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同翔高新城翔安片区茂前路(民安大道-内垵大道)工程军用光缆迁改工程(施工)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赖工0592-571569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工0592-22072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翔高新城翔安片区茂前路(民安大道-内垵大道)工程军用光缆迁改工程(施工)已由建设单位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融资,招标人为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同翔高新城翔安片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同翔高新城翔安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顶管1xΦ110PE管道共72米;②新建1xΦ110PB管道共2015米;③新建1x Φ110GG管道共35米;④布放GYTA53-24B1管道光缆2.2千米;⑤光缆接续2头;⑥砌筑人孔及安装井盖共21套,标石(含标石套)50套,人井标识牌21块,地面标识牌10块,光缆标识牌23块,警示牌2块;⑦光缆接头并组织割接测试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总投资额约1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通信与广电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通信线路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包括:管道部分、光缆部分、通信工程等专业工程,具体详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发布)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以监理出具开工令为准;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5.1 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2 能够为军队提供所需的物资、工程和服务,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企业质量、技术、安全和环境标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3 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设施设备和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4 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的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7 信用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1.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m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以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在参加招标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824日至2024830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 厦门市湖里区坂上社37号火炬新科广场2号楼B区1108室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手续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9180900分,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坂上社37号火炬新科广场2号楼B区1108室会议室(地址)。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五楼,邮编:361006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2-5715696 ,传真:    /    

联系人:赖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坂上社37号火炬新科广场2号楼B区1108室,邮编:361015

电子邮箱:minjianzhaobiao@126.com

电话:0592-2207298,传真:0592-2200750

联系人: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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