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锦豪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受理号(号) | 20230015000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锦豪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横塘松园街16号2栋1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锦豪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鸿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锦豪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拟选址于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横塘松园街16号2栋101室,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1034m2,建筑面积1034m2,主要从事牛皮纸、不干胶标签、胶带膜、覆合膜、包装膜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牛皮纸480吨、不干胶标签120吨、胶带膜240吨、覆合膜480吨、包装膜72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拟将印刷、复合、风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15m)。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07-27 |
联系人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87943968 |
通讯地址 | 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报告表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二、废气执行标准不完善、源强核算内容不全、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不完善等。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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