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2957.5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57.5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屿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喻江贤1369877674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2
公告正文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5ab9f21c-0f94-4d74-9490-3fe2dbb0b45f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5ab9f21c-0f94-4d74-9490-3fe2dbb0b45f
建设规模: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包括: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入库箐沟生态缓冲带建设、受损区生态区修复建设工程,最终以实际建设内容为准。招标规模约为2957.53万元。5ab9f21c-0f94-4d74-9490-3fe2dbb0b45f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东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3-08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东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871-62166129)
备注: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本项目招标计划于2024年2月4日发布。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东川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 经办人: 周工
办公电话: 18687406824
招标代理机构: 屿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 喻江贤
办公电话: 13698776748 移动电话: 1369877674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400201001001
标段名称: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3-15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4-02 09:00
开标地点: 东川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957.5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包含:
(1)设计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后续服务;
(2)施工内容:完成本项目全部图纸和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作;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
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汤丹镇、铜都街道、因民镇4个乡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2)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6)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符合以下①或②或③任意一项要求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 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1、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并以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 /
其他: /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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