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农科产业新城规划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8 14:5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泰山农科产业新城规划设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山农科产业新城规划设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农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农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及城市空间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编号:TS-GC-20221228-01-01
2.2项目名称:泰山农科产业新城规划设计项目。
2.3建设地点:泰安农高区。
2.4建设规模:泰山农科产业新城规划设计项目,现对该项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及城市空间规划设计进行招标;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480公顷;城市空间规划设计,建设用地总面积520公顷。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内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以及城市空间规划设计。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控规部分应包含产业新城范围内现状情况调查分析、相关专项规划衔接、评估与优化、用地布局规划、市政交通规划、容量指标,最终的标准化设计成果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城市空间规划设计部分依据总体城市设计,结合规划用地布局,综合考虑片区的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功能结构,提出分区空间特色定位,制定城市设计目标,提供城市空间形态格局图、城市空间意向图、特色空间要素与特色意图区分布图等系统规划图和表达设计意图的整体或局部鸟瞰图。
2.7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需要。
2.8招标控制价:680万元。
2.9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3.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实行资格后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公告时间:自2022年12月29日起至2023年01月05日;
5.2 地点: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农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泰安农高区花样年华景区内
联 系 人:肖世忠
电 话:0538-658600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建政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28号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马经理
电 话:15550857887
9. 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 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本项目监督单位: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与安全管理科联系电话:0538-6236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