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24辆非纯电动公交车辆
金额
185.7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02020df101055
预算金额185.7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产权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彭先生0769-221177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24辆非纯电动公交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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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24辆非纯电动公交车辆 实物资产转让项目公告
标的名称 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24辆非纯电动公交车辆
项目编号 GD02020DF101055
资产占有方名称
资产属性(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资产类型 机动车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资产基准日
资产评估值
核准(备案)情况 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转让底价(万元) 185.7600
挂牌起始日 2020-09-24
挂牌截止日 2020-10-27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重大事项披露 特别提示:1、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2、标的资产经东莞市正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了以 2019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正评字[2019]第150 号《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776台公交车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内《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中仅序号为1、4、6、9、11、14-16、28、32、34、38、42、49、51、52、57、59、60、65-68、72、81、83、87、90、97-100、114、120、121、128、129、133、151、167、171、172、176、179、181、183-185、188、195、198、200-202、204、205、208、210、211、214、220、223、224、226、234、235、237、239、243、245、248、249、355、356、361、364-366、368、369、370-373、375、376、381、393-396、404-409、412、413、416、421、451、452、455、457、459、463、465、468、469、471-475、478、483、501、511、519-521、524、526、528、530、535、536、541、543-545、549、553、554、556-559、561、562、565、577、578、585、587、591、592、594、595、598-604、606、608、609、612、613、619、622、627、629、633、635、636、637、641-645、651、652、653、654、656、658、659-661、663、666、667、669、671-673、677-680、684-689、692、694、696、698-702的209辆车参与本项目交易,其余车辆暂不参与本项目交易)。(评估报告内《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中仅序号为705、709-713、715、717、719、720、723-727、729、730、741、742、744、745、750、756、759、760、762、764、765、767、769、770-773、775、776的36辆车参与本项目交易,其余车辆暂不参与本项目交易)。2、(评估报告内《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中仅序号为267、273、276、278、280、283、286、295、303、304、306、307、308、311、314、315、318、325、326、329、331、336、345、350的24辆车参与本项目交易,其余车辆暂不参与本项目交易)。
3、意向受让方可在信息公告期间到东莞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转让标的的相关信息材料或在信息公告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联系东莞产权交易中心预约看样(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四路16号1栋2309室,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0769-22117768)。
3、本项目拟转让标的车辆信息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须充分了解车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拟转让车辆中部分存在年审即将到期等情况。
公告附件
一、标的资产信息

机动车基本信息
标的状态
机动车品牌 原车牌号码
车架号 登记日期
购置日期 颜色
使用年限 数量
行驶公里数 年检至
权证
其他说明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受让方则采取 自动撤牌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协议转让 方式确定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征集到两家即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按每个资产包对应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备注:如需交纳诚意金请在此列明交纳要求及方式)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16950000000140439
开户行:华夏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5.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2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3.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前涉及的保险费(交强险)、年审费由转让方承担。
4.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格,所有涉及标的物的转让所产生的税费、过户费、拖车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交纳金额(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达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监管信息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号

三、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11层
业务咨询电话 0755-83690822 0755-83881033 0755-83002323 陈先生 朱先生 韩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
传真 0755-26577562 网址 www.sotcbb.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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