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欧旭新能源60K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公司阜宁县欧旭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190515139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欣亭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工1995249776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欧旭新能源60K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欧旭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郭墅镇境内;
2.2工程规模:欧旭新能源屋顶光伏项目,新建约6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单晶硅及所有变配电设备、全站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和光缆及所有材料采购,光伏电站相关的所有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由组件支架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工程起点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电网系统(站内调度通信、系统保护监控等包括在工程施工范围内),带电正常运行72小时为终点;五年运维服务,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可能存在的原房屋加固、防水、防护栏、爬梯工程、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交档案)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4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含)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或三级(含)以上输变电专业承包施工企业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五级(含)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承装、承修、承试类均为五级(含)以上;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二级(含)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二级(含)以上电力工程专业资质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9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含其分公司)至少包括 2024年4月-2024年6月连续3个月下列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和被授权人在该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无欠费,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注:投标人如是 2024年4月以后成立的新公司(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仅需提供包括项目负责人和被授权人在该单位成立后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无欠费,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8月13日8:30至2024年8月17日17:00;
4.2、本项目仅接受微信报名,联系电话:19952497763(微信同号);报名费200元,售后不退。
4.3 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15:00
4.4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19日15:00,阜宁县郭墅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 招标最高控制价 :25万元
七.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付合同总价款的7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价的90%;同时解交1万元质保金到村级账户,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五年,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按工程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欧旭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欣亭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郭墅镇 地 址: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9楼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19051513999 电 话:19952497763
2024年8月13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欧旭新能源60K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欧旭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郭墅镇境内;
2.2工程规模:欧旭新能源屋顶光伏项目,新建约6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单晶硅及所有变配电设备、全站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和光缆及所有材料采购,光伏电站相关的所有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由组件支架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工程起点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电网系统(站内调度通信、系统保护监控等包括在工程施工范围内),带电正常运行72小时为终点;五年运维服务,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可能存在的原房屋加固、防水、防护栏、爬梯工程、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交档案)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4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001 | 欧旭新能源60K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 欧旭新能源屋顶光伏项目,新建约6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单晶硅及所有变配电设备、全站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和光缆及所有材料采购,光伏电站相关的所有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由组件支架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工程起点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电网系统(站内调度通信、系统保护监控等包括在工程施工范围内),带电正常运行72小时为终点;五年运维服务,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可能存在的原房屋加固、防水、防护栏、爬梯工程、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交档案)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15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含)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或三级(含)以上输变电专业承包施工企业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五级(含)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承装、承修、承试类均为五级(含)以上;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二级(含)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二级(含)以上电力工程专业资质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9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含其分公司)至少包括 2024年4月-2024年6月连续3个月下列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和被授权人在该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无欠费,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注:投标人如是 2024年4月以后成立的新公司(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仅需提供包括项目负责人和被授权人在该单位成立后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无欠费,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8月13日8:30至2024年8月17日17:00;
4.2、本项目仅接受微信报名,联系电话:19952497763(微信同号);报名费200元,售后不退。
4.3 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15:00
4.4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19日15:00,阜宁县郭墅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 招标最高控制价 :25万元
七.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付合同总价款的7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价的90%;同时解交1万元质保金到村级账户,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五年,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按工程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欧旭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欣亭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郭墅镇 地 址: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9楼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19051513999 电 话:19952497763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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