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山南路延伸段(胜地公园西门-八菀公路)道路工程中山南路延伸段(苏州中学苏州湾校区—八菀公路)道路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774.85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天宇0512-60900706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莉莉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山南路延伸段(苏州中学苏州湾校区—八菀公路)道路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南路延伸段(胜地公园西门-八菀公路)道路工程 已由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以 吴行审审发【2020】66号、吴行审审发【20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招标人为_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_,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中山南路延伸段(苏州中学苏州湾校区—八菀公路)道路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吴江东太湖旅游度假区,吴江大道南侧,胜地公园西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全长约1.133km,路幅宽50m,新建雨水管,管径DN400~DN1500;新建污水管,管径de450-de800。新建跨海沿漕桥梁1座,桥长126.4m 。
2.1.3合同估算价: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14774.85万元。
2.1.4工期要求: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01日,竣工日期:2026年05月24日
2.1.5 其他: 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提供)自2021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工程业绩须上传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适用于直接发包项目)、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的合同价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的合同价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类似工程信息以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简称会员库)的信息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2)本项目拒绝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通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 名;有效投标为4~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 名;有效投标等于3 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 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 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约定分工认定,互为承担连带责任。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方派遣。
(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7)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8)项目负责人有市政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9)本工程实行代建制,甲方(建设单位)已委托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3.7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 □否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是 □否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17日 16:00 至 2024 年10月24日 17:00 ,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 CA 锁登录“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 (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日前提出,请于 2024年10月24日 18 :00 的时间前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 (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提疑。
6.3 潜在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 (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中有关该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9:30,若有答疑,以资审答疑文件为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 (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7.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备注:
(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合同信息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吴江区东太湖大厦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 编: 215200 邮 编: 215200
联 系 人: 周天宇 联 系 人: 潘莉莉、陈卫卫、施紫秋
电 话: 0512-60900706 电 话: 0512-68669209
传 真: 传 真: 0512-6523889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szcjzb@163.com
2024 年 10 月 17 日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南路延伸段(胜地公园西门-八菀公路)道路工程 已由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以 吴行审审发【2020】66号、吴行审审发【20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招标人为_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_,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中山南路延伸段(苏州中学苏州湾校区—八菀公路)道路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吴江东太湖旅游度假区,吴江大道南侧,胜地公园西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全长约1.133km,路幅宽50m,新建雨水管,管径DN400~DN1500;新建污水管,管径de450-de800。新建跨海沿漕桥梁1座,桥长126.4m 。
2.1.3合同估算价: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14774.85万元。
2.1.4工期要求: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01日,竣工日期:2026年05月24日
2.1.5 其他: 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提供)自2021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工程业绩须上传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适用于直接发包项目)、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的合同价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的合同价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类似工程信息以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简称会员库)的信息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2)本项目拒绝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通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 名;有效投标为4~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 名;有效投标等于3 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 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 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约定分工认定,互为承担连带责任。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方派遣。
(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7)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8)项目负责人有市政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9)本工程实行代建制,甲方(建设单位)已委托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3.7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 □否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是 □否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17日 16:00 至 2024 年10月24日 17:00 ,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 CA 锁登录“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 (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日前提出,请于 2024年10月24日 18 :00 的时间前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 (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提疑。
6.3 潜在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 (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中有关该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9:30,若有答疑,以资审答疑文件为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 (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7.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备注:
(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合同信息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吴江区东太湖大厦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 编: 215200 邮 编: 215200
联 系 人: 周天宇 联 系 人: 潘莉莉、陈卫卫、施紫秋
电 话: 0512-60900706 电 话: 0512-68669209
传 真: 传 真: 0512-6523889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szcjzb@163.com
2024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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