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新华200MW风电项目招标公告
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新华200MW风电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新华200MW风电项目已由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业主为齐齐哈尔顺灏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总投资为 17.1 亿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新华200MW风电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西城镇、西联乡、西河镇境内
2.3建设规模: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00MW,安装32台单机容量为6250kW的风电机组。结合风电场规划,以及就近上网、节约投资的原则,本工程拟新建220kV升压站1座,通过220kV电压等级线路接入220kV克山变后送出,最终接入系统方案将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2.4计划工期:暂定2024年11月1日开工,具体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项目竣工日期:暂定工期为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新华200MW风电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供货、建安施工由承包商承担、满足风电场的所有设计、设备采购及建设,包括(进场及场内道路、大件运输及通行手续办理、水源、施工电源、通讯、绿化、水土保持工程、环保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卫生、建安施工、建筑垃圾外运、培训交流、设备监造、技术和售后服务、220KV送出工程(含输电线路、铁塔),涉网设备安全检查、并网调试、专项和竣工验收、并网验收、消防验收、风电机组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240小时整套试运行、达标投产等工作。
(1)具体包含以下工作内容:风电场的勘察设计工作、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土建工程(包括风机及箱变基础、升压站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等)、安装工程(包括场内35kV集电线路、升压站、风机及其附属设备等安装及调试)、集中储能电站的设计、设备采购和建设、质量检测,水保、环保方案设计、实施及验收,工程保险、系统调试、试运行、工程消缺、沉降及位移观测(含风机基础、构筑物、护坡)、培训、预验收及质保期结束后的最终验收等、其他设备24个月的质保期及遵守由建安工程相关规范规程对质保期的规定、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项目建设全过程竣工验收及工程资料移交。
(2)本工程总承包范围,甲乙方责任界面划分详见合同附件一[总承包工作范围]规定。
本工程全部勘测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集中储能电站的设计、设备采购和建设、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施工准备期费用暂定由承包商承担,包括。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勘(包括主要设备和建筑基础)、微观选址、初步及施工图设计(含业主初步设计审查及通过施工图审查并取得合格证),规划设计方案、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勘、设计、计算书、竣工图编制;安全、职业卫生、消防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设计;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
(2)本工程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内外道路,风机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土建风机平台、各类设备基础,防洪涝设施,接地,线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沉降及位移观测(含风机基础、构筑物、护坡)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3)本工程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设备、储能设备、风电机组整机、塔筒、箱变、集电线路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及备品备件等;
(4)施工供电工程(架设10kV电源),施工期及运行期供水工程(打井或抽水,水量和水质须满足运行期生产生活用水要求)。
(5)负责完成项目质监、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人防和消防的设计、施工、监测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6)提供建设过程完整档案资料(详见附件清单)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承试二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 2 项 100MW(及以上)风电 EPC 总承包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近一年内连续 12 个月的养老保险等完整的证明材料;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至少 1 项 100MW(及以上)风电 EPC 总承包业绩,须附清晰可辨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中不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财务要求:提供 2020-2022 年度或 2021-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3.8 信誉要求:
(1)近 3 年(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1 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截图(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上述情况的截图);
( 2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3)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由拟派项目经理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8日,每天8:30~17:00(北京时间)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407室]携带以下材料申请参与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如是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申请时须提交资格条件所要求的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资料原件核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2024年10月21日9:30(北京时间)在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416开标室(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逾期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6.开标
6.1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需到达开标现场。
6.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9:30(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416开标室(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6.4开标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其他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齐齐哈尔顺灏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克山县西城镇、西联乡、西河镇境内大兴社区 3 号楼东侧平房
联系人:付保刚
电 话:138428699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联系人:石喆
电 话:13517032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