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生产辅助、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工程-二标段(施工“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厦门新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56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国有 ,招标人为 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9531.82㎡(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6012.00㎡),分别为安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47785.85㎡(地上约:43003.58㎡,地下约:4782.27㎡),机场急救中心建筑面积约2718.97㎡,航空食品工程建筑面积约29027.00㎡(地上约:26563.00㎡,地下约:2464.00㎡)。项目最大建筑高度40.4m,层数最高为10层,最大跨度32.4m;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用48055.42万元(其中航空食品工程建安工程费用22641.06万元,安检业务用房建安工程费用23535.70万元,机场急救中心建安工程费用1878.66万元)。
2.1.3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招标人按以下第(2)项方式发布:
(2)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发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在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中发布。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601日历天,定额工期751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①开工后20日历日内完成桩基设计试验桩施工(含地基处理搅拌桩)。②开工后100日历日内完成桩基工程;③开工后180日历日内完成±0.00以下所有主体结构;④开工后270日历日内完成所有主体结构封顶;⑤开工后300日历日内完成宿舍区域套内样板间施工;⑥开工后350日历日内完成所有主体结构验收;⑦开工后601日历日内整体项目竣工验收通过。
2.1.5质量要求:在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前提下,保证本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2.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2.2.3招标范围:包括安检业务用房、机场急救中心及航空食品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
2.2.4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地基处理、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含钢结构)、门窗幕墙工程、装修工程、人防工程、室外工程(含景观绿化、海绵工程、室外综合管线(含预埋管、沟、井、阀门等)、化粪池)、地下室交通划线及导向标识标牌、地面室外交通划线、室内外标识标牌及LOGO、红线外的临水临电施工便道施工及管养;机电专业包括: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抗震支架、暖通工程(含多联机系统及中央空调水系统(包含冷却塔、主机、风机盘管及新风机等)、分体空调(四向天花机、风管机)、直膨组合空气处理机组、防排烟及送排风系统的采购与安装等)、全热交换器及太阳能热水器、冷库系统(含冷库板)、夜景工程、消防系统工程、电梯、柴油发电机机组设备采购及安装、智能化、通信配套工程(三网合一)、施工BIM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其中,本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2.5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建筑工程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2023 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施工总承包A级 级别。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跨跨度30米以上(含本数)的建筑工程 。
3.5联合体投标
3.5.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2项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3项所要求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5项第2条所要求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5.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5.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04 09:00:00 至 2024-06-25 10:15: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最新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25 10: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适用于同时设置类似工程业绩和信用评价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招标项目 )
7. 定标票决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票决办法: 票决低价定标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万元 。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396号
邮编: 361000
联系人: 王盼盼
电话: 0592-5781690
传真: \
电子邮箱: wangpp@iport.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1层
邮编: 361011
联系人: 游婉丽
电话: 0592-5138717
传真: \
电子邮箱: 3014684081@qq.com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厦禾路362 号建设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92-812352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 0592-267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