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32线新邵县太芝庙镇段工农桥拆除重建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0月14日
采购合同编号:新邵财采计[2021]000121
采购人(全称):新邵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隆回县九龙建筑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S232线新邵县太芝庙镇段工农桥拆除重建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新邵财采计[2021]000121
(3)项目内容:S232线新邵县太芝庙镇段工农桥拆除重建工程施工(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4)项目负责人:何立红。
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892000.00元
大写:捌拾玖万贰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2021年10月12 日,完成日期:2022年1月12日。总日历天数:90天。
地点:S332线新邵县龙溪铺镇
方式:工程施工
4.付款1、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完成全部工程后付至总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批复后付至总工程款的95%,无质量问题一年期满付工程款的5%。验收不合格不支付任何款项,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质保出现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
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0月12 日
合同订立地点:新邵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