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共浏阳市委宣传部浏阳市文明城市创建智治工作平台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CS-202308210085-1 采购人(全称): 中共浏阳市委宣传部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浏阳市文明城市创建智治工作平台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30821008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浏阳市文明城市创建智治工作平台包括“1+4+1”四大模块, 1 是文明创建基础数据库, 通过集成内外数据,实现文明创建全域数据的汇聚、管理和使用,为实现全市“文明智治”奠定 基础。4 是打造四大功能模块:一是实地测评模块,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实地测评在线打分、综合 评价和问题交办;二是问题闭环处置模块,通过智能管理和人工处置等方式,实现问题督办的高 效整改和科学精准管理;三是台账申报模块,实现台账申报工作的在线分拆、在线填报和在线核 验;四是文明单元管理模块,实现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创建单元的在线 申报评选和动态化管理。1 是打造文明创建数字驾驶舱,构建创建三色图、点位动态图等可视化应用,通过建设重点场景的文明智治应用,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实时的、科学的、精准的决策参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10-16 —— 2024-02-13 3.2 履行地点: 浏阳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乙方应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标的内。 3)乙方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收。 4)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标的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标的已送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88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34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说明:项目通过终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5%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8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一年维保期到期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莎支行(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020001270920101051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各项软件和服务还应当完全满足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中所规定的技术规范、维护条件的承诺及乙方对甲方的各项承诺。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合同的执行须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进度进行。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合同要求的技术标准控制项目质量,消除项目实施中的不利因素,定期向甲方提交实施进度报告,并提交阶段性成果文档,阶段性成果文档须经甲方审核并确认。如因客观原因影响实施进度,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延期申请,如因乙方原因影响实施进度,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2)所有对甲乙双方相关合同未尽事宜的处理,都应当由双方通过正式书面形式签字同意后,方能生效。实施进度的详细安排应当通过协商后决定。对于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当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 3)项目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标准:验收包括功能模块、数据质量、软件性能(包括安全性能)、施工质量以及过程文档资料等内容。 3.1)功能模块:依据项目技术方案、业务需求分析报告确定系统完全达到业务目标。 3.2)数据质量:依据技术指标及系统业务范围确定系统数据的完整、系统、准确等。 3.3)软件性能:软件性能指标包括系统性能指标、稳定性指标、可扩展性指标、可靠性指标等。 4)过程文档资料:最终验收文档要完整、系统、准确并符合系统实际,测试文件、上线报告、报验资料等过程文档必须经过系统业务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等相关部门人员的签字确认,符合甲方制度要求。 5)系统达到初验标准后,乙方准备相关初验材料并提交初验申请,甲方收到初验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经审核符合初验条件后组织进行初验,通过验收评审后出具初验报告。初验合格后即进入试运行阶段期,试运行期1-3个月。试运行期届满,各项功能及技术指标符合要求,乙方准备相关最终验收材料并提交最终验收申请,甲方收到最终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经审核符合最终验收条件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进行最终验收,通过验收评审后出具最终验收报告。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的软件和服务进行考核,对乙方施工进度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向乙方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1)在确认乙方已完成其应当履行的义务后,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2)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及时组织完成对项目的验收工作,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报告。 3)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书面确认后的验收申请及验收方案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响应。如果验收条件不符合或验收方案未通过,甲方有权不予验收。 4)甲方负责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性管理工作,具体包括:项目需求统筹,技术方案转化,变更技术审核,规划并申请项目所需政务云、政务网络等资源配置需求,项目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对乙方提供的软件和服务进行考核,对乙方施工进度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组织项目初步验收、最终验收。 5)督促乙方及时维护系统。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免费运维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信息系统存在的故障或缺陷。 6.2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以及本项目软件和服务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进行系统的整体设计。按甲方要求提供实施进度情况,确保高效、及时地完成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开发、实施和修改服务。 2)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满足合同要求的软件和服务,乙方在本项目服务期间必须及时回复并妥善处理甲方的意见和建议,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工作。 3)乙方应当按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本项目业务规范及经甲乙双方确认的需求规格说明书,配合完成需求评审。按时完成设计和代码开发等工作,并按时向甲方提交本合同要求的技术成果。 4)乙方应当于每周/月的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进度或里程碑计划执行情况、已完成的开发项目、有无遇到困难或障碍的情况、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情况、有无项目变更及变更情况、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的情况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等。如有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发生影响项目进展的,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也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甲方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 5)乙方负责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软件的使用培训,培训场地由甲乙双方协商提供。 6)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对提交的技术成果进行初验、最终验收并负责及时处理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问题。 7)乙方提供项目1年的系统软件维保。 8)乙方提供的本合同内的任何软件和服务不得侵犯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否则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向第三方的赔偿等。 9)乙方应当建立并遵守安全管理规范,乙方及其服务人员提供的软件和服务应当确保安全。在提供服务时发生的人身、财产、信息安全事故,若甲方无过错的,一切责任、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0)平台建成后乙方提供平台使用操作、系统基础维护等全套资料内容。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平台日常的扫描巡检、系统bug修复、主动和被动系统软件安全问题的处理、协助提取处理相关数据等工作。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8%(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浏阳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0条之规定,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1.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3 份,(用做其中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招标代理一份)。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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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浏阳市文明城市创建智治工作平台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docx 浏阳市文明城市创建智治工作平台建设项目(最后报价)-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pdf 成交通知书.pdf 浏阳市文明城市创建智治工作平台建设项目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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