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齐河县公安局反电诈资金分析系统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金额
99.9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1425000202202000074
预算金额99.9万元
招标公司齐河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众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欣15665859685
中标公司北京金之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9.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详细信息
齐河县公安局反电诈资金分析系统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
一、项目编号:SDGP371425000202202000074 | ||||||
二、项目名称:齐河县公安局反电诈资金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标包A:刘刚、林馈悟、刘佳 | ||||||
标包A:北京金之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88.0、88.0、98.0)、北京融致科技有限公司(65.89、73.89、79.89)、北京超思唯科有限公司(58.89、70.89、74.89) |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根据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之规定,根据中标金额按服务类相应费率向中标单位收取。 | ||||||
收费金额(单位:元):150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无 | ||||||
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 ||||||
1、北京超思唯科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分低) | ||||||
2、北京融致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分低) |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齐河县公安局本级 | ||||||
地 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城区齐晏大街302号(齐河县公安局本级) | ||||||
联系方式:0534-5509062(齐河县公安局本级)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 称:山东众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县(区)经十路28988号乐梦中心4号楼307室 | ||||||
联系方式:1566585968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欣 | ||||||
联系方式:15665859685李欣15665859685 | ||||||
十一、附件: |
附件:
开标记录表、专家报酬支付表.zip
开标记录表、专家报酬支付表.zi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