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寨里混凝土搅拌站商品混凝土第三方泵送服务商库项目招标公告
雄安新区寨里混凝土搅拌站商品混凝土第三方泵送服务商库比选公告
雄安新区寨里混凝土搅拌站商品混凝土第三方泵送服务商库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雄安新区寨里混凝土搅拌站商品混凝土第三方泵送服务商库项目
1.2 采购人: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安新县三台镇派出所西侧200米。项目建设6条240型混凝土生产线(具备预拌砂浆生产能力),设计产能240万m³/年。项目总投资约2.21亿元。为满足混凝土泵送需求,现选择10家泵送服务商入库。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 10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商品混凝土泵送保供服务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 项目地点:河北省安新县三台镇派出所西侧200米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参股或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或管理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承担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最终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1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供应商应具有的专项资格、业绩、信誉和其他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提供2018、2019、2020年度或成立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若新成立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近三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4)其他要求:车辆驾驶及操作人员应品行端正、遵守公序良俗,无重大违法记录。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03日18:00至2021年11月08日18:00。
4.2获取地点、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凡有意响应人,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盖章后的扫描件及WORD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内容须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响应人单位名称、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电子邮箱、日期)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kangbao@cntcitc.com.cn),邮件标题注明“响应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免费获取比选文件。
4.3采购代理收到邮件后即发送比选文件至授权委托书中预留邮箱。如超过文件获取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负责。若发送邮件的当天(北京时间18时00分)内未收到比选文件电子版,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主动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9时30分。
5.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①现场递交:递交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1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雄安办事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安路如家酒店正门西侧50米);
现场递交时应提供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响应文件内的,响应人另单独手持一份,格式自拟)、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填写完整的《递交响应文件登记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递交响应文件登记表”);
②邮寄递交:邮寄地址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雄安办事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安路如家酒店正门西侧50米),联系人:亢宝,联系电话:19933380594。
特别说明: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应确保快递员于5.1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邮寄地址,否则视为未递交,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邮寄文件的送达时间仅以采购代理机构的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快递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其余时间不承诺可正常签收快递。因未在上述时间段内送达快递而导致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快递过程中申请人应对申请文件做好防护,由此造成文件损坏、密封破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3逾期(时)递交的、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含因快递过程中造成密封损坏而不满足密封要求的)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注:供应商现场递交文件的,需做好疫情防控并遵循新区疫情防控要求,按规定送达指定地点。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144.7.127.63:9090/cms/index.htm)上发布。
7. 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安新县三台镇派出所西侧200米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19527104440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F9F
联 系 人:亢宝、王雪纯
电 话:19933380594、19933380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