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油溪厂细格栅更新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1
公告正文
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油溪厂细格栅更新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油溪厂细格栅更新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完成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油溪厂细格栅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2.2地点: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
2.3工期:25日历天。
2.4服务要求:细格栅机为不锈钢框架,高3.5m,栅距5mm,格栅宽度70cm,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适用要求: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个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类似10万元及以上污水厂设备相关采购或安装及伴随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原件备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其产品存在的缺陷和出现的故障提供相关的更换或维修服务,接到比选人相关维修维护服务通知后,投标人的相关服务人员应于2h内赶到现场并负责维护维修或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品(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并能够承担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伴随服务。(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及以上(必须包含2022年11月、12月及2023年1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6、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 2023年 2月17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上传电子档与纸质版正本文件不一致或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视为废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 2 月 21 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几江办事处顺江村二组(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2 月 21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办事处顺江村二组
联 系 人:胡老师
电 话:023-4756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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