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时间 2022-07-01
标段编号: | GC532500202220400001001 |
标段名称: | 云南碳中和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场平、道路工程)社会投资人暨合作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
变更内容: |
云南碳中和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场平、道路工程)社会投资人暨合作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补遗公告 各投标人: 对《云南碳中和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场平、道路工程)社会投资人暨合作工程总承包二标段》(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内容:1.投标人资质要求:②市政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设计资质甲级;2.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至少独立投资或联合投资一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投资业绩;(2)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3)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以来)内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市政项目或岩土项目设计业绩。 二.现变更为:1.投标人资质要求:②市政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2.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至少独立投资或联合投资一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投资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以来)内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市政项目或岩土项目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三.重新完善评分办法,增加设计方案评分。 四.原招标公告中3.9投资能力:本项目社会投资人须提供不低于800万元的金融机构存款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与招标文件中3.9投资能力:本项目社会投资人须提供不低于4000万元的金融机构存款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不统一,现统一为招标文件中3.9投资能力:本项目社会投资人须提供不低于4000万元的金融机构存款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 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云南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祁岑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