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充电宝场地使用权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1/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hm2021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5608578185
标书截止时间2021/04/29
投标截止时间2021/04/30
公告正文
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充电宝场地使用权项目 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充电宝场地使用权项目 竞价公告

项目概况

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充电宝场地使用权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锦星苑1幢2单元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 4 30 10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竞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M202101

项目名称: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充电宝场地使用权项目

采购方式: 竞价

竞价底价金额: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采购需求:充电宝场地使用权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 1 年。

数量:5台(每台机子需有32个充电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标的物情况简介

经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会议研究,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充电宝场地使用权公开租让,租让给有资格的竞价人进行自主依法经营,租让地点位于七星关区广惠路(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内),面积约为 3 平方米;招标人负责提供水电线路接口,由乙方自行安装、付费,投放冲电宝产生的电费由中标人自行支付。

三、租让期限: 1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竞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参加竞价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或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授权委托人参加竞价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自行承诺)

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承诺:竞价人承诺完全响应竞价文件的所有要求。

7、 ①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购买标书当日至开标前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②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购买标书当日至开标前任一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竞价文件》中);

五、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4 27 2021 年 4 29 ,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 14: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锦星苑1幢2单元5层

方式:现场购买(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需加盖竞价人公章);

售价:300元

四、竞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4 30 10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前一天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1 4 30 10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前一天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额: 人民币 贰仟伍佰元整(¥25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竞价人必须在2021年 4 29 16时00分前交纳。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或转账。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迎宾路支行

号: 132070133599

5)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供应商应凭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到本项目报名处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6)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惠路

联系方式:18608570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锦星苑1幢2单元5层

联系方式:156085781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560857818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