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度尉氏县张市镇前大庄村建设仓储产业发展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三大街与周天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锦杭医药院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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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尉财谈判采购2024-273 | |||||||||||||||
2、项目名称:2024年度尉氏县张市镇前大庄村建设仓储产业发展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5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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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工程概况:新建钢结构仓储,长50m,宽19m,结构高度9m,建筑面积950㎡,共计1座,(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5.2、项目地点:尉氏县张市镇前大庄村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质量要求:合格 5.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及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含的全部内容 5.6、计划工期:50日历天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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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7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最新的财务报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版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网页信用查询截图或经查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因信用中国网站更新而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不同查询页面截图,在本项目中均有效。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中型、小型企业),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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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7月30日 至 2024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开封市三大街与周天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锦杭医药院内 | |||||||||||||||
3.方式:获取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关资料胶装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 |||||||||||||||
4.售价:50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尉氏县张市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8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尉氏县张市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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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尉氏县张市镇人民政府 | |||||||||||||||
地址:开封市尉氏县102省道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366378790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C区4层 | |||||||||||||||
联系人:耿女士 | |||||||||||||||
联系方式:1393864112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耿女士 | |||||||||||||||
联系方式:13938641120 |
招标
2024年度尉氏县张市镇前大庄村建设仓储产业发展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尉财谈判采购2024-273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公司尉氏县张市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13663787900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耿女士1393864112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度尉氏县张市镇前大庄村建设仓储产业发展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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