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度江山市园林管理处建设工程监理公选公告
建设工程监理社会养老保险城区绿化园林设施养护维修节点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监理酬金工程设计变更单审核图纸会审审核开工报告复核定位放线标高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构配件询价试验施工技术交底施工现场签证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审核工程协调会议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安全监理投资隐蔽工程检查工具包竣工验收资料工程付款凭证影像资料技术档案资料工程初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工程施工进度工程款支付的初审监理费检测费用咨询费用著作权水准仪经纬仪回弹仪游标卡尺靠尺卷尺接地摇表绝缘电阻测试仪压力表照相机工程变更审核材料设备工程分包劳务交通工具安全设施文件质疑与澄清交易服务费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度江山市园林管理处建设工程监理公选公告
2023年度江山市园林管理处建设工程监理公选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招标方式: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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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格式
一、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监理
响应文件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二、目录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五)公选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提供复印件均加盖响应人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监理班子人员配备表及相关人员岗位证书(人员不得重复兼职)
4、响应人信用承诺书
5、公选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响应函(格式):
响应函
__(公选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公选文件的全部内容,严格履行公选文件之所有规定,完全接受本项目中选下浮率作为签订合同和监理费结算的依据。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总监,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我公司拟派的项目总监截止今天参加该工程监理公选会议前,在少于3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已经在以下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①项目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认定标准:①在其他工程监理投标(或公选)时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或中选)候选人的;②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③在其他未经初步验收工程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④法律法规等规定应视作其他情形。
我方承诺在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如我方中选:
⑴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⑵我方承诺按照公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⑶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监理资料。
4、(其他补充说明)。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传真: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
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人:(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被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
(四)响应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响应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总监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项目总监资格证号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项目总监身份证号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专业职称 | |||||
账号 | 其中 | 社会养老保险证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五)公选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监理班子人员配备表及相关人员岗位证书(人员不得重复兼职,格式附后)
4、响应人信用承诺书(格式附后)
5、公选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响应文件涉及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
3、监理班子人员配备表(格式)
人员配备表
本项目拟配备监理人员 | ||||
岗位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资格证书编号 | 联系电话 |
项目总监 | ||||
XX专业监理工程师 | ||||
XX监理员 | ||||
…… |
备注:提供上述人员的岗位证书扫描件,必须是公选监理企业已入库人员。
响应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4、响应人信用承诺书(格式)
响应人信用承诺书
(公选人名称):
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建设工程交易环境,我单位将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江山市小额工程交易公选活动,在此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知晓并决策参与公选活动。
(二)在建设市场活动中没有被江山市、衢州市级、浙江省级、国家级行政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相关网站进行不良行为公示公告并处于公示公告期间(未明确公示公告期限的按6个月计);
(三)在建设市场活动中没有被江山市、衢州市级、浙江省级、国家级行政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限制、暂停在本区域内投标或暂停承接业务并处在限制、暂停期间,或被清退出本区域建设市场。
(四)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相关规定参与江山市域范围内的招投标(公选)及建设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发生或不存在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资质、资格证书或年检记录,隐瞒在建工程情况或不良行为记录等行为的;2.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工作人员劝阻不改正的;3.有串标、围标、行贿行为的;
4.中标(中选)后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中选)、向招标人(公选人)提出额外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公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挂靠、借用资质或以其他方式以他人名义承揽工程业务的;6.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业务的;
7.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业务的;
8.合同签订后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履行合约的;9.不按承诺配备项目管理班子、班子成员出勤率不足,擅自变更、提供虚假证明更换管理人员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影响工程进度的;
10.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
11.不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异议和投诉,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投标(公选)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12.不配合监督检查或调查的;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不良行为。
本单位上述承诺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违反上述承诺的,将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2023年度江山市园林管理处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公选公告
2023年度江山市园林管理处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项目名称)经/同意建设,投资项目统
一代码为/,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约/,建设地址位于江山市区域范围,计划于2023年建成。
项目业主为江山市园林管理处,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公选人为江山市园林管理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该
项目的监理单位进行公选。
一、本次公选内容
江山市园林处在2023年度内实施的城区绿化、园林设施养护维修、节点改造提升等工程
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单个项目监理费用在25万元以下,总合同价款不超出40万元。本次公
选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中“附表二工程
建设监理收费标准”)的计算规则(专业调整系数0.8:复杂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
下浮区间:25%(含)~30%(含)。
二、响应资格条件、要求
(一)响应人:
江山市小额电子化交易平台公选主体库(B库)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监理资质。
(二)拟派项目总监
具有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少于3
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三)拟派监理班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根据本项目特点,公选人提出以下监理班子人员要求,响应人根据要求配置监理人员。
序号 | 岗位 | 上岗证书要求 | 数量 | 服务阶段或服务期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1 | 自监理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监理范围内的工作服务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收集完、保修期满为止。 |
2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自监理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监理范围内的工作服务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收集完、保修期满为止。 |
3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员 | 1 | 自监理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监理范围内的工作服务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收集完、保修期满为止。 |
注:(1)专业监理工程师指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专业监理员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 |
发的专业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浙江
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下同。
(2)上述监理班子人员须为公选入库已登记人员。
三、公选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公选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公选文件0
元/份。
3.2公选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公选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
3.3潜在响应人登录广易招电子招投标平台江山模块,获取公选文件。系统业务咨询请
联系: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服务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6605707796,服务QQ群:
927317332。
3.4本项目公选文件在广易招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网址:
https://www.hlyzztb.com/)。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2月24日10时00分00
秒(北京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系统上传。
4.2逾期未上传或上传文件破损错误或格式不符的响应文件,公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选公告在广易招电子招投标平台江山模块(网址:https://www.hlyzztb.com/)
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公选人:江山市园林管理处代理机构名称: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陆先生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0-4578219联系电话:0570-4899906
地址:江山市江东大道29号地址:江山市城中路8号
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0日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含暂列金额/万元)。
监理范围:江山市园林处在2023年度内实施的城区绿化、园林设施养护维修、节点改造提升等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单个项目监理费用在25万元以下,总合同价款不超出40万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或合同价款满40万元止。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监理范围内的工作服务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收集完、取得备案表、保修期满为止。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本工程监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计价规则(专业调整系数0.8;复杂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的%(中标折扣率)计取。本工程监理费用计算基数以经审定的各个工程竣工结算价为准。
签约酬金(大写):/(¥/)。
计算公式:
注:暂按施工项目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为基数计算的监理费用×中标折扣率,计取签约酬金;工程完工后按工程审计结算价为基数计算的监理费用×中标折扣率,计取实际总酬金。
包括:
1.监理酬金:/。
2.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监理期限:
本合同计划自监理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监理范围内的工作服务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收集完、取得备案表、保修期满为止。
2.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年月日。
2.订立地点:江山市。
3.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二份,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略,见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2解释
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选通知书;(3)响应文件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公选文件及公选补充文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其他资料。
2.监理人义务
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监理范围包括:根据本工程施工范围的全程监理,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施工招标文件。工作内容:受委托人委托,对本工程进行施工阶段全过程实施监理,主要控制工程施工质量、投资、进度、合同管理以及协调有关参建单位的关系。对本工程安全施工负有监督、检查、落实之责。
2.1.2监理具体内容:
(1)根据施工图的设计和预算,协助委托人组织图纸会审,做好记录,写出会审纪要,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参与工程设计变更单审核。
(2)协助委托人做好开工准备,审核开工报告,复核定位、放线、标高、轴线等。
(3)审核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对每个施工节点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总进度节点控制,配合施工单位做好进度计划优化方案。
(4)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监督、检查承建商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信息及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参建单位的关系。及时向业主单位汇报工程情况。
(5)审核承建商或委托人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做好相关询价及试验工作。
(6)组织施工技术交底、负责施工现场签证。参与对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审核和材料设备供应商、施工单位提出的资金拨付申请的审核。工程施工中任何变更事项,第一时间书面报告给业主单位;涉及工程量变更及时做好现场原始数据记录及影像资料留存,并督促施工单位在一周内上报工程量签证资料。
(7)组织和参加定期召开的工程协调会议并做好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的有关争议,协助委托人处理索赔事项。
(8)组织检查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组织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并留存好影像资料。发现质量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通知业主单位。
(9)协助委托人审核承包合同文件,审查技术档案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
(10)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档案,定期编制报送每月监理报告及时报送专项、分部、竣工验收报告。
(11)组织工程初步验收,协助委托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2)负责检查保修阶段的工程状况,督促承建商回访,监督保修直至达到规定质量标准。
(13)属监理职责、义务范围内的其他内容。
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填写监理日志,编写监理月报。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监理依据包括:
(1)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
(2)建筑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3)政府批准的计划批文、建筑红线图、施工图;
(4)工程承包合同、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补充协议等;
(5)衢州市、江山市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若干规定。
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现场监理员:;注册号:。
现场监理员:;注册号:。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与施工承包人应没有经营性的隶属关系和雇佣关系,并且技术力量强、管理水平高、服务诚信、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项目部监理机构人员承接业务个数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T1104-2014《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江山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委托人分派监理项目后,如投标拟派的项目班子出现人员不足情况,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可以另行组建符合项目要求的项目班子,并将新的项目班子人员资料报送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新的监理项目。项目预分派后,监理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组建新的项目班子,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项目分派。
2.3.2对监理单位及项目部监理机构人员要求:
(1)监理单位应自备监理过程中所需的仪器和检测设备(如:电脑、打字复印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检测工具和劳保用具等),相应的费用含在报价中。
(2)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现担任总监的项目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T1104-2014《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江山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暂行)》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除本项目外不得承接其他业务,一经发现,委托人可处以合同价10%的违约金。
(3)总监理工程师月度到位率达到30%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月到位率80%,监理员到位率达到90%。有事必须向委托人代表请假。
(4)委托人发现监理企业在做资料时弄虚作假,委托人可有权要求该企业责令改正,拒改正的,委托人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根据委托人刷脸考勤记录(电脑刷脸考勤机由施工单位提供,与监理单位共享),在施工时间内总监理工程师月度到位率不足30%,每天按1000元进行处罚;专业监理工程师月度到位率不足80%,每天按500元进行处罚;现场监理人员保证月度到位率不足90%,每天按300元进行处罚。
(6)阶段性考勤表格: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安排上岗起止时间 | 进场、离场时间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全过程 | 全过程 |
2 | 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全过程 | 开工至竣工验收完成 |
3 | 市政专业监理员 | 1 | 全过程 | 开工至竣工验收完成 |
注:项目班子成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全天候驻场,有事外出必须请假。
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承包人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因承包人原因确需更换,或发包人认为相关人员无法履职,要求其更换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影像考勤管理办法》(江监服办〔2021〕4号)文件和《关于对〈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影像考勤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修订的通知》(江监服办〔2022〕4号)文件要求审批、备案。
更换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资质、信用等级不得低于原先的约定。除因死亡、重大疾病、其他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外,其他任何情形更换项目班子管理人员的(含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更换的),承包人应按照项目规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施工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总监更换计取违约金2万元/人次,其他人员1万元/人次,施工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总监更换计取违约金1万元/人次,其他人员0.5万元/人次。承包人擅自更换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更换项目班子人员的,按前述标准加倍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承包人不再享有本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3.5对施工进度管理的要求
监理单位应落实施工进度管理职责,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完成工程施工计划的编排工作并按计划推进。对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单位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逾期竣工违约金,其计算方法为:每天按500元计算违约金。由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最高扣除额以扣完为限。
2.4履行职责
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1)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向设计人提出建议;(2)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并向承包人提出建议;(3)主持本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4)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5)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6)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初审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2)对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3)超出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的调整和变更。
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施工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施工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2.5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人应及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二份、监理例会纪要、监理评估报告(含分部、专项、初验、竣工等,验收前三天)。在每月28号前向委托人提交当月进度情况,下月进度计划,若进度滞后,应分析滞后原因;在每月10号前向委托人提交上个月工期正常顺延签证单(如:高考及中考停工),若有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提交相关有说服力的资料和数据。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需向委托人提交两套完整的监理资料。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3.委托人义务
3.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三个工作日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违约责任
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耗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5.支付
5.1支付货币
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
5.3支付酬金
1、本工程监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计价规则的%(中标折扣率)计取。本工程监理费用计算基数以经审定的各个工程竣工结算价为准。
2、具体支付方法如下:
①各个工程施工完成本工程合同价款的50%时,支付本工程监理费的40%;
②各个工程完工,初验后7日内,支付至本工程监理费的70%;
③各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支付至本工程监理费的85%;
④各个工程竣工结算经审定后,支付至本工程监理费的95%。
⑤各个工程保质期结束,结清本工程剩余的监理费。
监理人在履约期间未出现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1个月内退还(不计息);如有违约行为,按合同扣除违约罚款后退还监理人。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2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6.2.7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在项目监理服务期间,非监理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监理方提供延期服务的,委托人按监理方实际投入成本费用进行签证增加。
7.争议解决
7.2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
(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委托人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2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8.6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9.补充条款:
9.1履约保证金:
(1)监理人在签订监理合同前向委托人缴纳: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不计息);
(2)履约担保期限:自提供担保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含消防及其它各专项验收)、资料收集好、完成备案后止,监理人应保证履约担保在以上期限内一直有效。在合同履约期内,有违约情况需要扣除保证金的,由监理人必须按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将违约金以现金方式交入本工程基建账户,逾期不交纳的,委托人按相关合同条款执行或启动有关理赔程序。
(3)办理期限:施工合同签订时办理。
(4)履约担保的形式有现金、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三种:
以现金形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期限内不计息)交入项目使用单位指定的账户中。监理人在履约期间未出现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1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以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形式交纳的:办理前须有发承包双方共同认可,保函出具后,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保函的有效期限天数必须大于合同工期天数,否则委托人将不予接收。实际履约过程中如保函已失效,但该工程未完工时,监理人应及时办理续保,失效期满30日历天仍未办理的,每天按保函金额的万分之五计取违约金,从保函失效之日起算,履约担保未办理的,可按本条上述约定计取违约金。保险保函的违约办理:在合同履约期内,有违约情况需要扣除保证金时,由监理人在委托人规定的时间内以现金方式交纳,逾期不交纳的,委托人(被保险人)启动保险理赔程序;银行保函违约办理:在合同履约期内,有违约情况需要扣除保证金时,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向受益人承担担保责任,但委托人单次或累次索赔的总金额不得超过担保金额)。
9.2施工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上的项目,监理人员考勤管理按照《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影像考勤管理办法》(江监服办〔2021〕4号)文件和《关于对〈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影像考勤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修订的通知》(江监服办〔2022〕4号)文件执行。
9.3本项目不允许设置总监代表。
9.4在合同签订后的10个日历天内,监理人向委托人提供履约保证金万元(监理合同价的2%)。履约保证金的方式为银行保函或转账或银行汇票。
9.5因监理原因造成工程施工工期未按时完成的,每延迟一天处以1000元违约金,直至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监理人赔偿委托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9.6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重伤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或消防安全事故的,监理人承担的违约金为总监理费的2%。
9.7工程实施工程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监理人承担的违约金为总监理费的2%。
9.8由于非监理单位原因造成的监理服务期延长的,延长十二个月内的不增加费用,超过十二个月的,按委托人确认的监理人员考勤记录和上一年度实际发放的工资标准计算。由于监理人原因造成监理工作量增加或监理服务期延长的,监理费不予调整。
9.9监理人应按合同中拟定的经委托人认可的人员名单派监理人员到位上岗。除非委托人另有要求或其它特殊原因,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施工过程中调换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主要监理人员。
若因特殊情况或实际需要必须调换者,监理人必须事先向委托人提供以下材料并取得委托人的书面批准以后,才能派替换的监理人员进场:
(1)书面请示报告;
(2)替换人的技术职称证书、监理岗位证书、身份证(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及其工作经历与业绩等有关证明材料。当替换人的职称、资质和工作经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委托人认为可以接受时,委托人可以给予批准。
9.13监理人应在本项目监理部配备水准仪、经纬仪、回弹仪、游标卡尺、靠尺、卷尺、接地摇表、绝缘电阻测试仪、压力表、检查工具包、照相机等开展监理工作所需的必备仪器设备。若以上仪器有一件不能到位,每件扣罚500元。监理单位应在本项目监理部配备汽车等必要的交通工具。如不能到位,则处以20000元/年的处罚。
9.14在监理工作范围内,监理人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投保人身意外事故保险。监理人员的任何损伤与委托人无关。
9.15总监理工程师不能离开工地,且离开本市要向委托人请假并经委托人书面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同离岗。
9.16为保证监理工程的质量,在整个服务期间除健康因素或解除劳动合同外,不得任意更换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员。
9.17监理人应做好工程计量、现场签证、工程进度款支付及工程变更审核等工作,并提供审核成本金额及工程量计算底稿,如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在上述工作中未尽到监理职责(准确率要求95%及以上),每次扣减2000元监理费。
9.18监理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对各类联系单、工程签证等进行量、价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不得出现含糊其辞、模棱两可的语句。第一次出现类似情况退回重签,第二次出现类似情况或退回重签仍有类似情况的,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处于每次1000元罚款。
9.20联系单、工程款等施工单位上报给监理单位的所有资料需在7天内给予书面意见并上报至代建方,如不能按时完成,处以每次1000元罚款。
9.21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资料,监理人需进行初步审核,并提供资料完整性的意见,如不能按时完成,处以1000元罚款。
9.22对于必须旁站的岗位,每缺岗一次扣监理费1000元,如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需全额赔偿。
9.23如监理人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控制等问题监管不力,委托人(包括委托人代表)对同一问题发出两次整改通知,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工作,或连续三次出现类似问题的,将追究监理监管不力的责任,并处以5000元罚款;如在上级组织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所监理的工程被通报批评,每次罚5000元。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监理班子成员,直至单方解除本合同。
9.24监理人需负责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管理人员的日常考勤,并按实统计记录考勤情况,委托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考勤作假,每次罚款1000元。
9.25监理人需根据施工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严格把控进场材料,发现施工单位使用材料与投标文件或定样小样不符,需及时要求整改,并通知委托人。如经委托人检查发现监理人因疏于管理,导致现场施工材料与投标文件、定样小样不符,质量不过关的,每次罚款5000元,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
9.26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工程师不能同时离岗。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工程师离开本市要向委托人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否则视同离岗,并按本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违约处罚。
9.27加强工程投资管理工作
(1)监理人应把好工程计量、签证关:加强对现场提交的计量、索赔等资料(如形象进度、验收报告、单价分析、工程变更、签证等)的真实性、有效性的检查、核实,保证送达委托人的计量、索赔资料的真实、齐全、有效。
(2)监理人应把好工程月度产值计量关: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要根据图纸逐一认真核查。计量的项目必须按技术规范和委托人批准的施工图纸有关要求和规定完成全部工作。计量工作中,应根据施工合同、施工定额、计价办法等,逐一确定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是否有效、合格。
(3)监理人应把好工程调整预算及竣工决算审核关;应认真组织工程造价人员严格按照合同原则对承包商沿用的单价尤其是新增项目综合单价进行仔细审核,建立相应的单价、合价台帐,对材料、设备的质量严格把关,对“选材定价”特别是对无信息价及特殊、专业性的材料的选定及价格应提出意见,并根据需要,参与其选定价。要认真审核清单内的项目单价、合价,对清单外的项目单价要严格审查,并按规范重新计算复核。
(4)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应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工程投资。
(5)委托人将对监理投资控制情况进行考核。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按专用合同条款第二十六条另行支付赔偿金。
9.28委托人有需要时,监理人需派员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9.29监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监理人员,经通知后仍不恢复的;
(2)(总)监理工程师到岗率未达到合同约定,经通知后仍不整改的;
(3)监理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交监理资料的,在委托人限定的期限内未补正的;
(4)监理人怠于履行监理职责,经催告后仍不整改的;
(5)监理人或监理工程师与第三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因监理人原因,委托人解除合同的,监理人应按本合同价款的2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9.30工程质量或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达不到要求,被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单的,监理人应立即整改并向委托人支付1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被新闻媒体曝光者,每次监理人按人民币5万元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费用在当期支付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9.3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委托人扣除合同额的2%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自负。
(1)合同执行期间,监理人及现场管理人员拒绝接受委托人管理,监理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而监理人又不能按委托人要求及早更换。
(2)监理人员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工程事故或违反职业道德、营私舞弊、收受贿赂,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3)合同执行期间,监理人对施工承包方管理不力,造成进度缓慢,工程质量低劣,委托人认为监理人不能胜任监理工作的。
(4)监理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对与工程相关变更单的技术和实际可行性严格控制,对确需变更的内容和工程量签证,必须提供书面依据和签章资料及影像资料。
(5)监理人在施工过程中,对委托人下发的相关管理和技术文件(如:质量、安全,技术),应按文件要求执行落实。
9.32在监理工作范围内,监理人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购买人身意外事故保险。监理人员的任何损伤与委托人无涉,一切后果及赔偿由监理人自行承担。
9.33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工程项目有关的全部信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保密范围。监理人应在服务开始阶段对其人员明确保密责任。在本项目开展过程中,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等仅限于监理人在本项目的服务中使用。在本项目结束或合同终止时,监理人应将上述资料及其电子文本、复印件、数据摘要等全部归还委托人。监理人及其人员无论是在服务期间或服务结束后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电子邮件)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提出索赔要求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附件一:
监理人主要施工监理管理人员表
岗位 | 姓名 | 学历 | 职称 | 专业技术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提供建筑及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 |||
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 | 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与专业对应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如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与专业对应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 | |||
市政专业监理员 | 提供与专业对应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符合上述要求资格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 |||
市政专业监理员 | 提供与专业对应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符合上述要求资格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 |||
…… |
注:表格可扩展。
注:中选人必须在办理中选通知书前,按上表要求组建项目班子,并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上表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或电子证书(从政务网上获取的,需印有二维码及发证机构电子签章,并加盖公章)由招标人核验;
(2)社保书面资料:由社保机构盖章确认的投标人为该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开标会前最近一个月及以上连续缴纳社保的书面材料(书面资料出具时间必须为办理中标通知书前的30日内,由社保机构提供的格式或政务网获取印有社保机构电子签章的社会保险参保书面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样有效),已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但年龄超过65周岁的不予认可。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时的人员一致,上表人员不得重复兼职;
(4)上表人员均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注册入库。
填报单位:(盖章)年月日
附件二:
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发包人)与监理单位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以下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的合同文件,履行合同条款。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之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发包人的义务
(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处报销任何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承包人的义务
(一)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二)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并扣除全部廉政履约保证金;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理。
第五条、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本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三:
安全监理责任合同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在服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人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安全监理责任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支持乙方按条例要求对规定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理。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督促承包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督促承包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3.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
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同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承包人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发包人。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乙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7.乙方应督促承包人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肆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发包人:(盖章)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2023年度江山市园林管理处建设工程监理
公选文件
公选人:江山市园林管理处(盖章)
公选代理机构: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编制时间:2023年2月14日
目录
第一章公选公告
第二章响应人须知表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图纸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公选公告
2023年度江山市园林管理处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项目名称)经/同意建设,投资项目统
一代码为/,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约/,建设地址位于江山市区域范围,计划于2023年建成。
项目业主为江山市园林管理处,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公选人为江山市园林管理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该
项目的监理单位进行公选。
一、本次公选内容
江山市园林处在2023年度内实施的城区绿化、园林设施养护维修、节点改造提升等工程
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单个项目监理费用在25万元以下,总合同价款不超出40万元。本次公
选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中“附表二工程
建设监理收费标准”)的计算规则(专业调整系数0.8;复杂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
下浮区间:25%(含)~30%(含)。
二、响应资格条件、要求
(一)响应人:
江山市小额电子化交易平台公选主体库(B库)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监理资质。
(二)拟派项目总监:
具有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少于3
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三)拟派监理班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根据本项目特点,公选人提出以下监理班子人员要求,响应人根据要求配置监理人员。
序号 | 岗位 | 上岗证书要求 | 数量 | 服务阶段或服务期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1 | 自监理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监理范围内的工作服务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收集完、保修期满为止。 |
2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自监理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监理范围内的工作服务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收集完、保修期满为止。 |
3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员 | 1 | 自监理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监理范围内的工作服务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收集完、保修期满为止。 |
注:(1)专业监理工程师指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专业监理员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浙江 | 注:(1)专业监理工程师指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专业监理员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浙江 | 注:(1)专业监理工程师指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专业监理员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浙江 | 注:(1)专业监理工程师指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专业监理员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浙江 | 注:(1)专业监理工程师指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专业监理员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浙江 |
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下同。
(2)上述监理班子人员须为公选入库已登记人员。
三、公选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公选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公选文件0
元/份。
3.2公选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公选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
3.3潜在响应人登录广易招电子招投标平台江山模块,获取公选文件。系统业务咨询请
联系: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服务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6605707796,服务QQ群:
927317332。
3.4本项目公选文件在广易招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网址:
https://www.hlyzztb.com/)。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2月24日10时00分00
秒(北京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系统上传。
4.2逾期未上传或上传文件破损错误或格式不符的响应文件,公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选公告在广易招电子招投标平台江山模块(网址:https://www.hlyzztb.com/)
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公选人:江山市园林管理处代理机构名称: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陆先生,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0-4578219,联系电话:0570-4899906
地址:江山市江东大道29号地址:江山市城中路8号
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0日
第二章响应人须知表
条款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代理机构 | 名称: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江山市城中路8号联系人:周女士电话(传真):0570-4899906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江山市园林管理处建设工程监理 | |
建设地点 | 江山市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统筹安排 | |
(一)项目概况 | 公选人 | 名称:江山市园林管理处地址:江山市江东大道29号联系人:陆先生电话(传真):0570-4578219 |
公选范围 | 江山市园林处在2023年度内实施的城区绿化、园林设施养护维修、节点改造提升等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单个项目监理费用在25万元以下,总合同价款不超出40万元。本次公选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中“附表二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的计算规则(专业调整系数0.8;复杂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下浮区间:25%(含)~30%(含)。 | |
监理服务期限 | 自监理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监理范围内的工作服务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收集完、保修期满为止。 |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规定。 | |
监理费用 | 费用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中“附表二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的计算规则(专业调整系数0.8;复杂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2.下浮率区间为:25%(含)~30%(含)。 | |
拟任项目总监和监理人员要求 | 按照公选公告第二条第(二、三)项要求。 | |
(二)实质性响应资格要求 | 响应人资质 | 江山市小额电子化交易平台公选主体库(B库)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
(二)实质性响应资格要求 | 信誉要求 |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监至公选截止日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二)实质性响应资格要求 | 特别说明 |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响应预备会。 |
(三)公选 | 响应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响应人若对公选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1日,以书面形式向公选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或传真至公选人。 |
文件质疑与澄清 | 公选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无论是公选人根据需要主动对公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响应人的要求对公选文件做出澄清,公选人都将于响应截止时间前3日予以澄清。如果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则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公选文件澄清在本公选公告发布网上公布,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视为已获取。 |
文件质疑与澄清 | 响应截止时间 | 2023年2月24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
文件质疑与澄清 | 响应人确认收到公选文件修改的时间 | 响应截止时间3日前,相应修改文件在本公选公告发布网上公布。公布后视为响应人已获取,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须自行上网查看。 |
(四)响应有效期 | 响应有效期 | 从响应截止之日算起60日 |
(五)响应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组成 | (1)封面;(2)目录;(3)响应函;(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书;(6)响应人基本情况表;(7)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监理班子人员配备表及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必须是公选入库已登记人员);(8)响应人信用承诺书;□(9)公选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五)响应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编制 | 响应人按公选文件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由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提供的响应工具(投标工具V1.2.2)生成响应文件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公选文件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必须按所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
(五)响应文件要求 | 签字和盖章要求 | 按照公选文件要求完成CA电子签章 |
(五)响应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广易招电子交易平台。 |
公选时间 | 同响应截止时间 | |
(六)公选 | 公选注意事项 |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公选采用在线直播公选大厅实时展播。2、公选人邀请所有响应关系人准时观看实时展播,不观看或中途离场的,视同认可公选过程和公选结果。 |
(六)公选 | 公选会议 | 1、主持人宣布公选会议纪律;2、公布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名称;3、宣布公选人、(公证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主持人介绍本项目基本情况;5、评标办法随机下浮率法:①解密并赋号:公选人代表根据现场解密的倒序进行现场系统随机赋号;②确定中选下浮率:公选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项目下浮率区间范围内(每档间隔0.5个百分点)连续摇取三个不同下浮率值,其平 |
均值即为本项目中选下浮率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③摇取预中选候选人:由公选人在响应人随机编号中随机摇取一个号码,所对应的响应人即为预中选候选人;④确定中选候选人:由公选人对预中选候选人响应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对预中选候选人是否被各级人民法院列为未结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核查,核查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审查通过,即确定为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未通过的,公选人代表重新摇号并审查确定中选候选人。 | ||
评审小组的组成 | 不组建评审小组。 | |
(七)评审 | 评标办法 | 随机下浮率法 |
(七)评审 | 中选候选人公示 | 中选候选人确定后,公选人将在本公选公告发布网站对中选候选人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除常规子项外,还包括拟派项目总监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况。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现金、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3种方式缴纳;2、履约担保的金额:响应人提交的履约担保金额为陆仟元;3、缴纳方式:①如采用现金等方式缴纳的,由中选人缴纳至公选人指定账户;②如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方式缴纳的,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有效期限不宜少于中选项目合同期限的1.2倍,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 | |
(八)其他内容 | 合同签订 | 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前,凭履约保证金的缴纳证明,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公选文件和响应文件与公选人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公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给公选人造成损失的,中选人还应当予以赔偿,并接受相关部门处理。 |
(八)其他内容 | 不良行为记录 | 在响应截止时间,无下列不良行为记录:(1)在建设市场活动中被江山市、衢州市级、浙江省级、国家级行政部门或招响应监管部门相关网站进行不良行为公示并处于公示期间的(未明确公示期限的按6个月计);(2)在建设市场活动中被江山市、衢州市级、浙江省级、国家级行政部门或招响应监管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暂停响应资格期间的、或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间的、或被清退出本区域建设市场的。 |
(八)其他内容 | 重新公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选人将重新公选:(1)响应截止时间,响应人少于3个的;(2)经审查后否决所有响应人的。 |
(八)其他内容 | 不再公选 | 重新公选后响应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公选。 |
(八)其他内容 | 交易服务费 | / |
(九)否决投标的情形 | 否决响应 | 预中选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选人审查确认,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响应文件组成不全的;2.响应文件未按公选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3.响应人所提供的证书不在有效期之内;4.响应人提供的监理班子人员未列入公选入库监理人员名单的;5.响应文件未按公选文件要求电子签章的;6.响应文件对公选文件或答疑提出的要求未响应的;7.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制作或生成的;8.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人办理响应事宜或不同响应人与同一响应人联合响应的;9.响应文件资料弄虚作假的;10.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11.响应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总监因涉嫌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安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期间的;12.其他未实质性响应公选文件的情形;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从本公告附件(2)中下载)
第四章图纸
(从本公告附件(3)中下载)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从本公告附件(4)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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