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心村标准工业厂房(二期仓库楼)购置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ht-2024-001c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俊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恒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胜香0756-761158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3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心村标准工业厂房(二期仓库楼)购置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岸大道东51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T-2024-001C
项目名称:中心村标准工业厂房(二期仓库楼)购置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心村标准工业厂房(二期仓库楼)购置电梯采购项目)
①采购内容基本情况:中心村标准工业厂房(二期仓库楼)购置电梯采购项目,中心村位于琴石工业区兴荣路6号的2层标准工业广房(二期仓库楼)于2003年兴建,厂房内电梯已使用20年,已无法维修维护,需重新购置新电梯。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合同签到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货及安装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5)供应商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须提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参考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参考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至 2024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岸大道东516号
方式:现场或邮箱获取文件(1014243038@qq.com)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岸大道西1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金湾区三灶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岸大道西1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金湾区三灶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本项目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资质等证明文件;
2)购买标书登记表(自行下载);
3)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b)经办人如是供应商代表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获取磋商文件咨询电话:王工:15507636265(标书售卖)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2、本项目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全部由公告产生。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中心村民委员会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春园路东8号        
联系方式:周俊伟13902869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恒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海华新村59栋一楼            
联系方式:王胜香 0756-7611580/155076362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胜香
电 话:  15507636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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