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sctxa12110473
预算金额71211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13790193766
标书截止时间2021/0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1/02/04
公告正文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1年01月15日至2021年02月04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3230001001

招标编号: SSCTXA12110473

建设单位:东莞市前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前湾府全过程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市塘厦镇大坪社区与田心社区交界处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投资

投资金额:712110000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为43759.7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31280平方米,拟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78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R2),容积率≤3.0,建筑密度≤22%,建筑高度≤100米,绿地率≥35%,主要建筑物为住宅楼、商铺、地下车库、幼儿园及相关配套设施,总投资额为71211.00万元(暂定)。

发包范围:前湾府全过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工程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规划总平面、建筑、结构(含基坑支护)、人防、装配式、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智能化)、消防、防雷接地、通风空调、暖通、节能、景观、幕墙装饰设计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方案报批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建筑行业甲级 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或 (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或 (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建筑行业甲级 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或 (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建筑行业甲级 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或 (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建筑行业甲级 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服务期限:设计周期总设计工期 90 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配合服务期: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10 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 (2)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 15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3)工程设计概算书: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 20 个日历天向招标人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书。 (4)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 45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15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5)配合服务期: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02月04日09时30分开标室(9)

投标会时间:2021年02月04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9)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01月15日08时30分至2021年01月21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上述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报名(吴工,13790193766)线上支付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采用快递方式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交于潜在投标人,逾期不售。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林工0755-86542174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吴工0769-21666806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座501室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6)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5)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接受以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以非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 (8)本次招标以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投标的,应由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中的 建筑设计事务所 作为牵头单位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任职于联合体牵头单位。 (9)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10)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前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 址:东莞市塘厦镇,联系人:林工,电话:0755-86542174。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座501室,联系人:吴工,电话:0769-21666806。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前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1、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2、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3、省外企业进粤备案要求。4、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是否签到。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7、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8、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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