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科技设备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G130205210057
报名已结束
交通管理科技设备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 )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
HBKH-2021-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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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交通管理科技设备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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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唐山市东湖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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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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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本项目拟于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城区道路新增交通保障设施,包括:诱导屏、监控系统、违停系统、联网信号机、指挥平台、指挥中心装修、专用交通管理配套设施等。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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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 |
招标内容 |
交通管理科技设备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 ) |
工程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以全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包含工程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按照施工图纸要求完成全部配套设备及施工材料的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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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坤弘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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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要求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一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和采购能力; 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4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一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揽过一项交通监控系统类似项目业绩的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业绩指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至少具备一项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及施工业绩。 4 、主要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一项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以上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注册建造师可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度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可提供资信证明、并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6、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受到过处罚,没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无重大诉讼和仲裁等情况发生;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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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估算 |
建安费668.73万元,设计费18万元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1 年 9 月 13 日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1 年 9 月 17 日 |
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管理科技设备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唐山市开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核字[2021]第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东湖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交通管理科技设备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包括: 诱导屏、监控系统、违停系统、联网信号机、指挥平台、指挥中心装修、专用交通管理配套设施等。具体为:原有指挥中心装修90平方米;购置新增诱导屏8套;新增AR高点监控3套;新增高点球机监控6套;新增指挥平台(软件+设备)、电视墙等;安装违停系统(15个点位、17套设备);23个路口更换联网信号机;专用交通管理设施;增补交通标志等;购置设备合计59套,租赁光纤68条。 2.2 建设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 2 .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 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 (具体时间及过程中时间节点工期以合同要求为准) 2.4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河北省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一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和采购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揽过一项交通监控系统类似项目业绩的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业绩指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至少具备一项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及施工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一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 (7)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8)联合体的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3.4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3日9:00至2021年9月1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 登录惠招标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具体事宜请咨询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 4.3 未办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注册。惠招标平台服务电话400-780-9998。 4.4 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5 招标文件提交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发送“惠招标平台”,在此之后提交的异议,不再予以答复。 4.6 招标文件如因互相传阅导致无法正常制作投标文件的,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2日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建议各投标人错开递交投标文件高峰期,以免造成无法递交的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人自行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市东湖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坤弘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开平区 地 址:唐山市高新区大庆道北侧、学 院路西侧(学院北路1702号)北楼9层B区 邮 编:063021 邮 编:063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罗明亮 电 话:0315-3810566 电 话:0315-319366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bkh2020@163.com 网 址: 网 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龙泽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 5227018800000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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