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东山某部吊车、平板车租赁服务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福建漳州东山某部吊车、平板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LNATD-F4001
三、项目概况
编号 |
项目内容 |
相关要求 |
使用数量 |
使用地点 |
预算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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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场内倒运服务 |
1.2辆17.5米平板车(含操作人员); 2.操作人员需具有丰富运输大型器材设备经验; 3.服务过程中出现故障需在1小时内排除或更换车辆。 |
每台28台班,共56个台班 |
福建漳州东山县指定地点 |
25.20 |
39.20 |
每台班8小时 |
2 |
吊车服务 |
1.2台80吨(含)以上吊车(含操作人员); 2.操作人员需具有丰富吊装大型器材设备经验; 3.服务过程中出现故障需在1小时内排除或更换车辆。 |
每台28台班,共56个台班 |
14.00 |
每台班8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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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投标人须对所投项目相关要求逐一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报价应包括税金、投标以及附加服务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等。 3.项目开始时间为十一月中旬。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售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1日(08:0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
(二)发售地点、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方式。邮箱:1160371228@qq.com。
本项目报名阶段要求潜在供应商通过邮箱提交下列材料(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身份证复印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1月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
(四)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或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采购评审时间、地点
(一)评审时间:2024年11月12日(14:30—18:30)。
(二)评审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限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先生、贾先生。
电 话:19217521995、13159166365。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 督 人:夏先生、徐先生。
电 话:19270163383、1897869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