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 M1301000205001621009001 招标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唐山液化天然气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19】16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私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唐山LNG项目(一期)、唐山LNG外输管线项目(曹宝段)增殖放流技术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由 生态环境部 批复,批复文号分别为: 环审[2019]70号、环审[2019]23号 。招标项目资金已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项目所需增殖放流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港口物流园区。
项目概况:
唐山LNG项目(一期)建设4 座 20 万立方米 LNG 储罐及配套工艺设施,峰值气化外输能力达到 8000 万立方米/天,同时建设一座码头及栈桥,项目建设及运营会造成一定等海洋渔业生态损害。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唐山LNG项目(一期)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实施周期为6年,费用为1658.53万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唐山LNG项目(一期)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工作。
唐山LNG外输管线项目(曹宝段)起自唐山LNG项目接收站,管线途经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丰南区及天津市宁河区、宝坻区,止于宝坻分输站。全长176公里,设计压力10MPa,管径D1422mm。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唐山LNG外输管线项目(曹宝段),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增殖放流)费用为146.4万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唐山LNG外输管线项目(曹宝段)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工作。
2.5 计划工期:2.5.1自合同签订开始,服务截止期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取得当地渔业管理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明,且所有资料组卷,完成省、市、区三级政府监管部门备案 。
2.5.2 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两个项目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编制、评审、备案。
2.5.3 2023年2月28日前依据两个项目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实施方案要求提供苗种供应的证明材料。
2.5.4 其余工作依据通过专家论证并备案的的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直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唐山LNG项目(一期)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唐山LNG外输管线项目(曹宝段)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增殖放流)两项工作。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和海域内,按照国家和河北省关于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在当地渔业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完成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工作。招标范围如下:
2.2.1.唐山LNG项目(一期)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技术服务项目招标范围:
(1)协助招标人办理本项目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相关的各项政府许可。
(2)本项目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编制、论证、备案。
(3)本项目实施所需苗种的供应、包装、运输、苗种的检验、检疫等。
(4)本项目各类苗种的单价不能高于同时期、同地区市场平均价(苗种单价需提交招标人审核)。苗种生产单位应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且近期生产的苗种无质量问题,具有良好信誉,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和设施,有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且厂址位于放流地点附近为宜。苗种的数量、规格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的要求。
(5)本项目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工作的实施、现场验收。
(6)本项目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本底调查、跟踪调查、社会调查、渔业资源管理及养护。
(7)本项目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监测及效果评估,评估报告的编制、论证、备案。
(8)组织、安排专家、监管人员、渔民等各方代表参与本项目相关的评审、验收及监督等工作。
(9)本项目实施完成后相关资料报省、市、区三级政府渔业监管部门备案。
(10)提供本项目实施所需的船舶、车辆等各类交通工具。
(11)配合监管部门现场监督、检查。
(12)取得渔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
(13)本项目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技术服务其他工作。
2.2.2唐山LNG外输管线项目(曹宝段)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技术服务项目招标范围:同上。
2.3.质量标准:2.3.1符合国家、地方海洋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2.3.2增殖放流实施后,调查评估结果符合要求。
2.3.3取得当地渔业管理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明。
2.4 交货地点:本项目招标人指定位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3.2资质要求:营业范围涵盖生态修复、生态保护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
3.3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1项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实施业绩。业绩合同要求与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直接签订,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技术服务范围和规模,不能体现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其公司业绩不被认可。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投标人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下列材料:
近期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2019年、2020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5投标人信誉应符合下列要求:
3.5.1未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3.5.2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3.5.3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招标截止日)内在不曾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遭受停产整改、降低资质等行政处罚。
3.6人员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技术人员和工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相关专业(渔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水产养殖、海洋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29 09:00至2022-08-04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入“省本级”,在工程模块下找到本项目”(具体事项可咨询0311-66635531/5532,如已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不必重复注册)自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22 10:30:00,地点为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港口物流园区 | 地址: |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
邮编: | 无 | 邮编: | 050081 |
联系人: | 商智粱 | 联系人: | 王宁 |
电话: | 13722501729 | 电话: | 18632196838 |
传真: | 无 | 传真: | 0311-83086922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chengtaowangning@163.com |
网址: | 无 | 网址: | http://hebeibidding.com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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