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葛洲坝两坝间莲沱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设施完善工程项目由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承建。为确保项目施工顺利实施,根据有关规定,招标人现对三峡—葛洲坝两坝间莲沱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设施完善工程施工分包进行公开招标,内容如下:
1.1工程概况
三峡—葛洲坝两坝间莲沱段航道整治工程位于湖北省宜昌市三峡—葛洲坝两坝间,属于长江干线上游河段。整治工程上起下岸溪(长江上游航道里程36.3km),下至茶园(长江上游航道里程29.8km),整治河段全长6.5km。整治工程的目标为:采取炸礁和填槽相结合的手段,改善航道条件,将3000吨级单船限制通航流量由25000立方米/秒提高到35000立方米/秒,航道建设标准为4.5米×150米×1000米(航深×航宽×弯曲半径),保证率98%。
莲沱航道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下岸溪至丁头镇两岸6处水下岩嘴切除、梳子溪至晒经坪左岸水下边坡切除,同时完成相关航标工程、配套工程的建设。其中,航标工程建设内容为:将三峡大坝~中水门河段22座6.7m标志船更换为15m钢质标志船(按30%考虑备品),79座4.8m玻璃钢岸标更换为8.5m铝合金岸标。配套建设10座自记水位站。
莲沱航道整治工程主体工程于2021年7月交工。交工后为检验工程整治效果,建设单位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委托天津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了实船适航测试,同时委托第三方测量单位对莲沱段航道水流条件进行了水文测量。通过对测试及测量分析表明,莲沱段航道整治工程效果明显,达到了设计的要求,航道条件有了显著改善。在航道效果有了明显提升的条件下,建设单位提出,与两坝间航道相配套的航运设施由于使用年限久远,受自然环境及人工活动的影响,部分设施年久失修,功能受限,在现状条件下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需对两坝间部分航运配套设施进行修复完善,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两坝间航道整治效果。
1.2招标范围、标段设置
1.2.1标段设置
本次招标设置1个标段
1.2.2建设地点
三峡-葛洲坝两坝间莲沱段河道
1.2.3招标范围
- 应急停泊区标牌:两坝间需完善标牌的应急停泊区共7处。胡茶腰、下牢溪、王家沟、杨家溪、野人沱、下红溪等6处各设置3个示位标牌,并将原“应急停泊”指示标牌更换为3m×4m标牌;鲤鱼潭设置7个示位标牌。
- 应急停泊区系船设施:杨家溪新建2个350KN系缆桩。
- 导助航设施:南津关、莲沱、乐天溪新建3座航行水尺。杨家溪现有岸标移位复建。庙嘴指示标牌更新为3.5m×7m标牌。
- 主要工程量
主要工程数量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应急停泊区示位标牌 |
座 |
18 |
含标牌、基础建造安装、系船柱除锈、刷漆 |
2 |
施工临时便道 |
项 |
1 |
石质基础便道60m、土质基础便道60m、悬挑便道42m |
3 |
庙嘴指示标牌 |
座 |
1 |
含原标牌基础拆除、3.5m×7m标牌购置安装、基础建造、部分标牌除锈、刷漆 |
4 |
350KN系船设施 |
|
|
|
4.1 |
基础建造 |
项 |
2 |
系船块体 |
4.2 |
系船桩 |
个 |
2 |
规格350KN |
5 |
航行水尺建造 |
座 |
3 |
南津关、莲沱、 乐天溪 |
5.1 |
水尺建造 |
座 |
3 |
|
5.2 |
水尺引测 |
座 |
3 |
|
6 |
轻质顶标标体购置 |
个 |
8 |
过河标顶标更换 |
7 |
杨家溪岸标移位复建 |
座 |
1 |
|
1.3限价及费用
本标段不含增值税最高限价(总价):2207400.00元。
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工作项目所需的临时设施建设费、临时征地补偿费、人工费、机械费、调遣费、燃油费、船舶生活垃圾和油污水回收费、辅助材料费、辅助机械费、安全生产费、施工环保费、标准化工地建设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增值税除外的企业所得税、资源税等所有税费)等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费用,包含了物价、人工价上涨的风险,投标人自行承担施工风险,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详见工程量清单。
1.4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
1.5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招标人对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如下: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含)以上,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或冻结,濒临关闭、破产等状态。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进行投标;
4、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须在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上述2-5项为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按以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携带指定的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 时间:2022年8月11日至8月1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 方式: (2)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
(1)现场获取。地点: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企业采购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11号)。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网络获取。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将方式(1)中须提供的材料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ygj-qycgzx@cjhdgcj.com,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收取采购文件的邮箱地址,然后按本公告后面的联系方式致电联系人以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招标人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重庆分行南坪支行
银行账号:7421210182600084672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在备注栏中注明“GCL-2022-50工本费”,凭回执单领取电子招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2年8月23日14:30。
2、递交地点: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企业采购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11号)。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至递交地点。(邮寄外包装注明GCL-2022-50投标文件)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内容后,按照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在规定的位置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复印文件须在每页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均以签收时间为准)密封送至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采用A4纸幅面,不得采用活页夹或订书针等可无痕拆换的方式装订,采用可无痕拆换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投标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7、疫情期间,从中高风险地区出发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得参加现场开标,来自低风险地区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的,需遵守重庆市防疫政策规定。
1.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11号
邮 编:400011
联系人及电话:周女士023-63775037
龚先生(现场联系人)18680856469
电子邮件:ygj-qycgzx@cjhdgcj.com
投诉监督部门: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纪检监察(审计)部
联系人:夏先生
监督电话:023-63775163
邮箱:ygj-jjs@cjhdgcj.com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11号
邮编:400011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