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景苑住宅小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润景苑住宅小区项目,已由榆发改备〔2021〕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榆中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润景苑住宅小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项目建设地点:东临经4-2路;西临经四南路;南临纬六西路;北临兴隆山大道。
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9663.74平方米(29.49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9717.03平方米,其中,地上约56789.01平方米,地下12928.02平方米。装配式内容预制叠合板、预制楼梯;商业采用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全装配。
4、项目总投资:约34681万元。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总工期要求:600日历天(含设计)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5月2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1月10日。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
设计内容包括: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取得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初步设计批复、配合发包人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提供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技术支持及设计变更服务、中间过程验收及竣工验收配合服务、装配式拆分设计、BIM设计、室外景观设计等内容);
设备材料内容包括:采购与安装调试;
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含临建及措施工程)、试运行、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维护等全部工程内容(交钥匙工程)。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颁布的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8年3月至今)类似工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提供类似工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单项业绩(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4、拟任设计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5、拟任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拟任的施工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7、拟任的施工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8、根据项目建设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施工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3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9、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0年1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10、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年-2019年或2018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省外企业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在开标前按甘建建〔2016〕20号文规定办理进甘信息登记,设计企业中标后按甘建建〔2016〕5号文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12、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1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4、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5.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15.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15.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15.4、如若联合体参加投标,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联合体中的责任、承担任务量,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提交;
15.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15.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04月20日—2021年04月25日;
2、获取方法: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3、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至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应确保通过信息确认的人员与编入投标文件的上述备案表登记人员一致并在投标期间处于锁定状态,否则其投标资格或者投标将被取消或否决,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4、投标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05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关于原件要求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gzyjy.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中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地 址: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2号
联系人:梁国君
电 话:15214011161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
联系人:岳进军 魏玉丹
电 话:13099183336 19993182806
备案单位: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04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