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十堰市应急物资储备库、人防疏散基地、消防训练基地融合建设项目工程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ycz-2202013-22064
预算金额3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旭东0719-8632755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29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10
公告正文

2022-09-22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日期:2022-09-22 17:43|发布单位: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10-10|项目监管地:十堰市本级|

【项目概况】

十堰市应急物资储备库、人防疏散基地、消防训练基地融合建设项目工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商务写字楼3F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CZ-2202013-22064

2、采购计划备案号:十采计备[2022]XM2074号

3、项目名称:十堰市应急物资储备库、人防疏散基地、消防训练基地融合建设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8(万元)

6、最高限价:38(万元)

7、采购需求:

十堰市应急物资储备库、人防疏散基地、消防训练基地融合建设项目位于十堰市阳光大道南侧,建设大道以西。项目占地138亩,总建筑面积约39000平方米,计划工期450日历天。本次采购内容为十堰市应急物资储备库、人防疏散基地、消防训练基地融合建设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检测内容包括:地基基础(含复合地基、桩基检测)、变形观测(含沉降观测和倾斜观测)、建筑节能(门窗四性、气密性、节能材料检测等)、室内环境(氡、苯、氨、甲醛等含量检测)、见证取样(原材料、试块、配合比等)、小区道路管网(路基、路面及常规检测)、主体结构(回弹、取芯、保护层厚度等检测)、设备安装检测等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完全检测工作并提交检测报告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参与本项目的企业须为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见证取样、室内环境、建筑节能、设备安装等)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9月23日至2022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商务写字楼3F

3、方式:

现场领取: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商务写字楼3F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商务写字楼3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的落实政府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须提供相应材料)。
2、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函。
3、本项目采用代建制,代建单位为十堰城市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4、成交供应商可结合实际,按照《十堰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市中心支行、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十堰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十财办发[2020]325号)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柳林路柳小巷8号

联系方式:0719-8125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创业园

联系方式:0719-8632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旭东

电 话:15527106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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