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乡区公安局刑事技术室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DXGCCG2023-DX-004-2) 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乡区公安局刑事技术室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11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GCCG2023-DX-004-2
项目名称:东乡区公安局刑事技术室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9724.00 元
最高限价:759724.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抚东购2023F001014547 | 2023年公安局政法转移资金 | 1 | 台 | 759724.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以上资料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注:如响应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需要法人代表授权或签署均可由分公司负责人授权或签署,若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出具总公司授权书(总公司授权书格式自拟)。】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截止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他人的代理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必 须 提 供 响 应 供 应 商 信 用 证 明 (操 作 步 骤 : ① 登 录 “ 信 用 中 国”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②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格式见第六章 附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特别提醒:1.以上资料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投标。 2.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4日 00:00 至 2023年12月31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11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乡分中心开标大厅(地址: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行政中心正后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 2.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3.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观摩人数允许5人以内(含5人),对有观摩意愿的人员应不晚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电联采购公告公布的联系电话,进行预约登记, 代理机构按收到联系先后顺序确定观摩人员,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观摩通知书》。观摩人员至少在开标前1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预约信息核验后进入观摩席。观摩人员在开标期间需保持安静,遵守开标纪律,不得提出质疑或进行评论,违反当地中心场所管理制度的观摩人员,将被要求离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列入现场观摩开标黑名单,不再允许观摩抚州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不见面开标事项: (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系统评标。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主会场专家2人,客场抽取异地专家3人。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 (二)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 (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主持人设置的投标人解密时长(设置为 20 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作废标处理。 (四)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的现场递交原件或现场提交原件(证件)环节改为所有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与本条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5.政采贷:成交供应商持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的合同可到协议银行或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贷款事宜(详情请咨询抚州市东乡区采购办:0794-4238020)。 6.根据抚州市财政局抚财购[2022]1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7.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
地址:抚州市东乡区龙山北路180号
联系方式:0794-4232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经济开发区国科健康产业园2栋303-9室
联系方式:0794-4281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794-4281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