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贵云基金产业园办公区(一期)维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18/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常青0851-85226520
中标联系人朱洪宇
公告正文
贵云基金产业园办公区(一期)维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8-06-25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贵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名称)的贵云基金产业园办公区(一期)维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S5200000000015873001 已于 2018年06月22日 09时30分 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元) 中标工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0 设计:15日历天 施工:60日历天 郭德取 一级建筑 00494353 -- --
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业企业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0 设计:15日历天 施工:60日历天 杨峰 建筑工程壹级 贵152141402422 -- --
贵州中建伟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0 设计:15日历天 施工:60日历天 黄涛 建筑一级 贵152060700183 -- --
【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贵云基金产业园办公区(一期)维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贵州贵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贵云基金产业园办公区(一期)维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2018622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贵州贵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贵云基金产业园办公区(一期)维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三、项目编号:GZGC-2018-F07

四、公告日期及媒体:
1.公告日期:2018531
2.公告媒体:《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五、中标信息: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下浮率)

工期

(日历天)

质量标准

项目

负责人

项目

负责人

证书编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单位:贵州省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设计:10.00%

施工:6.00%

设计:15

施工:60

达标

设计:朱洪宇

施工:郭德取

设计:105200212

施工:00494353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单位: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10.00%

施工:6.00%

设计:15

施工:60

达标

设计:周可

施工:杨峰

设计:005200132

施工:贵152141402422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建伟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单位: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设计:10.00%

施工:6.00%

设计:15

施工:60

达标

设计:叶世碧

施工:黄涛

设计:095200204

施工:贵152060700183

六、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常青

联系电话:0851-85226520

传真电话:0851-85226520

箱:gzgczb@163.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625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8年6月28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阳市云岩区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办公室)(电话:0851-85625492 )投诉。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 第七条要求: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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