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城市感王镇城乡一体化环卫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WZZF-001
项目名称:海城市感王镇城乡一体化环卫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9,915.77元
最高限价:969,915.77元
采购需求:每天对海城市感王镇区内共计约12.98万平方米街道完成清扫,确保垃圾堆放点及垃圾箱内无陈旧垃圾,街道内道路整洁。清运后的垃圾、废物需送达至海城市住建局指定的垃圾存放点,位于海城市牌楼镇镁矿废弃矿山。
将海城市感王镇内所辖18个行政村转运至海城市感王镇后楼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废物送达至海城市住建局指定的垃圾存放点,位于海城市牌楼镇镁矿废弃矿山。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实力和履约能力,有道路和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和运输服务等相关的服务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2.供应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
参与本次项目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前,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将影响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
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规监督部:0412-5555762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信息部:0412-5555983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发送/现场领取
售价:免费
投标供应商需将材料复印件盖好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hcyj3515@163.com,扫描件要求字迹、画面清晰,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2-3402268、15141292911。规定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资料邮件为准。资料仅限于领取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材料包括:(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8月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由于邮寄地址距离开评标现场有一定的距离,所以在提交至开标现场前30分钟截止文件递交)
递交方式:邮寄(由于疫情原因,疫情期间根据辽财采【2020】66号文件要求,响应文件采取开评标前邮寄方式,不到现场参加开评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响应文件活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供应商,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递交地址、收件人及收件电话(必须按照下列信息详细填写):
发件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电话
收件人:辽宁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快递送达必须由工作人员现场签字签收,则为送达成功,且仅限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
收件电话:0412-3402268、15141292911
收件地址:辽宁省海城市验军管理区黄山社区唯美蓝湾18栋5号门市
六、开启
时间:2022年8月 9日13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行政和资源交易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快递内的投标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行业监管部门全程监督;
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进入会议号:814 648 0897观看开标实况。(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完整填写“您的名称:供应商名称”进入会议,与本项目无关人员将被移出会议。), 评标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行业监管部门全程监督。
(二)、响应文件提交时需提供:
1、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文档).
2、加盖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磋商保证金收款收据复印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中“磋商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一起单独放在一个档案袋中,无须密封。
供应商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2、未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手续或未通过审核的;未递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城市感王镇人民政府
地址:海城市感王镇
联系方式:15842002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城市验军管理区黄山社区唯美蓝湾18栋5号门市
联系方式:0412-3402268
邮箱地址:hcyj3515@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昌盛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62322010400025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近
电 话:0412-3402268 1514129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