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响水县人民医院医院新院区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9212011120001
预算金额35000万元
招标公司响水华辰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桂洲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洪浩1301655856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响水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妇幼保健院工程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3209212011120001
标段编号:3209212011120001-BD-00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妇幼保健院工程已由响水县行政审批局以响行审投资审[202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华辰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响水县城金海路东侧、326省道北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82757.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8264.22平方米,其中包括门诊医疗楼约53499.50平方米,病房楼约75879.44平方米,妇幼保健楼约31298.00平方米,传染楼约9408.38平方米,行政科教综合楼约20304.70平方米, 120急救中心约2026.0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约200.00平方米,洗衣房、垃圾暂存间约1249.40平方米,连廊约3398.80平方米,出地面楼梯间约10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4493.74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3.5亿元。
2.1.4 工期要求:3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0日,竣工日期:2024年5月30日,其中确保门诊楼2023年11月30日前竣工。(投标人应充分勘察施工现场,了解项目情况及建筑物的施工进度,中标后根据建筑物的施工进度进行专项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同时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与前期总承包单位配套交叉施工)。
2.1.5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确保省优质工程,力争达到国家优质工程。
2.1.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2招标范围:本次施工内容包含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消毒供应中心专项工程、内镜中心专项工程、净化专项工程等工程施工,总概算约3.5亿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全部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业绩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3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1.7亿元及以上且面积14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公寓、住宅、厂房、商住、物流仓储、轨道交通除外)室内装饰装修专业承包施工业绩,可包括其它专业工程,但不包括土建工程、附属工程、幕墙工程,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合同不予认可。分包或单独发包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业绩均予认可,若提供的材料金额、面积前后不一致,以小的为准,如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室内装饰装修须为牵头方承担,金额如未区分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2。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3.6.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6.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7其他要求:
3.7.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7.1.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7.1.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1.3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3.7.2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7.3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2年9月-2023年2月或2022年10月-2023年3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代理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 条、第22 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3.8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9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2flogin.aspx)。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 27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s://ggzy.xiangshui.gov.cn:8100/zbtbv2022/index.html上发布。
9.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 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4)□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的风险和损失(容缺预招标项目勾选)。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华辰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城珠江路3号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4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王桂洲 联系人:刘洪浩、周猛勇
电话:13851194658 电话:1301655856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59410633@qq.com
2023年4月4日
附件: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 评定分离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数量的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定标办法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清标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以及开、清标过程发现的其他废标情形,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95%。
报价按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按三分之一分成高、中、低三段(高、中段均去尾取整,多出的均结余至低段。事例说明:比如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标人有8家,8/3=2.667,高段2家,中段2家,低段4家。按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出现较高段区里低报价跟邻近较低段区高报价相同时都归类到较高的段区里),高、中、低段由招标人代表各随机抽取1家投标人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后进行求和取平均值此为B值。B值低于D值时,直接确定D值为B值。
在低段区且不得低于下限D值范围内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家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后确定为C值。
D值指:(入围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预算价(本项目为财评审定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30%之和)下浮 20%计算出的值。
(当投标人数量较少,无法抽取B、C值时,直接在相关区间段内取值进行计算。若C值无法获取时,直接确定D值为C值。)
(二)评标准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对被抽到参与有关值计算的投标人审查,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 1 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三)清标
(四)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A×50%+B×35%+C×15%)×K
A=投标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财评审定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100%-下浮率Δ);
B值为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有关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经计算后确定;
C值在低段范围内且不得低于下限D值范围内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家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确定。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参数设置如下: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 9%、10%、11%、12%、13%、14%、15%,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B、C、D值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而改变。
扣分标准:
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报价得分满分为88分
(五)业绩(2 分)
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3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1.7亿元及以上且面积14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公寓、住宅、厂房、商住、物流仓储、轨道交通除外)室内装饰装修专业承包施工业绩,可包括其它专业工程,但不包括土建工程、附属工程、幕墙工程,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合同不予认可。分包或单独发包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业绩均予认可,若提供的材料金额、面积前后不一致,以小的为准,如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室内装饰装修须为牵头方承担,金额如未区分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得2分。最高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1)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得分;
2)资格条件的业绩不予计分;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招标公告,否则不予计分。
(六)安全生产专项诚信分
该项为扣分项,不分地域,对投标截止日向前半年内(以事故发生之日为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 分,最多扣 1 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
(七)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 0.5 分,最多扣 2 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
(八)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前面报价得分、业绩、安全生产专项诚信分、不良行为记录各评审项的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将由高到低的投标文件按以下顺序进行资格审查,直至选出7名合格的投标人,不足7家的则全数入围。
1、初步评审
1.1 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九)施工组织设计(10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评审要点齐全的得基本分8分;缺少任一项评审要点,该评审要点不得分。另评标委员会根据下列评审要点的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先进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加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满分10分。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本项目招标文件明确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要点,主要包括: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0.8-1.0 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0.8-1.0 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6-2.0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8-1.0 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6-2.0 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0.8-1.0 分);
7.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0.8-1.0 分);
8.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0.8-1.0 分)。
注:为增加技术保密性,现施工组织设计无论是否符合性评审,均实行横向评审。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要点逐一编制,或者投标人把要点上传到其他要点中,将会导致评委评审某一要点时看不到,该要点评审不通过将不得分。请各投标人认真编制。
(十)投标人得分
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综合评估(ABCD)法”对各项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第(四)项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3)按第(五)项业绩,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计算出得分b;
(6)按第(六)项安全生产专项诚信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全生产专项诚信分计算出得分c;
(7)按第(七)项不良记录,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不良记录评审项计算出得分d;
(5)按第(九)项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e;
2.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 “四舍五入” 。
3.投标人得分=a+b+c+d+e。
(十一)定标补充规定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评审方式采用定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中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附表规定数量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若最终累计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比较小数点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优先。
注:本评标办法“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2 、推荐定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2.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定标候选人。
2.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规定的定标候选人数量时: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量<7 时,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均推荐为定标候选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量 <3 时,本项目重新招标。
2.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2.4 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要加强对定标候选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安全生产记录情况核查,优选安全生产状况良好、信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的企业。
3 、定标方法
3.1 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定标候选人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的原则进行定标,定标方法如下:
3.2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第一名得 7分,次优的第二名得 6分,依此类推,最终按总得分由高至低推荐定标候选人排序,确定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3.3 总得分相同且影响定标人排序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得分相同的定标候选人按以上原则再次评审,直至确定定标候选人排序为止。
3.4 有关规定:
(1)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2)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 7 人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应当由招标人从定标成员库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3)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4)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5)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3.5 定标因素:
(1)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2)招标人在择优时可重点考察企业综合实力、财务实力、投标人对工期、质量及招标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程序、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融资能力、企业同类业绩数量、获奖数量等直接关系到中标人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的因素。
(3)无不良记录的优于有不良记录的,不良记录少的优于不良记录多的,近两年内有安全生产事故的或不良行为记录的原则上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对入围企业在定标前进行考察。
(5)企业融资情况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响水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妇幼保健院工程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3209212011120001
标段编号:3209212011120001-BD-00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妇幼保健院工程已由响水县行政审批局以响行审投资审[202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华辰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响水县城金海路东侧、326省道北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82757.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8264.22平方米,其中包括门诊医疗楼约53499.50平方米,病房楼约75879.44平方米,妇幼保健楼约31298.00平方米,传染楼约9408.38平方米,行政科教综合楼约20304.70平方米, 120急救中心约2026.0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约200.00平方米,洗衣房、垃圾暂存间约1249.40平方米,连廊约3398.80平方米,出地面楼梯间约10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4493.74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3.5亿元。
2.1.4 工期要求:3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0日,竣工日期:2024年5月30日,其中确保门诊楼2023年11月30日前竣工。(投标人应充分勘察施工现场,了解项目情况及建筑物的施工进度,中标后根据建筑物的施工进度进行专项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同时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与前期总承包单位配套交叉施工)。
2.1.5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确保省优质工程,力争达到国家优质工程。
2.1.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2招标范围:本次施工内容包含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消毒供应中心专项工程、内镜中心专项工程、净化专项工程等工程施工,总概算约3.5亿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全部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业绩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3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1.7亿元及以上且面积14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公寓、住宅、厂房、商住、物流仓储、轨道交通除外)室内装饰装修专业承包施工业绩,可包括其它专业工程,但不包括土建工程、附属工程、幕墙工程,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合同不予认可。分包或单独发包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业绩均予认可,若提供的材料金额、面积前后不一致,以小的为准,如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室内装饰装修须为牵头方承担,金额如未区分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2。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3.6.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6.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7其他要求:
3.7.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7.1.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7.1.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1.3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3.7.2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7.3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2年9月-2023年2月或2022年10月-2023年3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代理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 条、第22 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3.8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9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2flogin.aspx)。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 27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s://ggzy.xiangshui.gov.cn:8100/zbtbv2022/index.html上发布。
9.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 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4)□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的风险和损失(容缺预招标项目勾选)。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华辰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城珠江路3号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4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王桂洲 联系人:刘洪浩、周猛勇
电话:13851194658 电话:1301655856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59410633@qq.com
2023年4月4日
附件: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 评定分离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数量的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定标办法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清标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以及开、清标过程发现的其他废标情形,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95%。
报价按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按三分之一分成高、中、低三段(高、中段均去尾取整,多出的均结余至低段。事例说明:比如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标人有8家,8/3=2.667,高段2家,中段2家,低段4家。按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出现较高段区里低报价跟邻近较低段区高报价相同时都归类到较高的段区里),高、中、低段由招标人代表各随机抽取1家投标人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后进行求和取平均值此为B值。B值低于D值时,直接确定D值为B值。
在低段区且不得低于下限D值范围内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家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后确定为C值。
D值指:(入围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预算价(本项目为财评审定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30%之和)下浮 20%计算出的值。
(当投标人数量较少,无法抽取B、C值时,直接在相关区间段内取值进行计算。若C值无法获取时,直接确定D值为C值。)
(二)评标准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对被抽到参与有关值计算的投标人审查,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 1 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三)清标
(四)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A×50%+B×35%+C×15%)×K
A=投标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财评审定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100%-下浮率Δ);
B值为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有关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经计算后确定;
C值在低段范围内且不得低于下限D值范围内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家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确定。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参数设置如下: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 9%、10%、11%、12%、13%、14%、15%,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B、C、D值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而改变。
扣分标准:
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报价得分满分为88分
(五)业绩(2 分)
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3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1.7亿元及以上且面积14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公寓、住宅、厂房、商住、物流仓储、轨道交通除外)室内装饰装修专业承包施工业绩,可包括其它专业工程,但不包括土建工程、附属工程、幕墙工程,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合同不予认可。分包或单独发包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业绩均予认可,若提供的材料金额、面积前后不一致,以小的为准,如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室内装饰装修须为牵头方承担,金额如未区分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得2分。最高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1)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得分;
2)资格条件的业绩不予计分;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招标公告,否则不予计分。
(六)安全生产专项诚信分
该项为扣分项,不分地域,对投标截止日向前半年内(以事故发生之日为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 分,最多扣 1 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
(七)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 0.5 分,最多扣 2 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
(八)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前面报价得分、业绩、安全生产专项诚信分、不良行为记录各评审项的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将由高到低的投标文件按以下顺序进行资格审查,直至选出7名合格的投标人,不足7家的则全数入围。
1、初步评审
1.1 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授权委托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 ……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投标价格 |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款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95%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款规定 |
…… | …… |
(九)施工组织设计(10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评审要点齐全的得基本分8分;缺少任一项评审要点,该评审要点不得分。另评标委员会根据下列评审要点的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先进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加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满分10分。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本项目招标文件明确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要点,主要包括: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0.8-1.0 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0.8-1.0 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6-2.0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8-1.0 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6-2.0 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0.8-1.0 分);
7.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0.8-1.0 分);
8.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0.8-1.0 分)。
注:为增加技术保密性,现施工组织设计无论是否符合性评审,均实行横向评审。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要点逐一编制,或者投标人把要点上传到其他要点中,将会导致评委评审某一要点时看不到,该要点评审不通过将不得分。请各投标人认真编制。
(十)投标人得分
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综合评估(ABCD)法”对各项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第(四)项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3)按第(五)项业绩,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计算出得分b;
(6)按第(六)项安全生产专项诚信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全生产专项诚信分计算出得分c;
(7)按第(七)项不良记录,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不良记录评审项计算出得分d;
(5)按第(九)项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e;
2.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 “四舍五入” 。
3.投标人得分=a+b+c+d+e。
(十一)定标补充规定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评审方式采用定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中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附表规定数量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若最终累计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比较小数点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优先。
注:本评标办法“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2 、推荐定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2.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定标候选人。
2.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规定的定标候选人数量时: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量<7 时,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均推荐为定标候选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量 <3 时,本项目重新招标。
2.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2.4 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要加强对定标候选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安全生产记录情况核查,优选安全生产状况良好、信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的企业。
3 、定标方法
3.1 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定标候选人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的原则进行定标,定标方法如下:
3.2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第一名得 7分,次优的第二名得 6分,依此类推,最终按总得分由高至低推荐定标候选人排序,确定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3.3 总得分相同且影响定标人排序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得分相同的定标候选人按以上原则再次评审,直至确定定标候选人排序为止。
3.4 有关规定:
(1)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2)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 7 人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应当由招标人从定标成员库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3)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4)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5)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3.5 定标因素:
(1)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2)招标人在择优时可重点考察企业综合实力、财务实力、投标人对工期、质量及招标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程序、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融资能力、企业同类业绩数量、获奖数量等直接关系到中标人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的因素。
(3)无不良记录的优于有不良记录的,不良记录少的优于不良记录多的,近两年内有安全生产事故的或不良行为记录的原则上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对入围企业在定标前进行考察。
(5)企业融资情况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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