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广东(佛山)研究院高保障用电工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553.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8/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广东(佛山)研究院高保障用电工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27信息来源:
工程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房建市政类型模板
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广东(佛山)研究院高保障用电工程(第二次)项目定标结果公示 | |||||||
工程名称: | 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广东(佛山)研究院高保障用电工程(第二次) | ||||||
招标单位: | 佛山市南海智略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纳信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从 2021年08月27日10时 至 2021年09月01日10时止 | ||||||
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广东(佛山)研究院高保障用电工程(第二次)项目招标的定标工作已经结束,定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定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08月27日10时 至 2021年09月01日10时。 | |||||||
定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
广东铭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15536076.77 | 刘钦荣/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号:粤2440608002580 | 15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或开工令为准,竣(完)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如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工期延期的(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每延误一天,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按招标文件执行。 |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 | |||
对定标结果有异议和投诉的,应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提出。 | |||||||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智略投资有限公司 | |||||||
电话:0757-86699312 |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 |||||||
邮编:528200 | |||||||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757-81631273,0757-86314017 通信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2栋419室 邮政编码:528200 | |||||||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地址: 邮编: | |||||||
招标代理:佛山市纳信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6323367 传 真:0757-86323367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8楼 邮 编:528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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