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出方承诺本次流转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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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名称 |
泾县黄村镇平垣村木梳加工车间对外公开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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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项目编号 |
JXNC24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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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委托方 |
泾县黄村镇平垣村村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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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公告、竞价期限和竞价阶梯 |
1、公告期:2024年7月8日始至2024年7月22日(工作时间)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4年7月23日9:30始至2024年7月24日9:3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90秒。 3、竞价阶梯:加价幅度为每次2000元或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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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标 的 基 本 情 况 |
1. 流转标的:泾县黄村镇平垣村木梳加工车间对外公开租赁 3. 面积: 占地面积1724.87平方米,建设面积610平方米 4. 租赁期限:5年 5. 租金起始价: 5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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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标 的 用 途 要 求 |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土地及房屋使用性质; 2、从事环保允许的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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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一)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二)本项目接受法人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自然人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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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对意向受让方的特别要求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流转标的,就流转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流转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流转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受让方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流出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履行的将移交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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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支 付 方 式 |
租金一年一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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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受让方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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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竞 买 保证金 |
1、保证金数额:2000元。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6:30时止,竞买人对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达本公告账户负责,逾期到账或未到账的,网上申请(报名)审核不通过。 3、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122700010400297470000000317 开户银行: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00327748510300000026110771 4、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款方式,如因此造成的竞买保证金退款不及时或不成功,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如竞买人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造成报名审核时不能确认该保证金是谁交纳,报名审核不通过)。 (3)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后,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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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报 名 登 记 |
凡对本公告出让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登陆网址http://ggzyjy.xuancheng.gov.cn/xcspfront/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信息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具体流程详见宣城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报名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⑥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⑦承诺函(格式附后)。 ⑧意向申请登记表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 ①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 ②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本人签名)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 ④竞价保证金支付凭证 ⑤承诺函原件(本人签名) ⑥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签名) ⑦意向申请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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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竞 价 程 序 |
1、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及竞价须知。 友情提示:请务必使用IE7、IE8、IE9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自出具该项目《成交确认书》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流转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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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成交公示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上发布成交公示。 (1)《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示发布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 (2)《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方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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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受让方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须重新组织公开流转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2)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受让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租赁合同》的; (4)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5)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无法签订《租赁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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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其 他 |
(一)流出方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ggzyjy.xuancheng.gov.cn/xcspfront/),该公告内容为流转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二)在公告截止时间前,流出方与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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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联 系 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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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赵卫燕,联系电话:13645635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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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本场竞价会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遵守。(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开发有限公司400-850-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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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承诺函.doc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doc
意向申请登记表.doc
网络竞价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