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涪陵区蔺市街道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4月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FLQ23C00005 采购执行编号:涪招采G2023-01
项目名称:涪陵区蔺市街道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60,000.00元
最高限价:4,7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涪陵区蔺市街道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 4,760,000.00元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若大型企业参与投标还应出具分包意向《承诺函》和《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为其他中小企业预留不低于40%的合同份额。
2、若中型企业参与投标还应出具分包意向《承诺函》和《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为其他小微企业预留不低于40%的合同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省(直辖市)级及以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未提供原件为无效投标)。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3月13日 至 2023年3月20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4月4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4月4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
开标时间: 2023年4月4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当日指定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蔺市街道办事处
采购经办人:黄春兰
采购人电话:1398332268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蔺市镇凤阳大道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刘文
代理机构电话:023-7222007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38号新区大厦5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世奉
项目联系人电话:15730644116
附件下载:FLQ23C00005,G2023-01涪陵区蔺市街道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挂网稿.docFLQ23C00005,G2023-01涪陵区蔺市街道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挂网稿.doc
项目名称 | 道路清扫保洁面积(㎡) | 绿化面积(㎡) | 公厕(座) | 行道树(棵) | 路灯(盏) | 中标人数量(名) | 服务期限(年) | |
涪陵区蔺市街道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 蔺市街道 | 432663.25 | 70740.5 | 18 | 1356 | 808 | 1名 | 3年 |
涪陵区蔺市街道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 堡子场镇 | 3500 | 1 | 10 | 1名 | 3年 | ||
涪陵区蔺市街道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 龙泉场镇 | 29439 | 4 | 118 | 1名 | 3年 | ||
合计 | 465602.25 | 70740.5 | 23 | 1356 | 936 | 118 | 1名 |
区域 | 序号 | 作业路段名称 | 起止地点 | 面积(㎡) |
蔺市街道 | 1 | 凤阳大道B段 | 小学宿舍至铁路桥 | 53664.3 |
蔺市街道 | 2 | 川祖庙街 | 四香轩至龙门桥 | 7344 |
蔺市街道 | 3 | 龙门桥街 | 3665.96 | |
蔺市街道 | 4 | 报本祠街 | 冉二烧腊至二中及小学 | 3581.92 |
蔺市街道 | 5 | 龙凤大道 | 滨江路口至法院及铁路安置房 | 67644.87 |
蔺市街道 | 6 | 商贾路 | 原农贸市场东大门至南大门 | 6868 |
蔺市街道 | 7 | 凤阳大道A段 | 加油站至建环所花园 | 10904.7 |
蔺市街道 | 8 | 渝巴路 | 葛麻湾至常家山 | 107520 |
蔺市街道 | 9 | 华福街 | 步行街 | 2879.5 |
蔺市街道 | 10 | 解放路 | 现龙门桥至老电影院 | 10590 |
蔺市街道 | 11 | 龙门桥滨江公园 | 41000 | |
蔺市街道 | 12 | 消落带(蔺市长江段) | 84000 | |
蔺市街道 | 13 | 绿道 | 33000 | |
蔺市街道 | 小计 | 432663.25 | ||
龙泉场镇 | 14 | 龙泉场镇 | 3500 | |
堡子场镇 | 15 | 堡子场镇 | 29439 | |
合计 | 465602.25 | |||
说明:清扫保洁面积含街道所有背街小巷和街道办公楼面积。 |
区域 | 序号 | 作业路段名称 | 起止地点 | 面积(㎡) |
蔺市街道 | 1 | 凤阳大道B段 | 小学宿舍至铁路桥 | 10133.5 |
蔺市街道 | 2 | 川祖庙街 | 四香轩至龙门桥 | 1582 |
蔺市街道 | 3 | 龙门桥街 | 1200 | |
蔺市街道 | 4 | 报本祠街 | 冉二烧腊至二中及小学 | 209 |
蔺市街道 | 5 | 龙凤大道 | 滨江路口至法院及铁路安置房 | 43475 |
蔺市街道 | 6 | 商贾路 | 原农贸市场东大门至南大门 | |
蔺市街道 | 7 | 凤阳大道A段 | 加油站至建环所花园 | |
蔺市街道 | 8 | 渝巴路 | 葛麻湾至常家山 | 11801 |
蔺市街道 | 9 | 华福街 | 步行街 | |
蔺市街道 | 10 | 解放路 | 现龙门桥至老电影院 | 840 |
蔺市街道 | 11 | 龙门桥滨江公园 | 1500 | |
蔺市街道 | 12 | 消落带(蔺市长江段) | ||
蔺市街道 | 13 | 绿道 | ||
合计 | 70740.5 |
区域 | 序号 | 作业路段名称 | 地点 | 数量(座) |
蔺市街道 | 1 | 凤阳大道B段 | 小学宿舍至铁路桥 | 3 |
蔺市街道 | 2 | 川祖庙街 | 四香轩至龙门桥 | |
蔺市街道 | 3 | 龙门桥街 | ||
蔺市街道 | 4 | 报本祠街 | 冉二烧腊至二中及小学 | |
蔺市街道 | 5 | 龙凤大道 | 滨江路口至法院及铁路安置房 | 2 |
蔺市街道 | 6 | 商贾路 | 原农贸市场东大门至南大门 | 1 |
蔺市街道 | 7 | 凤阳大道A段 | 加油站至建环所花园 | |
蔺市街道 | 8 | 渝巴路 | 葛麻湾至常家山 | |
蔺市街道 | 9 | 华福街 | 步行街 | |
蔺市街道 | 10 | 解放路 | 现龙门桥至老电影院 | 3 |
蔺市街道 | 11 | 龙门桥滨江公园 | 1 | |
蔺市街道 | 12 | 消落带(蔺市长江段) | ||
蔺市街道 | 13 | 绿道 | 8 | |
蔺市街道 | 小计 | 18 | ||
龙泉场镇 | 14 | 龙泉场镇 | 1 | |
堡子场镇 | 15 | 堡子场镇 | 4 | |
合计 | 23 |
区域 | 序号 | 作业路段名称 | 起止地点 | 数量(棵) |
蔺市街道 | 1 | 凤阳大道B段 | 小学宿舍至铁路桥 | 480 |
蔺市街道 | 2 | 川祖庙街 | 四香轩至龙门桥 | 105 |
蔺市街道 | 3 | 龙门桥街 | 35 | |
蔺市街道 | 4 | 报本祠街 | 冉二烧腊至二中及小学 | 32 |
蔺市街道 | 5 | 龙凤大道 | 滨江路口至法院及铁路安置房 | 704 |
蔺市街道 | 6 | 商贾路 | 原农贸市场东大门至南大门 | |
蔺市街道 | 7 | 凤阳大道A段 | 加油站至建环所花园 | |
蔺市街道 | 8 | 渝巴路 | 葛麻湾至常家山 | |
蔺市街道 | 9 | 华福街 | 步行街 | |
蔺市街道 | 10 | 解放路 | 现龙门桥至老电影院 | |
蔺市街道 | 11 | 龙门桥滨江公园 | ||
蔺市街道 | 12 | 消落带(蔺市长江段) | ||
蔺市街道 | 13 | 绿道 | ||
合计 | 1356 |
区域 | 序号 | 作业路段名称 | 起止地点 | 数量(盏) |
蔺市街道 | 1 | 凤阳大道B段 | 小学宿舍至铁路桥 | 96 |
蔺市街道 | 2 | 川祖庙街 | 四香轩至龙门桥 | 28 |
蔺市街道 | 3 | 龙门桥街 | 6 | |
蔺市街道 | 4 | 报本祠街 | 冉二烧腊至二中及小学 | 5 |
蔺市街道 | 5 | 龙凤大道 | 滨江路口至法院及铁路安置房 | 75 |
蔺市街道 | 6 | 商贾路 | 原农贸市场东大门至南大门 | 7 |
蔺市街道 | 7 | 凤阳大道A段 | 加油站至建环所花园 | |
蔺市街道 | 8 | 渝巴路 | 葛麻湾至常家山 | 436 |
蔺市街道 | 9 | 华福街 | 步行街 | |
蔺市街道 | 10 | 解放路 | 现龙门桥至老电影院 | 155 |
蔺市街道 | 11 | 龙门桥滨江公园 | ||
蔺市街道 | 12 | 消落带(蔺市长江段) | ||
蔺市街道 | 13 | 绿道 | ||
蔺市街道 | 小计 | 808 | ||
龙泉场镇 | 14 | 龙泉场镇 | 10 | |
堡子场镇 | 15 | 堡子场镇 | 118 | |
合计 | 936 |
分项 | 清扫保洁、基本人员配置(不少于)(人) | 项目负责人 | 电工配置(不少于)(人) | 合计(人) | ||
场镇部分 | 蔺市场镇 | 31 | 36 | 1 | 1 | 38 |
场镇部分 | 堡子场镇 | 4 | 36 | 1 | 1 | 38 |
场镇部分 | 龙泉场镇 | 1 | 36 | 1 | 1 | 38 |
作业人员着装统一,操作规范,文明用语。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基本数量未达到38人要求的为无效标。 |
岗位 | 姓名 | 技术职称 | 专业(毕业)证书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经验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同类项目业绩简介(格式自定)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20% | 投标报价20分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 高于限价为无效报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2 | 技术部分62% | 技术响应12分 | (一)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12分。(二)无效投标、扣分条款: 1、重要参数[招标文件第二篇带(★)号标注的第四部分,招标文件第三篇全部条款]有1条不满足的,为无效投标。2、一般参数[招标文件第二篇非(★)号标注的部分】有一条不满足的,从起评分中扣除3分;有4条(含)以上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部分得0分。 | 根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评分 |
2 | 技术部分62% |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30分 | (一)项目组织实施方案(30分) 1、服务管理组织形式及场所(3分);拟投入项目管理的场所(包括管理和员工临时休息场所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分工配备,内容完整组织合理得3分;一般得1.5分;差和未提供不得分。2、管理服务实施方案(27分)结合项目实际结合项目踏勘提供的保洁、绿化、路灯服务、安全、应急处置方案:(1)现场踏勘(3分):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现场踏勘情况报告的,优得3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2)作业方案(6分):针对本项目制定作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清扫保洁作业、市政设施清洁维护、绿化、路灯管理作业流程、规范及方案,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3)安全保障方案(4分):针对本项目作业区域制定的安全保障方案,有完善的安全生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作业和机械作业等相关内容),有明确的安全作业制度、措施;有满足作业需要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投标人对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作善后处理承诺,优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4)质量管理方案(5分):针对本项目作业区域制定的质量管理方案,质量管理目标明确,质量管理层级责任清晰,质量考核体系健全(包括但不限于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洒水降尘作业质量、道路冲洗作业质量等相关内容),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5)应急预案(4分):有提供针对本项目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对恶劣天气影响,重大接待任务,重大节假日或活动、各种垃圾乱倾倒等特殊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传达机制、人员和设备调配、责任分工等),优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6)作业人员的招聘、培训及日常运行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承诺(5分); 招聘方案完整,可行性好;培训计划内容具体,能结合项目实际;管理规章制度、考核办法(季度、年度)齐全规范;工资福利待遇结合国家相关规定承诺条件清楚明确,发放时间、实施办法具体有保障。综合以上内容,投标文件中承诺方案:好的得5分,较好得3分,一般的得1分,差和未提供的不得分。 | 以上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评分;未提供不得分。 |
2 | 技术部分62% | 人员及物资保障20分 | (二)项目负责人(6分)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具有高级园林绿化工程师、高级城市环卫管理师、高级垃圾类管理师、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业技能证书的有一个得1.5分,否则不得分。 | 提供相关人员开标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2 | 技术部分62% | 人员及物资保障20分 | (三)项目团队(8分)1、安全管理人员(3分)除项目负责人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往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获得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认可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得3分。2、保洁员(3分)拟派本项目的清扫保洁人员,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保洁(或清扫)类专项职(执)业能力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有1人得0.5分,最多得3分3、电工技术人员(2分)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作业人员持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制)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和低压电工作业)同时具备得2分,否则不得分。 | 提供相关人员开标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2 | 技术部分62% | 人员及物资保障20分 | (四)物资、装备清单(3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拟配备的本项目物资、装备清单种类丰富、内容完整、实用性好,优得3分,良得1.5分,一般得0.5分,差的和未提供的不得份。 | 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文件清单加盖投标人公章 |
2 | 技术部分62% | 人员及物资保障20分 | (五)意外伤害保险(3分)供应商承诺在成交后对项目所有员工购买“雇主责任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单个最低总保险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得3分,未承诺或不满足得0分。 | 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文件清单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商务部分18分 | 管理体系认证3分 |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以上认证有一个得1分,最高可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 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3 | 商务部分18分 | 企业信誉3分 | 1、投标人每提供一个2018年以来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 提供评级报告文件或评级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3 | 商务部分18分 | 可持续发展能力4分 | 投标人应提供本企业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及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附注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审计报告书、会计报表进行企业可持续发展、抗风险能力分析评价,好的得4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新成立的公司,本项评审由评委根据其提供的财务状况说明文件评定,具备正常经营条件和履约能力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未提供财务报表的或财务报表内容不完整,不能真实反映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的本项不得分。 | 提供会计财务报告(报表)或新成立公司财务状况说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商务部分18分 | 业绩案例8分 | 投标人提供从2018年以来,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的同类清扫保洁项目单个合同,合同金额在50万(含)至100万(含)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有一个得4分,最高8分。本项最高可得8分。单个合同只计算一次。 | 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虚假合同及证明材料的,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
服务名称 | 服务具体内容 | 服务期限 | 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和质量保证: | |||||||
二、服务方式: | |||||||
三、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四、付款方式: | |||||||
五、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
六、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份,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 |||||||
项目名称 | 道路清扫保洁面积(㎡) | 绿化面积(㎡) | 公厕(座) | 行道树(棵) | 路灯(盏) | 服务期限(年)3年 | |
涪陵区蔺市街道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 蔺市街道 | 432663.25 | 70740.5 | 18 | 1356 | 808 | 服务期限(年)3年 |
涪陵区蔺市街道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 堡子场镇 | 3500 | 1 | 10 | 服务期限(年)3年 | ||
涪陵区蔺市街道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 龙泉场镇 | 29439 | 4 | 118 | 服务期限(年)3年 | ||
合计 | 465602.25 | 70740.5 | 23 | 1356 | 936 | 118 |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备注: 投标报价为三年总报价,大小写须一致。若服务期内本项目清扫保洁、公厕管理、绿化养护、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保洁因地方建设等原因造成保洁和公厕数量、绿化面积、农村收运里程出现增减的情况,费用结算按本次招标文件结果的单价计算当期劳务服务经费。 |
序号 | 费用名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道路清扫保洁面积 | |||
2 | 绿化面积 | |||
3 | 公厕 | |||
4 | 行道树 | |||
5 | 路灯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 |||
总计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岗位 | 姓名 | 技术职称 | 专业(毕业)证书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需提供提供投标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 |||
项目经验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同类项目业绩简介(格式自定) |
岗位 | 数量 | 专业(培训)证书 |
清扫保洁 | ||
电工 | ||
绿化管理养护 | ||
合计 | 本表人数合计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得低于37人,否则投标无效 | |
备注 | 参与评分的老员工(在投标单位工作连续6个月及以上)需提供提供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