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4-D-E25155),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2.2 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4-D-E25155
2.3招标内容: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维保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标准和要求)。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项目规模:南昌分行本部大楼、东湖支行、广场南路支行、西湖支行、宜春樟树支行、赣州章贡支行、上饶广丰支行、南京西路社区支行、上饶三清城社区支行共计9家机构智慧用电系统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维保服务。
2.6平台接入要求:光大银行南昌分行2023年已部署智慧用电系统平台,本次中标单位所投设备需无偿接入我行现有智慧用电系统平台,相关对接、研发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2.7服务期:9个网点2年内完成。
2.8项目预算金额:9个网点预算金额合计人民币107万元。
2.9其他:上述9家网点为招标人工作计划,招标人不对实施数量作出承诺,实际费用按实施数量据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且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附注及第三方审计单位相关材料)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且同一项目的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人员、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等企业关键信息在企业信用查询系统(https://www.qcc.com/)查询结果显示一致,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1)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人直接缴纳的不少于10人的近一年(近一年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月(不含当月)前连续12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缴费记录或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记录单或由社保局出具的同类型社保材料),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材料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保号码、缴费起止年月等,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中还须包含社保真伪鉴定的方式,提供真伪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社保查询网站(si.12333.gov.cn)(仅供参考));)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免税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6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能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1)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名册中。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后分包、转包。
3.10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房产证明文件:如办公场所房产为私人所有的则为房产证或其它能证明房产的证明材料;如办公场所房产为国有的则为相关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等提供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3.11投标人应为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持有投标产品生产厂商加盖公章的项目授权书;投标人应持有光大银行总行智慧用电管理平台服务商的平台对接授权书。
3.1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3.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所有证明材料,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审时由磋商小组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12日17:30。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已注册投标人跳过本步)。
【系统操作指引可在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00)整,售后不退。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可在平台下载。
4.4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08室 。
5.2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33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0791-86666915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12室
邮 编: 330096
项目负责人:袁锋/万文彪/谭春/刘辉/陈新安(招标师)
联 系 人1:万文彪 15180649963
联 系 人2:谭春 13247808015
电子邮件:gczxjxjk@163.com
开户账号: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425155
8. 免责声明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文件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我公司不在其他平台上发布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渠道获取文件的均属无效。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