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建财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我市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询价,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参与密封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数量及最高限价
  石狮市辖区内20个村(社区)的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最高限价为12万元。
  二、采购人: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石狮市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审计。
  1.审计对象。指定辖区内20个建制村(含社区,下同)“两委”主要负责人及行使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的村委会成员。
  2.审计范围。2021年4月至2023年3月换届以来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3.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内容主要是村集体财务运行情况,审计重点有:
  ①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
  ②村级“三资”管理制度健全情况。《石狮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督管理规定》、《石狮市村集体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暂行规定》、《石狮市村集体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定》等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健全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是否执行集体财务“三审”制度、限额审批制度;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公开;是否实行村务决策听证会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资金使用是否规范等。
  ③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坐收坐支;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是否超标准发放村干部工资、奖金和补贴;是否违规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是否全面取消招待费;是否有购买土特产品用于送礼等。
  ④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特别是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合并村过程中的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是否有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和长期占用集体“三资”的问题。
  ⑤村级债权、债务管理情况。举债是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而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或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
  ⑥村级土地和工程项目发包情况。“四荒”等资源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是否签订规范的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存在擅自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村级工程建设等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公开招标程序;有无“人情”承包或“权力”承包等。
  ⑦村级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上级划拨专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设立专户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⑧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民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进行审计。
  4.工作要求。
  委托机构务必在9月28日前保质保量完成所有审计任务,对每个村(社区)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出具正式审计汇总报告。同时,委托机构要详细分析每个村(社区)审计报告中体现的问题,依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石狮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督管理规定》、《石狮市村集体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暂行规定》、《石狮市村集体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定》等制度,书面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建议。
  提交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石狮市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内容》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处理意见和建议至少应包含问题表述、依据、处理意见等内容。
  20个村(社区)将按工作进度分为3批次进行审计,每批开始后15日内提交正式审计报告和对存在问题的初步处理意见、建议。
  五、资质要求
  范围:泉州地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须具备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3.必须熟悉《农村审计工作法律法规汇编》、《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熟练掌握《福建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和农村经济责任审计的各种规定。且具有组织经济责任审计和农村审计的工作能力,并在规定工作期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4.参与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5.参与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
  2.报名方式:现场提交资料。报名地点:石狮市公务大厦农业农村局703室。联系人:林建财;联系电话:88712279。
  3.提交资料:报价函,初步审计计划书(具体内容包括如何开展审计工作,审计的内容、人员以及时间的安排,保障审计工作质量的措施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与项目人员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证明材料。凡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两份。一正本一副本装入档案袋中密封好,封条盖章。
  七、定标方式
  报名截止日期后,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价单位的材料进行审查,通知符合报名条件和询价报价规定的申请人到场参加测评,测评小组将综合报价、参与项目人员的工作经验和工作年限等方面进行测评打分,按照得分最高者确定委托机构(如出现相同的最高分数,以报价低者优先)。如参与单位未接到我局通知,则表明未符合条件。报价单位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报价资格或结果。
  八、其他要求
  1.委托机构要在接到通知的2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制定出详细审计计划,划分若干个审计组,确定审计组长、审计组成员,并开展审计工作。
  2.委托机构要确保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自觉遵守审计纪律和廉政守则等各项规定,廉洁奉公,不准吃拿卡要、借机刁难,不得泄露与审计有关的内容及事项。
  如有任何问题或疑问,可随时联系我们。
  公告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8日。
  联系人:林建财;联系电话:88712279。
 
  附件:报价函
  
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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