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换热站及配套设备智能化改造项目(设备三标段-仪表、桥架及信号电缆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660700400224035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5
公告正文
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换热站及配套设备智能化改造项目(设备三标段-仪表、桥架及信号电缆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换热站及配套设备智能化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7004002240354)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2〕237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
招标人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及131团
  3.工程规模:供热智能平台升级改造、换热站自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换热站工艺系统、换热站电气系统、换热站土建维修及标准化改造。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6607004002240354001005
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换热站及配套设备智能化改造项目(设备三标段-仪表、桥架及信号电缆材料采购)
供热智能平台升级改造、换热站自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换热站工艺系统、换热站电气系统、换热站土建维修及标准化改造。
3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能够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信誉要求:良好,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投标,需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6月15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6月21日 20时00分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领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原创绿洲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天北新区行知园-天北大道33幢14层

地 址:

奎屯市军垦广场35幢39号(大地中央广场17楼)
联 系 人:

李睿

联 系 人:

刘思强
电 话:

0992-3218389

电 话:

1520992745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