测、智能化检测、园林绿化检测等检测综合单价取费原则:(1)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埔财[2020]373号)及《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咨询服务类合同结算编审指引》穗开建管[2021]33号(其中单价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下浮),以招标人审定为准。(2)预算价中的综合单价已包括了为完成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要求的所有材料设备检测项目所发生的劳务(含技术人员)、材料、机械(含各种车辆、仪器设备、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费)、差旅交通费、临时设施费、检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就餐费、住宿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保险费、相关协调费及其他实物和技术工作收费等全部相关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请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不予另行计算。工程量按经发包人核定的实际发生量计取(如超出检测规范或相关文件规定的工程量,不予结算)。最终检测综合单价和结算总价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为准。三、成本警戒价为2698737.78元(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0%设置)。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总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投标保证金额度:人民币5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方式提交的,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具体操作步骤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流程。2.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投标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在开标前不需要提交纸质原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险等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完成评标后,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纸质原件给招标代理单位,纸质原件将在网上公示。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具体操作步骤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指引。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1、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不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以上内容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依据;2、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5款规定;3、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该项内容投标人无需提供,以本项目资格审查时相关网页公布名单为准。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年至/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年/月/日至今(完成时间以检测报告为准)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人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
4.2.2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 | 1.递交方式: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或补充公告(如有)的相关信息,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指定开标室,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
5.2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总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其电子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 3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3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款的10%■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递交的电子光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10.2 | 招标失败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若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该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
10.3 | 其他费用 | 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按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10.4 | 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情况 |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2.投标人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的;3.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 |
10.5 | 其他 | 1.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如有)、图纸(如有)等招标资料全部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具体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4.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补送一正一副正式书面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电子文件光盘给招标人。5.招标人将时时核对以下内容:(1)中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2)中标人是否有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如核实存在上述任一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
10.6 | 投标人是否参加开标 |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
10.7 | 代建单位 | 如本工程委托代建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则可由代建单位作为发包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检测服务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2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检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对于非主要检测工作,中标人不具备资质的,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分包的检测工作不得再次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其附表;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投标报价书;
(5)资格审查资料;
(6)类似项目业绩表;
(7)投标人信誉证明材料;
(8)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人员一览表”和“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人员简历表”等资料);
(9)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10)检测方案;
(11)其他资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书。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书”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提交检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要求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要求在营业期限内);提交投标人具有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3.5.2“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对于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方都要分别提交;成员方提交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可以由本单位法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也可以由主办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同时要求盖成员方投标单位公章)。
3.5.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不含子公司)为其购买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所在月的前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
3.5.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或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提交相关网页截图。
3.5.5“联合体协议书”(独立投标人不需要提交;要求联合体投标人提交,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5.6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审资料(如有)。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6)开标结束。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其电子投标文件。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或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在本项目开标过程中在线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前一~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若投标总报价也相等,以检测方案得分高的优先;若检测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资质证书一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名称须和相应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资质证书的名称一致。 |
投标函及其附表签字盖章 | 投标函及其附表格式及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投标函附表”“投标报价书”“投标申请人声明”“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的规定。 | ||
备选投标方案 | 没有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 | / |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 ||
不良记录 |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规定;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规定; |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A企业综合实力部分:60分B技术方案部分:20分C投标报价部分:20分D其他因素部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注:1)投标人综合得分为各评委A+B+C的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人综合得分权重90%;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权重10%;投标人总得分=综合得分(满分100分)×综合得分权重+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满分100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权重。综合得分乘权重后最高得分为90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乘权重后最高得分为10分。) | |
2.2.2 | 评标参考价计算方法 |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5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参考价;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或等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参考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有效投标总报价-评标参考价)/评标参考价×100%(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2.2.4(1) | 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
投标人信誉综合评价 |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 ||
拟投入人员综合水平 |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 ||
2.2.4(2) | 技术方案评分标准 | 拟投入检测设备计划 |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
检测方案 |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 ||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以评标参考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总报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20分;有效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参考价之差,每上偏1%扣1.0分,下偏1%扣0.5分;最多减至0分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取广州市检测单位诚信评价中60日诚信分得分,在广州市检测单位诚信评价系统中直接查询,查询网址:https://rhjg.gzcqs.com/evaluationPage。若评标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的网址为准。得分以投标截止当天查询为准。若投标人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为准。 |
附表一:形式评审表
形式评审表
编号 | 投标人名称评审项目 | |||||
1 | 投标人名称: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资质证书一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名称须和相应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资质证书的名称一致。 | |||||
2 | 投标函及其附表签字盖章:投标函及其附表格式及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
3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投标函附表”“投标报价书”“投标申请人声明”“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的规定。 | |||||
4 | 备选投标方案:没有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5 | 投标人机器码: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附表二:资格评审表
资格评审表
编号 | 投标人名称审查项目 |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
2 |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要求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要求在营业期限内)。 | |||
3 | 投标人(或联合体)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见证取样检测、道路检测、环境检测、智能化检测、园林绿化检测等),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 |||
4 | 投标人(或联合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见证取样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 |||
5 |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6 |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或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190.html) | |||
7 |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
8 |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 |||
9 |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要求签署盖章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2)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和《投标申请人声明》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 |||
10 |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附表三:响应性评审表
响应性评审表
编号 | 投标人名称评审项目 | |||||
1 | 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2 |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规定; | |||||
3 | 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规定; | |||||
4 |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规定; | |||||
5 |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规定; | |||||
6 |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规定; | |||||
7 | 串通投标情形: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附表四:综合评分表
项目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60分) | 类似项目业绩(10分) | 投标人从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合同金额200万或以上的类似检测业绩,每个得2分,最多得10分。 | |
投标人信誉综合评价(20分) | 1、投标人同时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证书(CNAS)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且均在有效期内的,得8分;只具备前述证书其中之一,且在有效期内的,得4分;不具备前述证书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8分。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获得科学技术奖励证书:(1)获得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证书(不限等级),或获得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励证书(特等奖或一等奖)的,得5分;(2)获得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励证书(二等奖)的,得3分;(3)获得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励证书(三等奖)的,得1分。(4)获得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励证书(不限等级)的,得0.5分。(5)没有获得上述科学技术奖励证书,不得分。按投标人获得的最高等级科学技术奖励证书只计算一次得分,不累计计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3、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前述5项证书的,得7分;具有前述任4项证书的,得5分;具有前述任3项证书的,得3分;具有前述任2项证书的,得1分;具有前述任1项证书的,得0.5分;不具有前述证书的不得分;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本小项最多得7分。上述3项合计最多得20分。 | ||
拟投入人员综合水平(30分) | 项目负责人要求(5分) | 1、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得2分;没有前述证件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上述2项合计最多得5分。 | |
技术负责人要求(5分) | 1、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得2分;没有前述证件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上述2项合计最多得5分。 | ||
主要技术人员要求(20分) |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外)中:(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的,每一人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10分;(2)上述持有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当中,同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一人加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每一人加0.5分;每一个人按其具有的最高职称等级只计算一次加分,不累计计分。本小项最多得10分;上述2项合计最多得20分。 | ||
技术方案评分标准(20分) | 拟投入检测设备计划(10分) | 【优】拟投入检测设备先进、配备合理,完全满足检测和服务期要求,得8-10分;【良】拟投入检测设备先进、配备较合理,能较好满足检测和服务期要求,得4-7分;【中】拟投入检测设备先进、配备基本合理,能基本满足检测和服务期要求,得1-3分;【差】设备不能满足检测需要和服务期要求,得0分。 | |
检测方案(10分) | 【优】检测工作的程序与方案详细、具体,内容齐全,能满足用户需求,有合理可行的保证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确保措施,得8-10分。【良】检测工作的程序与方案内容齐全,基本满足要求,检测方法符合检测要求,得4-7分;【中】检测工作的程序与方案不够全面具体,可行性低,得1-3分。【差】检测方案内容阐述缺项,检测程序不满足要求,得0分。 |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 | 投标报价(20分) | 以评标参考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总报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20分;有效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参考价相比,每上偏1%扣1.0分,下偏1%扣0.5分;最多减至0分止。本项最多得20分,最少得0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说明:
1、类似检测业绩:指包含本项目检测内容一项或多项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需同时提供检测报告关键页、检测服务合同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提供的检测服务合同金额为准。未提供上述资料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投标人信誉:
2.1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证书(CNAS)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要求提供证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未提供上述资料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2科学技术奖励证书:要求提供奖励证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相关科学技术奖励证书须由国家政府部门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颁发。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未提供上述资料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3管理体系认证: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未提供上述资料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拟投入人员综合水平:
3.1项目负责人:要求提供居民身份证、职称证、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如有)、投标人(不含子公司)为其购买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所在月的前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
3.2技术负责人:要求提供居民身份证、职称证(如有)、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如有)、投标人(不含子公司)为其购买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所在月的前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
3.3主要技术人员:要求提供居民身份证、职称证(如有)、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如有)、投标人(不含子公司)为其购买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所在月的前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
3.3以上所有人员不得重复计分。未提供上述资料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4、拟投入检测设备:要求提供检测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检定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供上述资料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5、若投标人为联合体,上述评分依据以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提供的资料为准。
6、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7、投标人提供的网页信息截图或证明材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网页信息截图或证明材料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附表五:算术复核表
算术复核表
项目名称: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投标报价A | 算术复核后投标报价B | 误差率r=︱A-B︳/ A *100%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附表六:报价得分计算表
报价得分计算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总报价(元) | |||||||||||
评标参考价(元) | |||||||||||
偏差(%) | |||||||||||
减分 | |||||||||||
得分 |
评委签名:日期: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前一~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若投标总报价也相等,以检测方案得分高的优先;若检测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企业综合实力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参考价计算
评标参考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4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详细评审。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名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在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过程中,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相应阶段的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综合实力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总得分=(A+B+C)*90%+D*10%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穗开建管综[2023]号
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
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服务单位):
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月日
签订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甲方: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乙方:*****
鉴于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称甲方)就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人为*****(下称乙方),甲方与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
1、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关于本工程的有关文件;
2、本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其补充协议;
3、中标通知书;
4、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
5、第三方检测服务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
6、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
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合同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乙方应无条件执行。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
2、项目地点:*******
3、服务目标: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检测规范对甲方委托的服务项目进行检测,确保工程质量。
4、从乙方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5、监理单位:*********
三、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1、检测服务的工作内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工作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智能化检测、防雷接地装置检测、消防设施检测、道路检测、绿化工程检测、声环境检测、海绵城市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第三方检测工作,具体检测项目以本项目清单、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所进行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如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4)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
(5)负责检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6)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项目检测清单》中没有的检测项目,且投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报招标人批准后,由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投标人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具体以招标文件(含《项目检测清单》)、施工图纸、检测方案为准。
2、技术要求
(1)乙方的检测工作必须满足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检测规范、强制性标准。
(2)乙方除按要求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检测工作外,还应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甲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乙方需在合同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
(3)本招标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乙方需在合同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
(4)负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报送,乙方已在合同清单单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质量检测实施方案。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解决检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协助乙方设备进、退场。
4、指定专人或委托相关单位对乙方现场检验进行旁站式监督,对乙方按要求完成的工作量予以签字确认。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开展检测工作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检测实施方案,经施工单位复核、监理单位及甲方审核确定后执行。如甲方要求乙方对检测实施方案进行调整,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调整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要求完成调整并重新报甲方审核。
2、对需要抽查检验的项目,由乙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向甲方递交抽查申请单,经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后执行现场见证抽检。
3、乙方应组织技术人员、仪器设备按甲方要求进场,并按本合同约定及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任务通知、技术要求进行检测工作,向甲方提交检验报告。
4、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场地等工作条件不符合约定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检验工期可得顺延;超过3个工作日未通知甲方的,视为其对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予以认可,检验工期不得顺延。
5、乙方在现场检验过程中,发现检验结果异常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如当场无法得出结论而经分析后得出的结果异常时,应在检验结束后的2个日历日内通知甲方。
6、在现场工作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
7、负责检测过程和检测设备、人员的进退场以及检测用水电使用费。
8、保证检测成果的公正性、准确性、及时性,保证检测工作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9、检测报告盖有检验检测报告专用章、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的计量认证合格“CMA”标志,盖章后的检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力。
10、在检测工作中,乙方应按安全防护有关规定进入现场作业,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11、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施工质量抽查监督及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甲方确认需增加检测项目,且乙方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甲方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检测报告。乙方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报甲方批准后,由乙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乙方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1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依据施工图及相关检测验收规范,编制检测方案和工程量清单,以满足施工质量抽查监督、各单项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及区质检站等政府职能部门要求为前提,合理编制,不可擅自虚增检测项目和工作量,否则不予结算。检测方案需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代建单位(如有)和建设业主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检测项目及工作量按实结算。
五、服务周期
1、从乙方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及验收时间,乙方需配合甲方的调整作出相应的执行计划。
六、检测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8、《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9);
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20);
10、《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12、《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2009);
13、《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2009);
14、《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2008);
15、《风机盘管机组》(GB/T19232-2019);
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1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
1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
2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2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
2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16);
23、《智能建筑工程检测规程》(CECS182-2005);
2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
25、《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
26、《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644-2006);
27、《基于以太网技术的局域网(LAN)系统验收测试方法》(GB/T21671-2018);
28、《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A/T394-2002);
29、《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GB/T4959-2011);
30、《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测量规范》(GB/T50525-2010);
31、《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测试方法》(SJ/T11281-2017);
32、《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2011);
33、《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15);
34、《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
35、《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47-2012);
36、《光纤试验方法规范第22部分:尺寸参数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长度》(GB/T15972.22-2008);
37、《光纤试验方法规范第40部分:传输特性和光学特性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衰减》(GB/T15972.40-2008);
38、《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
39、《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
40、《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1、《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
42、《园林绿化木本苗》(CJ/T24-2018);
4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44、《有机肥料》(NY/T525-2021);
45、广东标准《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DBJ/T15-110-2015);
46、广东标准《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15-65-2021);
47、广州市标准《园林绿化植物材料》(DB4401/T37-2019);
48、广州市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DB440100/T114-2007);
49、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其他有关检测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标准。实际检测依据以实施检测时国家及地方发布的最新规范、标准及规定为准。
七、技术服务成果的提交
1、乙方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交有效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分为初步报告和最终报告)。初步报告应在每次检测后3天内提交给甲方,一式三份。最终报告应在每次检测后7天内提交,一式十份。最终报告需加盖检测报告专用章和计量认证章(CMA章);检测报告签认人员的检测资格证书必须在乙方处注册。
2、所有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范、标准。
八、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价暂定为投标报价,即人民币:元(大写:)。
检测计费表:
注:所有检测项目均需报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
2、计费标准
(1)招标检测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按中标综合单价。
(2)招标检测清单外新增项目综合单价,根据黄埔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埔财[2020]373号)及《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咨询服务类合同结算编审指引》穗开建管[2021]33号(其中单价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下浮20%计取。最终检测综合单价和结算总价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为准。
3、本工程预算价中的综合单价已包括了为完成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要求的所有材料设备检测项目所发生的劳务(含技术人员)、材料、机械(含各种车辆、仪器设备、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费)、差旅交通费、临时设施费、检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就餐费、住宿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保险费、相关协调费及其他实物和技术工作收费等全部相关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4、结算方式
按经甲方审核后的预算综合单价【单项工程检测服务合同综合单价包干(其中综合单价中含子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实际实施的子项目单价计算)】,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并经甲方审核同意。预算书没有开列但实际已实施的检测项目,按合同中约定的计费标准确认检测项目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结算价为准。
5、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可向甲方申请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20%,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款项申请手续并审核确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且财政拨款到位后支付。
(2)每季度支付一次检测费用,乙方完成各分项检测工作并提交符合要求的检测成果报告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该分项检测工作实际金额的80%(即实际工程量乘以经甲方审核的综合单价)作为本合同检测服务进度款(前期已付预付款转作甲方已付进度款),且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暂定总价的80%。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款项申请手续并审核确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且财政拨款到位后支付。
(3)本合同全部检测技术服务工作完成,乙方向甲方报送符合要求的检测成果报告及完整的合同结算资料,经区财政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最终结算价款后,甲方应该在收到乙方款项申请手续并审核确认之日十个工作日内且财政拨款到位后一次付清结算余款给乙方。
九、知识产权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十、违约责任
1、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擅自解除合同者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价20%的违约金。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还需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支付时间约定,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逾付款项的20%。本工程属财政投资,因受政府财政投资控制,在甲方按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支付手续报财政审批后,由于财政审批导致支付时间延长时,不属甲方违约。
3、如因乙方失误或报告情况失实造成甲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检测工作或提交检验报告,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累计逾期10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由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不准确,乙方应无偿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予以完善,由此造成延迟交付的,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4点的约定处理。
十一、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对于非主要检测工作,乙方不具备资质的,经甲方同意后可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分包的检测工作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与第三方检测单位应对该检测结果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如乙方及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存在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经甲方核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如乙方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的,经甲方核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如本合同需缴纳合同印花税,乙方需在有关税务部门规定期限及结清本合同费用前,代缴按规定属甲方缴纳的部分,代缴后甲方按代缴金额实报实销。乙方未按规定期限代缴印花税的,因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承担。
5、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十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副本八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甲方: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乙方:
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附件1: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
工程项目地址:广州市黄埔区
甲方: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过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及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过程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责任书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本廉政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本廉政责任书的有效期与合同的有效期相同。
第七条本廉政责任书的份数与合同份数相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第二卷
委托人要求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
1.2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86841平方米,在一期600张床位基础上,二期增加900张床位。具体包括:(1)扩建工程:二期规划扩建建筑面积198154平方米(包含拆除一期部分建筑后新建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2264平方米,建设医疗综合楼、外科综合大楼(住院部及医技部)、后勤生活楼、报告厅、临床科研与转化中心、高压氧仓,配套实施公用与辅助工程及室外工程;地下建筑面积65890平方米,建设放疗中心、核医学、动物实验室等医疗研究用房、太平间、污水处理站、停车位及人防设备用房,预留分布式能源站。(2)拆除工程:拆除一期原生活楼3324平方米。(3)改建工程:一期改造面积25828平方米,其中对感染楼加固更新2740平方米,一期部分地下室加固3000平方米,其他一期医疗用房改造20088平方米。
1.3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93号。
1.4工程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1499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31422万元,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费用约为3373422.23元。
1.5本次招标服务期:
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竣工验收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1.6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检测标准。
2.检测范围及内容:
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第三方检测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化检测、防雷接地装置检测、消防设施检测、道路检测、绿化工程检测、声环境检测、海绵城市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的项目。具体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所进行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如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4)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
(5)负责检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6)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项目检测清单》中没有的检测项目,且投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报招标人批准后,由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投标人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具体以招标文件(含《项目检测清单》)、施工图纸、检测方案为准。
3.检测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8)《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9);
(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20);
(10)《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12)《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2009);
(13)《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2009);
(14)《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2008);
(15)《风机盘管机组》(GB/T19232-2019);
(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1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
(1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
(2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2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
(2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16);
(23)《智能建筑工程检测规程》(CECS182-2005);
(2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
(25)《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
(26)《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644-2006);
(27)《基于以太网技术的局域网(LAN)系统验收测试方法》(GB/T21671-2018);
(28)《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A/T394-2002);
(29)《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GB/T4959-2011);
(30)《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测量规范》(GB/T50525-2010);
(31)《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测试方法》(SJ/T11281-2017);
(32)《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2011);
(33)《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15);
(34)《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
(35)《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47-2012);
(36)《光纤试验方法规范第22部分:尺寸参数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长度》(GB/T15972.22-2008);
(37)《光纤试验方法规范第40部分:传输特性和光学特性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衰减》(GB/T15972.40-2008);
(38)《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
(39)《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
(40)《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1)《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
(42)《园林绿化木本苗》(CJ/T24-2018);
(4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44)《有机肥料》(NY/T525-2021);
(45)广东标准《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DBJ/T15-110-2015);
(46)广东标准《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15-65-2021);
(47)广州市标准《园林绿化植物材料》(DB4401/T37-2019);
(48)广州市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DB440100/T114-2007);
(49)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其他有关检测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标准。实际检测依据以实施检测时国家及地方发布的最新规范、标准及规定为准。
4.服务要求:
(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符合本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及其它相关等规范进行检测和判定,出具完整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经检测人员签字、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
5.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1.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施工质量抽查监督及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检测项目,且投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报招标人批准后,由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投标人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2.检测方案及工作量:在施工过程中,检测服务单位依据施工图及相关检测验收规范,编制检测方案和工程量清单,以满足施工质量抽查监督、各单项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及区质检站等政府职能部门要求为前提,合理编制,不可擅自虚增检测项目和工作量,否则不予结算。检测方案需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代建单位(如有)和建设业主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检测项目及工作量按实结算。
3.其他详见本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和本工程委托检测合同的相关约定。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
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其附表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报价书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类似项目业绩表
七、投标人信誉证明材料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九、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十、检测方案
十一、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其附表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
1.在仔细分析研究了贵单位提供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愿意以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作为项目名称服务费的总价,并遵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承担全部服务任务工作。
2.我方确认的投标函是我单位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如果贵单位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开始本工程的检测工作并按投标书中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任务。
4.我方同意在从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将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5.在合同协议制定和签署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认的补充、修正或澄清文件及其他文件和附件应成为约束贵、我双方的合同文件。
6.我们理解,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文件或可能接受其他任何投标文件,同时也理解,贵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技术职称: 专 业: | |
2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3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4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检测标准。 | |
5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小写: | 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
6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单位:(盖章)年月日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单位:(盖章)年月日
注:按提供的该表格格式填写,或使用工商管理(市场监督)部门的格式填写。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有效期限: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授权单位:(盖章)年月日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有效期限: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授权单位:(盖章)年月日
注:按提供的该表格格式填写,或使用工商管理(市场监督)部门的格式填写。
三、投标保证金
注: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方式提交的,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具体操作步骤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流程。
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投标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在开标前不需要提交纸质原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险等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完成评标后,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纸质原件给招标代理单位,纸质原件将在网上公示。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具体操作步骤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指引。
四、投标报价书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
(智能化检测等部分)
投标报价书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报价说明
1、在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文件、技术资料后,我方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投标总报价为(大写)(小写),具体详见投标报价汇总表及各分项投标报价表。
2、所有附件均为我们报价书的组成部分,我们理解招标人并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价或招标人可能收至的任何报价书的约束。
3、本报价金额为人民币。
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由投标人自行填写)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
项目检测清单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智能化检测等部分)
投标报价汇总表
序号 | 检测项目 | 最高限价金额(元) | 投标报价(元) |
1 | 智能化检测 | 765562.40 | |
2 | 防雷接地装置检测 | 610080.00 | |
3 | 消防设施检测 | 621159.83 | |
4 | 道路检测 | 48920.00 | |
5 | 绿化工程检测 | 136610.00 | |
6 | 声环境检测 | 169120.00 | |
7 | 海绵城市检测 | 1021970.00 | |
合计(元) | 3373422.23 |
智能化检测投标报价表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数量 | 单位 | 工程总量 | 抽检比例依据 | 综合单价限价(元) | 投标报价 | 备注 |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综合布线系统 | 双绞线电气性能 | 1,161 | 点 | 11,608 | CECS 182:2005 9.3.2 对绞电缆布线链路的测试应全数检测。竣工验收需要抽验时,数量不应少于10%。 | 24.00 | ||||
2 | 光纤特性 | 2,836 | 芯 | 2,836 | CECS 182:2005 9.4.2 光纤布线应全部检测。 | 32.00 | |||||
3 | 计算机网络系统 | 交换机 | 279 | 链路 | 279 | CECS 182:2005 5.2.2 网络设备应全数检测。 | 120.00 | ||||
4 | 视频监控系统 | 摄像机 | 233 | 台 | 1,161 | CECS 182:2005 8.3.2 前端设备抽检的数量不应低于设备总数的20%,且不少于3台。 | 480.00 | ||||
5 | 系统管理功能 | 1 | 项 | 1 | 1600.00 | ||||||
6 | 入侵报警系统 | 探测器/按钮 | 32 | 台 | 158 | CECS 182:2005 8.4.2 探测器抽检的数量应不低于20%且不少于3台。 | 200.00 | ||||
7 | 系统管理功能 | 1 | 项 | 1 | 1600.00 | ||||||
8 | 出入口控制系统 | 读卡器 | 79 | 台 | 394 | CECS 182:2005 8.5.2 前端设备抽检的数量不应低于各类设备总数的20%且不少于3台。 | 240.00 | ||||
9 | 系统管理功能 | 1 | 项 | 1 | 1600.00 | ||||||
10 | 巡更管理系统 | 巡更点 | 35 | 点 | 171 | CECS 182:2005 8.6.2 巡更终端抽检的数量应不低于20%且不少于3台。 | 96.00 | ||||
11 | 系统管理功能 | 1 | 项 | 1 | 1600.00 | ||||||
12 | 停车场管理系统 | 出入口 | 3 | 套 | 3 | CECS 182:2005 8.7.2 停车场(库)管理系统应全数检测。 | 480.00 | ||||
13 | 系统管理功能 | 1 | 项 | 1 | 1600.00 | ||||||
14 | 会议系统 | 扩声性能 | 25 | 间 | 25 | CECS 182:2005 4.3.2 按系统全数检测。 | 4000.00 | ||||
15 | 信息发布系统 | LCD、DLP显示屏等 | 23 | 台 | 228 | GB 50339-2013 14.0.2信息引导系统应以系统功能检测为主,图像质量主观评价为辅;14.0.4 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检测时,应检测显示性能,且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前端设备抽检10%。 | 480.00 | ||||
16 | LED显示屏(全彩) | 20.90 | ㎡ | 20.90 | 1200.00 | ||||||
17 | 系统管理功能 | 1 | 系统 | 1 | GB 50339-2013 3.3系统检测,系统检测应在系统试运行合格后进行。 | 1200.00 | |||||
18 | 排队叫号系统 | 虚拟呼叫器 | 38 | 台 | 186 | CECS 182:2005 8.4.2 探测器抽检的数量应不低于20%且不少于3台。 | 200.00 | ||||
19 | 显示屏 | 19 | 台 | 186 | 前端设备抽检10%。 | 480.00 | |||||
20 | 系统管理功能 | 1 | 项 | 1 | 系统功能全检。 | 1600.00 | |||||
21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 通风与空调系统 | 温湿度 | 15 | 台 | 75 | CECS 182:2005 6.2.2 对每类机组应按总数的20%,且不得小于5台。 | 400.00 | |||
22 | 传感器 | 43 | 台 | 215 | 360.00 | ||||||
23 | 智能照明系统 | 照明回路 | 112 | 回路 | 556 | CECS 182:2005 6.4.2 按照明回路总数的20%抽检,且不得少于10路。 | 360.00 | ||||
24 | 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 | —— | 42 | 台 | 42 | CECS 182:2005 6.8.2 全部检测。 | 240.00 | ||||
25 | 能源计费系统 | 水表 | 11 | 台 | 110 | CECS 182:2005 13.4.3 每类表具总数达到100个及以上的按10%抽检,少于100个的抽检10个。 | 240.00 | ||||
26 | 电表 | 35 | 台 | 349 | 240.00 | ||||||
27 | 主控管理功能 | 1 | 系统 | 1 | 1600.00 | ||||||
28 | 设备安装质量 | 电源箱、控制箱 | 5 | 个 | 43 | 前端设备抽检10%。 | 360.00 | ||||
29 | IBMS智能化集成系统 | 1 | 项 | 1 | 按系统全数检测。 | 12000.00 | |||||
30 | 电源系统 | UPS电源 | 3 | 系统 | 3 | CECS 182:2005 11.2.2 稳压、稳流、不间断电源装置和蓄电池组和充电设备应全数检测。 | 4000.00 | ||||
31 | 防雷与接地系统 | 系统功能 | 2 | 系统 | 2 | CECS 182:2005 11.3.2 各智能化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全数检测。 | 4000.00 | ||||
32 | 机房工程 | 系统功能 | 2 | 系统 | 2 | CECS 182:2005 12.2 智能化系统机房应全数检测。 | 4000.00 | ||||
33 | 光纤到户 | 全程链路衰减 | 2,836 | 芯 | 2,836 | CECS 182:2005 9.4.2 光纤布线应全部检测。 | 64.00 | ||||
合计(元) |
防雷接地装置检测投标报价表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数量 | 单位 | 工程总量 | 综合单价限价(元) | 投标报价 | 备注 |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建筑物防雷接地装置 | 接地电阻 | 2542 | 点 | 2542 | 240.00 |
消防设施检测投标报价表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限价(元) | 投标报价 | 备注 |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自动报警系统 | |||||||
1 | 火灾报警控制设备 (安装、配线、供电、自检、记忆、显示、打印、故障报警、消音、复位、主备电源转换、火警优先) | 套 | 1 | 800.00 | |||
2 | 终端显示CRT(UPS供电、显示检查每一保护区平面图的设置) | 套 | 1 | 640.00 | |||
3 | 区域显示器或重复显示器(接线、报警、显示、消音、复位、二次火警功能) | 套 | 87 | 240.00 | |||
4 | 联动柜控制器(自动、手动控制功能、反馈信号、主备电自动切换、功能标志) | 台 | 1 | 480.00 | |||
5 | 联动设备点 | 区 | 105 | 40.00 | |||
6 | 手动报警按钮(警铃、报警、反馈及联动) | 只 | 1164 | 16.00 | |||
7 | 消防广播联动功能(背景音乐与消防广播的转切功能、各楼层广播音响) | 区 | 105 | 24.00 | |||
8 | 电话插孔与电话机配备 | 只 | 1392 | 12.00 | |||
9 | 电梯手动、自动迫降 | 台 | 50 | 64.00 | |||
10 | 除住宅建筑外其它建筑布线(线、管、盒配置与规范,明敷管防火处理) | 区 | 105 | 120.00 | |||
11 | 火灾探测器(安装、分布、离梁、墙、风口距离、报警功能、编码、信号反馈) | 套 | 7572 | 14.40 | |||
12 | 备用发电机(手、自动启动与反馈信号) | 台 | 1 | 240.00 | |||
13 | 消防供电与末端配电箱切换 | 处 | 136 | 40.00 | |||
14 | 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安装、配置、指向、掉电保持时间) | 套 | 12865 | 6.40 | |||
15 | 商业、办公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分布、报警功能、编码、信号反馈) | 套 | 6 | 14.40 | |||
16 | 漏电火灾报警监控主机 | 套 | 1 | 800.00 | |||
17 | 漏电监控终端显示CRT | 套 | 1 | 640.00 | |||
18 | 漏电监控探测器 | 套 | 215 | 14.40 | |||
19 | 漏电监控现场布线检查测试 | 系统 | 1 | 360.00 | |||
20 | 智能疏散指示主机 | 套 | 1 | 800.00 | |||
防火门、防火卷帘系统 | |||||||
1 | 防火门 | m2 | 1992 | 8.00 | |||
2 | 防火卷帘(手、自动控制、信号反馈、关闭速度及时间、安装质量) | m2 | 640 | 15.20 | |||
气体灭火系统 | |||||||
1 | 气体灭火系统 | m2 | 1450 | 12.00 | |||
水喷淋灭火系统 | |||||||
1 | 水喷淋系统(喷头、管网、水流指示、闸阀、湿式报警阀、放水、压力、泵房、水泵、控制箱、联动) | m2 | 206248.2 | 0.76 | |||
消火栓系统 | |||||||
1 | 消火栓泵房与泵组(泵安装、规格、手动、自动、远动、启动、反馈、主备切换、配管、控制箱功能) | 套 | 3 | 960.00 | |||
2 | 消火栓(安装尺寸、水枪、水带、卷盘配置) | 套 | 826 | 40.00 | |||
3 | 消火栓启泵按钮(报警、信号反馈、启泵) | 套 | 826 | 16.00 | |||
4 | 消火栓充实水柱及压力(最不利点静、动压、充实水柱和最有利点静压、动压、充实水柱) | 处 | 42 | 240.00 | |||
5 | 水泵接合器(安装位置、标志、数量与水池、门、窗洞、地面距离、试水开通功能) | 套 | 10 | 80.00 | |||
防排烟系统 | |||||||
1 | 正压送风机控制设备(专用消防供电、末级自动切换、火警时自动启动、手动启动、信号反馈、安装容量) | 套 | 78 | 160.00 | |||
2 | 正压送风口与送风阀(梯间2-3层,前室每层设送风口、阀一个,手动、自动、开启、手动复位,信号反馈、安装位置)(楼梯间与前室分别各一套) | 套 | 222 | 40.00 | |||
3 | 正压送风风速与余压测试(送风口风速≤7m/s、前室、合前室余压25-30Pa、楼梯间余压40-50Pa) | 处 | 222 | 40.00 | |||
4 | 排烟风机与控制设备(配电与末端切换、安装位置、控制箱手动、自动启动、信号反馈) | 套 | 71 | 160.00 | |||
5 | 排烟口(设置位置及其与安全出口、排烟区内最远点距离,平时关闭、设手动、自动开启装置,开启、复位、反馈正常、风速≤10m/s) | 套 | 50 | 16.00 | |||
6 | 排烟及通风空调防火阀(设置部位、平时开启、手动、自动关闭、信号反馈、手动复位) | 套 | 396 | 40.00 | |||
7 | 自动挡烟垂壁 | m2 | 1290 | 15.20 | |||
合计(元) |
道路检测投标报价表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数量 | 单位 | 工程总量 | 抽检比例依据 | 综合单价限价(元) | 投标报价 | 备注 |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道路工程 | 路基 | 压实度 | 196 | 点 | 9324 | 每1000m2不少于3点 | 100.00 | |||
2 | 击实试验 | 1 | 组 | / | 每种回填材料一组 | 500.00 | |||||
3 | CBR承载比 | 4 | 点 | 9324 | 5000m3一组 | 640.00 | |||||
4 | 级配碎石 | 弯沉试验 | 104 | 点 | 1036 | 每车道、每20m测1点,2车道 | 15.00 | ||||
5 | CBR承载比 | 2 | 点 | 9324 | 5000m3一组 | 640.00 | |||||
6 | 击实试验 | 1 | 组 | / | 每种回填材料一组 | 500.00 | |||||
7 | 压实度 | 10 | 点 | 9324 | 每1000m2抽检1点 | 100.00 | |||||
8 | 5%水泥稳定碎石 | 弯沉试验 | 104 | 点 | 1036 | 每车道、每20m测1点,2车道 | 15.00 | ||||
9 | 压实度 | 10 | 点 | 9324 | 每1000m2抽检1点 | 100.00 | |||||
10 | 击实试验 | 1 | 组 | / | 每种回填材料一组 | 500.00 | |||||
11 | 厚度 | 10 | 点 | 9324 | 每1000m2抽检1点 | 400.00 | |||||
12 | AC-20C沥青混凝土 | 压实度 | 10 | 点 | 9324 | 每1000m2抽检1点 | 100.00 | ||||
13 | 厚度 | 10 | 点 | 9324 | 每1000m2抽检1点 | 400.00 | |||||
14 | 弯沉试验 | 104 | 点 | 1036 | 每车道、每20m测1点,2车道 | 15.00 | |||||
15 | AC-13沥青混凝土 | 压实度 | 10 | 点 | 9324 | 每1000m2抽检1点 | 100.00 | ||||
16 | 厚度 | 10 | 点 | 9324 | 每1000m2抽检1点 | 400.00 | |||||
17 | 弯沉试验 | 104 | 点 | 1036 | 每车道、每20m测1点,2车道 | 15.00 | |||||
18 | 构造深度 | 6 | 点 | 1036 | 每200m抽检1点 | 30.00 | |||||
19 | 平整度 | 104 | 点 | 1036 | 2处/每20m | 15.00 | |||||
合计(元) |
绿化工程检测投标报价表
序号 | 项目 | 检测参数 | 抽检频率 | 单位 | 检测数量 | 综合单价限价(元) | 投标报价 | 备注 |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种植土 | 机械组成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客土,每500m3或2000m2为一检验批,应于土层20cm及50cm处,随机取样5处,每处100g经混合组成一组试样,客土500m3或2000m2以下,随机取样不得少于3处;原状土,在同一区域每2000m2为一检验批,应于土层20cm及50cm处,随机取样5处,每处取样100g,混合后组成一组试样,原状土2000m2以下,随机取样不得少于3处;栽植基质,每200m3为一检验批,应随机取5袋,每袋取100g,混合后组成一组试样;栽植基质200m3以下,随机取样不得少于3袋。 | 样 | 26 | 200.00 | |||
全盐量/电导率/EC值 | 200.00 | ||||||||
有机质 | 400.00 | ||||||||
pH | 400.00 | ||||||||
全氮 | 400.00 | ||||||||
全磷 | 400.00 | ||||||||
全钾 | 400.00 | ||||||||
2 | 有机肥 | 全氮 | 《有机肥料》:有机肥料按批检验,以1d或2d的产量为一批,最大批量为500t | 样 | 26 | 400.00 | |||
全磷 | 400.00 | ||||||||
全钾 | 400.00 | ||||||||
水分 | 400.00 | ||||||||
酸碱度 (pH计法) | 400.00 | ||||||||
有机质含量 | 200.00 | ||||||||
3 | 植物材料 | 株高、灌高、裸干高、干高、胸径、基径、地径、冠幅、主枝数、分枝数、轮数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乔木、灌木每100株检查10株,每株为1点,少于20株全数检查。 | 点 | 37 | 240.00 | |||
4 | 植物病虫害 | 乔木乔木:10株以下的,100元/次,每增加1株增收10元; | 全检 | 株 | 214 | ||||
灌木本木(灌木)和盆花:100株(盆)以下的,200元/次,每增加10株(盆)增加10元,增加不足10株(盆)的按增加10株(盆)计收; | 株 | 148 | |||||||
地被地植草木:10平方米以下的,100元/次,每增加50平方米增收20元,增加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收。 | m2 | 14079 | |||||||
合计(元) |
声环境检测投标报价表
序号 | 检测内容 | 抽检频率 | 单位 | 检测数量 | 综合单价限价(元) | 投标报价 | 备注 |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建筑隔声性能 | 混响时间 | 同一施工单位、统一构造的墙体和楼板抽检不应少于1处 | 点 | 3 | 1120.00 | |||
分户墙空气声隔声性能 | 组 | 3 | 11200.00 | ||||||
楼板空气声隔声性能 | 组 | 3 | 11200.00 | ||||||
撞击声隔声性能 | 同一施工单位、统一构造的楼板抽检不应少于1处 | 组 | 3 | 11200.00 | |||||
2 | 噪声 | 环境噪声 | 场地周边4个方位边界位置布置测点,每个方位应至少布置1个噪声测量点 | 点 | 8 | 1120.00 | |||
室内噪声 | 每种典型功能的房间或场所抽检不应少于2处 | 点 | 50 | 1120.00 | |||||
合计(元) |
海绵城市检测投标报价表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数量 | 单位 | 工程总量 | 抽检比例依据 | 综合单价限价(元) | 投标报价 | 备注 |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景观工程 | 雨水蓄水池 | 原土 | 击实试验 | 1 | 组 | / | 每种回填材料一组 | 500.00 | |||
2 | 压实度 | 6 | 点 | 1148 | 每1000m2不少于3点 | 100.00 | ||||||
3 | 停车场 | 素土 | 压实度 | 3 | 点 | 100 | 每1000m2不少于3点 | 100.00 | ||||
4 | 台阶柱基 | 素土 | 压实度 | 20 | 点 | 4 | 每个独立柱基不少于一点 | 100.00 | ||||
5 | 台阶饰面 | 素土 | 压实度 | 3 | 点 | 60 | 每1000m2不少于3点 | 100.00 | ||||
6 | 树池 | 素土 | 压实度 | 3 | 点 | 64 | 每1000m2不少于3点 | 100.00 | ||||
7 | 岗亭 | 素土 | 压实度 | 3 | 点 | 20 | 每1000m2不少于3点 | 100.00 | ||||
8 | 改建工程 | 地下室侧壁回填 | 素土 | 压实度 | 151 | 点 | 3014.44 | 对基槽每10~20m 不少于1点 | 100.00 | |||
9 | 击实试验 | 1 | 组 | / | 每种回填材料一组 | 500.00 | ||||||
10 | 感染楼加固修复(室外地面修复) | 原土 | 击实试验 | 1 | 组 | / | 每种回填材料一组 | 500.00 | ||||
11 | 压实度 | 33 | 点 | 10400 | 每1000m2不少于3点 | 100.00 | ||||||
12 | 水泥稳定石粉基层 | 压实度 | 33 | 点 | 10400 | 每1000m2不少于3点 | 100.00 | |||||
13 | 200mmC20 | 厚度 | 11 | 点 | 10400 | 每1000m2不少于1点 | 400.00 | |||||
14 | 给水工程 | 新建给水管道 | 水压试验 | 742 | 米 | 742 | 全检 | 20.00 | ||||
15 | 排水工程 | 雨水管道 | 压实度 | 3384 | 点 | 94 | 两井之间/层/每侧/3点 | 100.00 | ||||
16 | 击实 | 3 | 组 | / | 每种回填材料一组 | 500.00 | ||||||
17 | CCTV | 1099 | 米 | 2085 | 管径大于300mm全管段检测 | 54.40 | ||||||
18 | 闭水 | 1796 | 米 | 2085 | 管径小于700mm全检,大于700mm的管径可抽检1/3 | 4.00 | ||||||
19 | 圆锥动力触探(轻型) | 315 | 米 | 2085 | 基槽每20延米不得少于1孔,且不少得于10孔(每孔平均预计3 m) | 160.00 | ||||||
20 | 污水管道 | 压实度 | 1764 | 点 | 49 | 两井之间/层/每侧/3点 | 100.00 | |||||
21 | 闭水 | 870 | 米 | 869.6 | 管径小于700mm全检,大于700mm的管径可抽检1/3 | 4.00 | ||||||
22 | 圆锥动力触探(轻型) | 132 | 米 | 869.6 | 基槽每20延米不得少于1孔,且不少得于10孔(每孔平均预计3 m) | 160.00 | ||||||
23 | 废水管道 | 压实度 | 1944 | 点 | 54 | 两井之间/层/每侧/3点 | 100.00 | |||||
24 | 闭水试验 | 940 | 米 | 940 | 管径小于700mm全检,大于700mm的管径可抽检1/3 | 4.00 | ||||||
25 | 圆锥动力触探(轻型) | 141 | 点 | 940 | 基槽每20延米不得少于1孔,且不少得于10孔(每孔平均预计3 m) | 160.00 | ||||||
26 | 给水工程 | 给水管道 | 压实度 | 31 | 点 | 2064 | 每1000m2/层/3点 | 100.00 | ||||
27 | 水压试验 | 1720 | 米 | 1720 | 全检 | 3.00 | ||||||
28 | 圆锥动力触探(轻型) | 258 | 米 | 1720 | 基槽每20延米不得少于1孔,且不少得于10孔(每孔平均预计3 m) | 160.00 | ||||||
29 | 透水路面砖(砂基滤水板) | 外观质量 | 2 | 组 | 以同一块形、同一颜色、同一强度以20000m2为一验收批,不足20000m2按一批计。每一批中应随机抽取50块试件。 | 160.00 | ||||||
30 | 尺寸偏差 | 2 | 组 | 240.00 | ||||||||
31 | 抗折强度 | 2 | 组 | 160.00 | ||||||||
32 | 防滑性 | 2 | 组 | 96.00 | ||||||||
33 | 耐磨性 | 2 | 组 | 480.00 | ||||||||
34 | 保水性 | 2 | 组 | 60.00 | ||||||||
35 | 透水系数 | 2 | 组 | 60.00 | ||||||||
36 | 抗压强度 | 2 | 组 | 150.00 | ||||||||
37 | 当产品的边长/厚度≥5时,抗折破坏载荷 | 2 | 组 | 160.00 | ||||||||
38 | 嵌草砖 | 耐磨性 | 2 | 组 | 以同一块形、同一颜色、同一强度以20000m2为一验收批,不足20000m2按一批计。每一批中应随机抽取50块试件。 | 480.00 | ||||||
39 | 吸水率 | 2 | 组 | 60.00 | ||||||||
40 | 抗压强度 | 2 | 组 | 150.00 | ||||||||
41 | 土工布 | 单位面积质量 | 2 | 组 | 透水土工布隔离层规格应满足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同厂家不同类型土工布抽检不少于1组 | 50.00 | ||||||
42 | 幅宽 | 2 | 组 | 50.00 | ||||||||
43 | 垂直渗透系数 | 2 | 组 | 480.00 | ||||||||
44 | 等效孔径 | 2 | 组 | 100.00 | ||||||||
45 | 顶破强力 | 2 | 组 | 80.00 | ||||||||
46 | 厚度 | 2 | 组 | 80.00 | ||||||||
47 | 断裂强度 | 2 | 组 | 320.00 | ||||||||
48 | 断裂伸长率 | 2 | 组 | 240.00 | ||||||||
49 | 撕破强力 | 2 | 组 | 200.00 | ||||||||
50 |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 空隙率 | 2 | 组 | 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每100m2抽检1次。 | 60.00 | ||||||
51 | 7d抗压强度 | 2 | 组 | 400.00 | ||||||||
52 | 级配碎石集料 | 含泥量 | 2 | 组 | 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集料,不超过400m3为一批,每批抽检1次。 | 50.00 | ||||||
53 | 泥块含量 | 2 | 组 | 50.00 | ||||||||
54 | 针片状颗粒含量 | 2 | 组 | 60.00 | ||||||||
55 | 表观密度 | 2 | 组 | 60.00 | ||||||||
56 | 堆积密度 | 2 | 组 | 60.00 | ||||||||
57 | 紧密密度 | 2 | 组 | 60.00 | ||||||||
58 | 压实度 | 2 | 组 | 100.00 | ||||||||
59 | 压碎值 | 2 | 组 | 150.00 | ||||||||
60 | 碎石级配 | 2 | 组 | 100.00 | ||||||||
61 | 透水水泥混凝土 | 配合比设计 | 2 | 组 | 每种配比送检一组。 | 500.00 | ||||||
62 | 空隙率 | 2 | 组 | 60.00 | ||||||||
63 | 透水系数 | 2 | 组 | 每500m2抽测1组(3块) | 400.00 | |||||||
64 | 抗压强度 | 4 | 组 | 每100m3同配合比透水混凝土,取样1次,不足 100m3按1次计。 | 30.00 | |||||||
65 | 透水沥青混凝土 | 沥青指标 | 针入度、延度、软化点、密度 | 2 | 组 |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批次连续进场的沥青(石油沥青每100t为一批,改性沥青每50t为一批)每批抽检1次 | 650.00 | |||||
66 | 粗集料指标 | 表观密度、毛体积密度、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压碎指标、筛分 | 2 | 组 | 按不同品种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 490.00 | ||||||
67 | 细集料 | 密度、筛分 | 2 | 组 | 130.00 | |||||||
68 | 矿粉 | 密度、亲水系数、加热安定性、筛分析 | 2 | 组 | 760.00 | |||||||
69 | 面层压实度 | 面层压实度 | 2 | 点 | 每1000m2测1点 | 100.00 | ||||||
70 | 面层弯沉值 | 面层弯沉值 | 2 | 点 | 每车道、每20m测1点 | 30.00 | ||||||
71 | 种植土 | 机械组成 | 4 | 组 | 6406.38㎡ | 每500m3或2000m2为一检验批,随机取样5处,每处100g组成一组试样。500m3或2000m2以下,取样不少于3处。 | 200.00 | |||||
72 | 全盐量 | 4 | 组 | 6406.38㎡ | 200.00 | |||||||
73 | 有机质 | 4 | 组 | 6406.38㎡ | 400.00 | |||||||
74 | pH | 4 | 组 | 6406.38㎡ | 400.00 | |||||||
75 | 容重 | 4 | 组 | 6406.38㎡ | 320.00 | |||||||
76 | 绿色屋顶 | 防水卷材 | 厚度、不透水性、耐热性、低温柔性、拉伸性能、断裂延伸率 | 3 | 组 | / | 使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 1230.00 | ||||
77 | 保温材料检测(挤塑聚苯板) | 导热系数、密度、压缩强度、燃烧性能 | 1 | 组 | 270.94㎡ | 使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 5200.00 | |||||
78 | 排水板检测 | 复合体抗拉强度(干态)、伸长率、滤膜的强度(干拉、湿拉)、滤膜渗透系数、滤膜等效孔径、纵向通水量 | 3 | 组 | / | 使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 2080.00 | |||||
79 | 种植土检测 | 机械组成、全盐量、有机质、PH、容重 | 1 | 组 | 270.94㎡ | 使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 1520.00 | |||||
80 | 砂浆 | 抗压强度 | 5 | 组 | 每250立方检测一组 | 30.00 | ||||||
81 | 检查井盖 | 外观质量 | 2 | 组 | 按同一规格级别种类500套为一批,每批抽取1组。 | 160.00 | ||||||
82 | 尺寸偏差 | 2 | 组 | 160.00 | ||||||||
83 | 承载能力 | 2 | 组 | 720.00 | ||||||||
84 | 管材 | 外观 | 5 | 组 | 每个类型各抽检1组 | 40.00 | ||||||
85 | 尺寸偏差 | 5 | 组 | 50.00 | ||||||||
86 | 冲击性能 | 5 | 组 | 240.00 | ||||||||
87 | 烘箱试验 | 5 | 组 | 160.00 | ||||||||
88 | 环刚度 | 5 | 组 | 320.00 | ||||||||
89 | 砂 | 表观密度 | 2 | 组 | 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应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应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量者,应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 | 50.00 | ||||||
90 | 堆积密度 | 2 | 组 | 50.00 | ||||||||
91 | 紧密密度 | 2 | 组 | 50.00 | ||||||||
92 | 含泥量 | 2 | 组 | 50.00 | ||||||||
93 | 泥块含量 | 2 | 组 | 50.00 | ||||||||
94 | 氯离子含量 | 2 | 组 | 80.00 | ||||||||
95 | 颗粒级配 | 2 | 组 | 80.00 | ||||||||
96 | 土 | 击实试验 | 2 | 组 | 每种回填材料抽检1组 | 500.00 | ||||||
合计(元) |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资质证书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注:1.联系人栏应填写两个人的联系方式以便于联系。
2、本表后附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1款规定。
(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不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存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代建单位(适用于有代建单位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九、(1)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未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
(2)本单位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
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款规定提交证明材料,格式自定。
(四)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信用档案相关网页截图
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款规定提交资料。
(五)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即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如有,投标人自行添加)
日期:年月日
(六)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审资料
六、类似项目业绩表
类似项目业绩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价(万元) | 起止时间 | 工程所在地址 | 备注 |
注: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四《综合评分表》相应评分因素的评分标准的要求及表后说明的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七、投标人信誉证明材料
编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四《综合评分表》相应评分因素的评分标准的要求及表后说明的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证书(CNAS)(如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如有)、科学技术奖励证书(如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等。格式自定。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一)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拟在本项目任职职位 | 毕业学校/专业 | 学历 | 职称及专业 | 从事检测工作年限 |
注: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但(如有)需提供,仅作为投标人的评标(综合评分)后附相关证明材料。表格格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技术职称 | 职务 | 在本项目担任职务 | |||||||
毕业学校 | 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从事检测工作年限 | |||||||
执业资格证号或注册证号 | |||||||||
主要业绩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主要工作 | 担任何职 | 获得的奖励情况 | ||||||
注: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但(如有)需提供,仅作为投标人的评标(综合评分)后附相关证明材料。表格格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四《综合评分表》相应评分因素的评分标准的要求及表后说明的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九、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本项目数量基本要求 | 投标人填写 | ||||
数量 | 检定/校准机构 | 有效期 | 检定/校准周期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注: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但(如有)需提供,仅作为投标人的评标(综合评分)后附相关证明材料。表格格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四《综合评分表》相应评分因素的评分标准的要求及表后说明的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十、检测方案
检测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检测工程概况;
二、检测范围、检测内容;
三、检测依据、检测工作目标;
四、检测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
五、检测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检测措施;
六、项目管理;
七、拟投入的检测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八、对本工程检测的合理化建议。
十一、其他资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项目代码:2019-440112-84-01-008219
穗埔发改投批〔2020〕63号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关于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
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修编稿)的复函
区建管中心:
你局申请审批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
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稿)》及有关资料收悉,经
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解决岭南医院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学科建设和
现有规模的不平衡问题,将岭南医院进一步建设为高水平的
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根据项目建设方案的不断深化
和实际需要,同意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
工程修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规划总用地面积86841平方
米,在一期600张床位基础上,二期增加900张床位。具体包
括:(1)扩建工程:二期规划扩建建筑面积208183平方米,
新增地上建筑面积136552平方米,新增地下建筑面积71631
平方米。地上建筑主要包括:外科综合大楼、临床科研与转
化中心(含行政楼、后勤楼、报告厅)、体检中心与脑病中
心、高压氧舱、太平间、污水处理站;地下建筑主要包括:
放疗中心、核医学、能源站、实验附属用房、地下停车位及
设备房。(2)拆除工程:拆除一期原生活楼3324平方米。(3)
加固工程:一期加固面积5740平方米,其中对感染楼加固
2740平方米,一期部分地下室加固3000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64932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472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836万
元、预备费7854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建管中心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
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
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
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26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
局,区建管中心。
广州市黄埔区
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0年11月26日印发
广州开发区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 √ | ||||
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核准意见: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核准部门盖章2020年11月26日 | 核准意见: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核准部门盖章2020年11月26日 | 核准意见: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核准部门盖章2020年11月26日 | 核准意见: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核准部门盖章2020年11月26日 | 核准意见: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核准部门盖章2020年11月26日 | 核准意见: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核准部门盖章2020年11月26日 | 核准意见: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核准部门盖章2020年11月26日 | 核准意见: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核准部门盖章2020年11月26日 |
穗埔发改计〔2019〕11号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关于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
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意见
区建管中心: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可行
性研究报告》和《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
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并报区政府、管委会同意,现批复
如下:
为满足黄埔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要和医院可
持续发展需求,解决岭南医院不断增长的医疗、学科建设需
求和现有规模的不平衡问题,将岭南医院进一步建设为高水
平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同意该项目纳入2019年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
设工程
二、立项编号:20192645100100000
三、项目选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93号。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86841平方米,
在一期600张床位基础上,二期增加900张床位。具体包括:
(1)扩建工程:二期规划扩建建筑面积198154平方米(包
含拆除一期部分建筑后新建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32264平方米,建设医疗综合楼、外科综合大楼(住院部及
医技部)、后勤生活楼、报告厅、临床科研与转化中心、高
压氧仓,配套实施公用与辅助工程及室外工程;地下建筑面
积65890平方米,建设放疗中心、核医学、动物实验室等医
疗研究用房、太平间、污水处理站、停车位及人防设备用房,
预留分布式能源站。(2)拆除工程:拆除一期原生活楼3324
平方米。(3)改建工程:一期改造面积25828平方米,其
中对感染楼加固更新2740平方米,一期部分地下室加固3000
平方米,其他一期医疗用房改造20088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4996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31422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1398万元,预备费7141万元。
六、建设工期:2019年5月—2023年6月。
七、年度资金:安排资金600万元,从年度投资计划中
安排,具体在公共预算“可统筹支出”中列支。
八、项目建设管理方式:项目业主是区建管中心。
九、项目招标方式: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
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发改
稽察(〔2018〕266号)及有关规定,同意该项目建安工程、
勘察、设计、监理通过委托招标的方式公开招标。详见《建
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接文后,请严格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总投资规模组织实
施。初步设计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项目概算报财政部
门评审,由初步设计审查单位批复,严格工程招标和项目建
设的管理工作,提高财政投资效益。请严格按照国家、省、
市出台的相关技术规范,做好本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确保中
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改造期间的施工安全,落实在
院患者安全保障工作。
本批复不作为区政府、管委会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岭南医院签订合作协议的直接依据。签订合作协议有关事宜
由上述双方另行议定,项目资金来源以双方协议约定为准。
本项目待协议签订后实施。
请区建管中心按程序自行申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以作为项目审批要素。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2月19日
(联系人:杨名扬,联系电话:82111916)
公开方式:免予公开
抄送:财政局、国土规划局、环保局、建设局、卫生计生局、审计
局、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区建管中心代发)。
广州市黄埔区
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19年2月19日印发
广州开发区
附件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建设工程
事项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事项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 √ | ||||
重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8〕266号)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如项目属于《规定》和《办法》同时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其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按照《规定》执行;如项目属于《办法》单独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其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按照《办法》执行。因此,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时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低于五十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三千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2月19日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8〕266号)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如项目属于《规定》和《办法》同时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其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按照《规定》执行;如项目属于《办法》单独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其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按照《办法》执行。因此,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时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低于五十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三千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2月19日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8〕266号)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如项目属于《规定》和《办法》同时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其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按照《规定》执行;如项目属于《办法》单独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其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按照《办法》执行。因此,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时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低于五十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三千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2月19日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8〕266号)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如项目属于《规定》和《办法》同时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其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按照《规定》执行;如项目属于《办法》单独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其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按照《办法》执行。因此,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时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低于五十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三千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2月19日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8〕266号)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如项目属于《规定》和《办法》同时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其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按照《规定》执行;如项目属于《办法》单独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其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按照《办法》执行。因此,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时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低于五十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三千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2月19日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8〕266号)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如项目属于《规定》和《办法》同时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其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按照《规定》执行;如项目属于《办法》单独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其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按照《办法》执行。因此,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时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低于五十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三千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2月19日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8〕266号)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如项目属于《规定》和《办法》同时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其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按照《规定》执行;如项目属于《办法》单独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其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按照《办法》执行。因此,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时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低于五十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三千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2月19日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8〕266号)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如项目属于《规定》和《办法》同时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其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按照《规定》执行;如项目属于《办法》单独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其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按照《办法》执行。因此,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时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低于五十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三千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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