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工业污水联合深度处理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19967.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jb220009-01fg
预算金额19967.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3/16
公告正文
编号: BJB220009-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工业污水联合深度处理建设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21]30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9967.8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9967.8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监理
2.2 工程地点:化学工业园罐区南路101号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厂内,建设办公楼、泵房、配电间、污泥仓库、鼓风机房、加药间、各工艺池体等建构筑物及相关公辅设施,总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约43000平方米;采用“细格栅+均质池+A2/O+MBR +臭氧催化氧化+曝气生物滤池+紫外消毒池+排放泵房”污水处理工艺;项目实施完成后污水处理规模为2万吨/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3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2000.00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监理范围包括: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工业污水联合深度处理建设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及对本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所有一切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四控两管一协调,即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项目竣工后资料归档备案等),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竣工结算审计。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国家注册监理师(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3-16 09:3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资审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36分)
(1)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30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监理方案(满分24分)
(1)监理大纲内容齐全、结构完整、重点突出、符合规范、针对性强,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质量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进度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投资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5)安全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7)施工现场组织协调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3分。(等级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8)规范围挡、控制扬尘、治污减排、降低噪音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控制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3分。(等级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9)保修阶段监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3分。(等级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10)针对本项目特点、难点和重点制定的措施针对性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体可行,满分3分。(等级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3监理机构人员(总监)(满分6分)
(1)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满分2分)
(2)总监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必须是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满分2分)
(3)总监执业年限满12年(不含12年)以上的得2分,12年(含12年)及以下的得1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执业年限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计算为准。满分2分)
6.4监理机构人员(其他人员)(满分18分)
(1)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人。(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准。满分2分)
(2)给水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满分2分)
(3)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满分2分)
(4)项目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满分2分)
(5)材料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满分2分)
(6)工程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师。满分2分)
(7)安全人员1名:通过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得1.5分,同时取得见证取样技能培训证书的加1.5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8)资料人员1名:通过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监理员培训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必须是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满分3分)
6.5监理设施与设备(满分8分)
现场配备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混凝土回弹仪、土工试验仪器、游标卡尺、卷尺、电脑、打印设备得8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以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承诺书扫描编入至投标函附录,未提供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满分8分)
6.7总监业绩(满分4分)
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总监以总监身份在本单位监理过监理项目的得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的验收时间为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注:总监业绩必须是在本次投标单位承接的,否则不得分。满分4分)
6.8信用评价分(满分4分)
信用评价分=监管部门信用评价结果×4%
备注: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监理人员注册证书上如有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2)总监及监理机构人员评分每人仅能参加一项打分,不得重复得分,重复出现时按最有利于该投标人的方式计分。
(3)本标段采用监理大纲评分点横向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监理大纲每项评分按梯次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监理大纲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监理大纲为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企业监理大纲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监理大纲”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4)招标人将对人员及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5)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证书。
(6)根据建办市〔2021〕25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纸质注册证书已作废,请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确保所上传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在使用时限内。
(7)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名靠前;若投标报价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监理大纲得分也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2月24日16时39分到 2022年3月3日16时39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8月-2022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5、投标人资质等级范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总监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本项目要求总监无在监项目。(符合并按给定格式提供承诺书)
8.8、项目总监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按给定格式提供承诺书):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9、根据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0、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11、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新材料科技园罐区南路101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58号南苑大厦12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吴昊 联 系 人:张红梅
电 话:13774221421 电 话:025-83203815-80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城科技支行
账 号: 账 号:4301031009100112046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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