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R2022054地块一期建设工程项目三开展示区精装修专业分包采购采购公告
金额
14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682-2024-10-0303
预算金额149万元
招标联系人-0513-68976990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11863893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8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R2022054地块一期建设工程项目三开展示区精装修专业分包采购
采购单位 江苏皋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公示时间 2024-10-31 14:22:11 项目预算 1490000.0元

R2022054地块一期建设工程项目三开展示区精装修专业分包采购采购公告

  • 一、采购人名称:

  • 江苏皋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二、项目名称:

  • R2022054地块一期建设工程项目三开展示区精装修专业分包采购

  • 三、项目编号:

  • 320682-2024-10-0303

  • 四、预算金额:(元)

  • 1490000.00

  • 五、采购方式:

  • 邀请招标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基本条件(提供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及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注册单位应为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四)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 七、采购需求:

  • 本次三开展示区精装修专业分包工程施工范围包括:8#楼首层架 空层、10#楼首层架空层、3#楼负一层地下门厅及3#楼负一层至一层公共楼梯、2#楼东侧汽车坡道范围内精装修工程及该范围内涉及到的精装修电气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三开展示区精装修工程施工图及招标文件附件的施工详图,同时结合后续招标人工程联系单或指令单要求变更的内容,直至上述部位精装修工程验收完成的一切工作。并结合招标人提供的现场情况、现行规范要求及经招标人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精装修工程施工必须的所有工序及为保证其质量、工期、 安全的施工措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 八、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

  •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4楼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九、评审时间:

  • 2024-11-08 09:00:00

  • 十、评审地点:

  • 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4楼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 十一、评审方法:

  • 最低价评审法

  • 十二、保证金事宜:

  • 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 (1)递交形式:现金缴纳,不接受其他形式。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装好,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2)特别提醒:信封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保证金金额。未按规定时间、数额、规定形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退还投标保证金: ①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②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履约保证金 中标公示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通知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按照中标金额的3%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 (1)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原则上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天内退还。 (2)若采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由中标企业开户行出具,且保函期限需比计划工期延长6个月; (3)中标人未在中标公示完成后7天内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将视为中标单位放弃中标资格。 3.差额保证金 若成交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在签订合同前按照成交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专用账户提交差额保证金。差额保证金履的形式:银行转账。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差额保证金的将视为成交单位放弃成交资格。

  • 十三、采购人联系方式:

  • 0513-68976990

  • 十四、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18118638930

  • 联系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

  • 十四、其他事项:

  • (1)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本项目为了保证投标人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 (2)本项目为了保证投标人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投标人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投标人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附件:
邀请招标公告__2份_.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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