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邯郸市2024年主城区非居民用热单位清洁供热改造工程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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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6319001G01 | ||||||||||||||||||||||||||||||||||||||||||||||
招标内容: | |||||||||||||||||||||||||||||||||||||||||||||||
邯郸市2024年主城区非居民用热单位清洁供热改造工程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2024年主城区非居民用热单位清洁供热改造工程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以邯审批核准字〔2024〕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交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交建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空气源热泵供热能源站及配套电力变压器等
附属设施,对应亟待解决采暖需求的38个非居民单位,总计供热面积151.73万m2(建设规模以初步设计为准)。
建设地点:邯郸市主城区
2.1.2 计划工期:4个月
2.1.3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认定。3.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3.2.3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2.6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2 00:00至2024-10-2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13 09: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远程异地、双盲”形式评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交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永通路2号,联系人:赵晓晓,电话:18131038387;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辰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丛台北路与东环交叉口东方万博园3-2-2504,联系人:马伟,电话: 1813414103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电话:0310-3029130 电子邮箱:mfd910@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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