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fzgc2023-001
预算金额199.6万元
招标联系人叶鹏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汤孟娟0512-5898783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7
公告正文
南丰镇2023年度零星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FZGC2023-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南丰镇
一、招标条件
南丰镇2023年度零星绿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199.6075万元,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丰镇2023年度零星绿化工程:约19000㎡绿化用地平整;约2380株甲供黄山栾树、香樟、广玉兰、榉树、香橼、女贞等乔木移植;约850株桂花、樱花、垂丝海棠等灌木移植;约3176株水杉、榉树、金桂、晚樱、垂丝海棠、红花紫薇、鸡爪槭、金边黄杨球、红叶石楠球、红花继木球等乔灌木和球类的栽植;约22000㎡红叶石楠、红花继木、金边黄杨、金森女贞、麦冬、矮生百慕大等色块草坪的栽植;养护期2年。500m³的外进种植土方的回填。500m成品绿色镀锌钢管栏杆(H=1000mm左右)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工期:按照甲方要求的施工期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丰镇2023年度零星绿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执行:
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②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2)业绩要求:近4年(2019年03月01日至今)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必须是投标企业的类似业绩,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2022年8月—2023年1月),如社保为代收代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投标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2.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含2022年8月—2023年1月)。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06日8时30分到2023年03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14时00分
递交的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的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7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泗兴路与育才路交界处)
七、其他
1.请申请人于2023年03月06日8时30分到2023年03月10日17时00分期间到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书(含传真号、邮箱、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如是委托人办理,则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出示本人身份证,并附有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的近六个月(2022年8月—2023年1月)有效社保证明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按序排好(仅用夹子无需订)并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方法一或方法二),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评标标准及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
联系人:叶鹏程
电话:0512-5890780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5号交运时代广场5楼
联系人:汤孟娟
电话:0512-58987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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