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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高港枢纽上游东侧、中隔堤巡视道路改造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招标人为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高港枢纽位于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港城西路19号,高港枢纽下游中隔堤自枢纽至长江口门长约1600m,中隔堤中间建有3m宽混凝土道路,两侧杂树杂草及垃圾较多;上游东侧混凝土巡视道路于2003年投入使用,存在破旧、开裂,局部跑砂,凹陷处雨天积水严重等问题,不利于日常巡视检查及防汛物资的运送。工程总投资金额:325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1)对高港枢纽上游东侧约6153.91㎡道路进行改造,将其中3994.31㎡混凝土道路由下至上分别铺设0.6cm粘油层、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其余2159.6㎡混凝土道路由下至上分别铺设0.6cm粘油层、6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2)高港枢纽中隔堤约1600m道路进行改造,将其中宽3m、长约1300m的混凝土道路拓宽至4m,对混凝土道路由下至上分别铺设0.6cm粘油层、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等;1300m道路两侧安装64盏路灯;对道路西侧绿化场地进行清杂1200m3,回填土1500m3;对部分道路两侧种植灌木及草皮,进行水土保持。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对应投资金额:325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90个日历天。工程计划2022年7月15日开工,全部工程要求于2022年10月13日前完工。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道路工程施工经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必须是本企业员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因素和标准: /。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因素和标准:/。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因素和标准:/。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6月15日8时30分至2022年6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新大楼三楼办理数字证书(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6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5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若踏勘现场,需提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履行相关报备手续)。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C=A×Q1+B×Q2, C:评标基准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B: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5时,取所有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的算术平均值;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5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Q1:45%、50%、55%三者其一; A:最高投标限价; Q2=100%-Q1 Q1开标会上随机抽取产生。 最高投标限价:325万元(其中:上游东侧巡视道路限价115万、中隔堤巡视道路限价210万)。投标价不超过总体投标限价及各分项投标限价。 7.4分值构成 1. 施工组织设计:42分;2.项目经理业绩:3分;3.投标报价:50分;4.投标人信用等级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内容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如下网站发布:①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②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③江苏水利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 地址: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港城西路19号 联系人:宋焰龙 电 话:0523-866891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13室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王扬、谈畅、吴露琰 电 话:025-86338494 传 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307663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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