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昌路雨污排改造工程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劳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经理1886640673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我公司已中标海昌路雨污排改造工程项目一标段。目前项目部已展开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项目部管理机构已成立,施工图纸已到位,各子项工程已具备开工条件。为确保快速、优质、高效的完成本合同段的施工任务,现进行基础设施工程劳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河口区城乡市政管网综合治理及智慧化建设工程-海昌路雨污排改造项目,对海昌路进行雨污排改造,项目起于黄河路、南至顺河路、西至海盛路,长约8500 米,车道宽21-25米,增设、维修、疏通道路两侧雨、污水管道,同步改造提升道路、照明、景观绿化、护栏、公厕等。

2.2招标范围

序号

分包工程名称

细目说明

拟选队伍数量

备注

1

基础设施劳务分包

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施工等

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同时需具有与招标内容相对应的工程施工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资质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分包工程名称

资质要求

备注

1

基础设施程劳务分包

公路或市政总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必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建造师资格证明,相关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拟投入的安全员必须具有相应证件,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投标人需有良好的安全意识,提供满足本合同要求的作业人员,其雇佣的作业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并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3投标人需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垫资能力不低于控制价的30%

3.4具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是指:对数家公司存在着控股或参股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虽然没有股权关系,但是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公司,或者数家公司虽然没有股权关系,法定代表人也不为同一人,但是通过合同安排能够对相关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

3.5投标人需是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由甲方提供主材的税率按照3%计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最多可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允许中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910日至2024915,每日9: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1楼2110室

凡有意参与本工程的投标者,请指定时间内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必须逐页加盖公章)制作成1个PDF文件,完成报名审核。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20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分行

银行账户:15110101040001136

号:103451011106

汇款备注:招标四部+项目名称(简写即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9301330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3楼第三会议室投标文件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信息。

7联系方式

招标济南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河口分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高新区经十路8000号

联系经理

18866406733

电子邮箱:lcxm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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