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能源车联网大数据应用企划(二次)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孙小迪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葛鹏飞0431-8186867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5
公告正文
新能源车联网大数据应用企划(二次)
新能源车联网大数据应用企划(二次)采购项目新能源车联网大数据应用企划(二次)包件资格预审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询比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标段名称:新能源车联网大数据应用企划(二次)
2.2项目概述:
n 业务需求交付物要求:
一、新能源客户标签模型
① 在与业务部门充分沟通后,交付不少于50个车联网数据形成的客户标签
② 所有标签根据CDP平台要求完成系统对接,对接要求如下:
③ 在不新增标签或对现有标签逻辑进行更改的情况下,3年内不发生其它运维费用
④ 平台在三年内能够支撑(40万)台车辆数据计算无需扩容
⑤ 除业务要求更低的频率外,平台应支持T+1的标签产出时效
二、电池健康报告模型
① 根据VIN号能够查询单车的电池健康报告(车主查看、主机厂查看),两种报告的内容、样式设计、输出文件格式等需与业务充分沟后确定。
② VIN号维度电池健康度百分比导入CDP平台(客户标签平台),导入规范如下:
③ 项目交付前根据业务要求做实际充放电实验,比较模型计算的电池健康度与实际充放电实验结果的差异。以实际充放电测得结果作为近似真值,则模型与测得结果之间的差异定义为算法模型误差。原则上参与测试的车辆数不小于20,算法模型误差在3%以内的车辆占比≥90%时方可验收。
④ 在不新增报告项目或对报告中现有逻辑进行更改的情况下,3年内不发生其它运维费用。
⑤ 平台在三年内能够支撑(40万)台车辆数据计算无需扩容
n 验收及支付条款
1、乙方完成全部业务开发后,应以详细的书面文件方式向甲方提交《业务开发完成报告书》及相关技术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全部业务开发成果后2个工作日内,应与乙方共同对业务开发成果进行验收,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由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的验收合格通知书。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具体约束内容依照正式合同条款。
2、 验收合格通知书的交付代表甲方验收完成。但验收合格通知书的交付并不代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由隐蔽瑕疵成果的认可。如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成果有隐蔽瑕疵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或侵权等责任。
3、 验收合格后,如因业务开发成果存在验收时未发现的潜在的缺陷或技术问颗致使甲方无法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应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无偿解决。
4、 项目全部开发完成,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95%的款项;甲方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尾款。
5、承诺项:
①具备系统运行保障能力(7*24小时监控、开发问题应对等)
②接受因为业务、环境、需求等变化在预算内进行调整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财务、业绩、人员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申请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成立时间2年以上,至少具备以下ISO认证9001管理体系认证;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其中一种。
申请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资质:
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申请人自身证书,申请人的体系认证信息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申请人资质的,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人员要求:总人数大于50人,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其中固定员工人数20人及以上,必须为本公司社保(即缴费单位为申请人或申请人分公司)且必须在职6个月以上,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上述人员的(至少包含2023年9月至解密当日任意6个月的社保证明)的社保缴费证明(申请人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申请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申请人应登陆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同样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外籍、港澳台人员(需提供外籍、港澳台人员身份证明) 可以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代替社保证明。
需提供有关财务、人员规模、业绩经验等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及评分规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分公司资格预审申请。
3.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被列入到一汽集团公司“黑名单”中及一汽丰田“禁止限定类供应商清单”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允许参加投标,已参加的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至少入围3家,不超过5家,按百分制计算,得分须在70分以上(含70分)合格,合格数量≥5时,按照评分顺序选定5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4年05月29日09:00至2024年06月03日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5.2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5.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5日09:00。温馨提醒,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响应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申请信息。
注:本次采取双开双评的模式,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分开解密,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可以解密响应文件,如通过预审不足3家则项目流标,不再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资格预审文件解密时间为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以平台后续发布通知为准。
6.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 联系方式
8.1 申请单位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申请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8.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递交等
8.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8.4 财务专员
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8.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3F/4F
联系人:孙小迪
8.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采购项目负责人:葛鹏飞、汪楠
座机:0431-81868674、0431-81868611
手机:17790040722、18626613139
邮箱:gepengfei@faw.com.cn、wangnan43@faw.com.cn
8.7 项目投诉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投诉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款
8.8 纪委举报受理渠道
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tftm_jw@tftm.com.cn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FTMS_jc@ftmc.cn
9. 申请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资格预审或采购活动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申请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等资格预审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申请人, 无论申请人下载与否,均视同申请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1. 申请人异地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知
11.1申请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1.2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申请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CA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环节的解密操作;
11.3若在规定的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内,由于申请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新能源车联网大数据应用企划(二次)采购项目新能源车联网大数据应用企划(二次)包件资格预审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询比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标段名称:新能源车联网大数据应用企划(二次)
2.2项目概述:
n 业务需求交付物要求:
一、新能源客户标签模型
① 在与业务部门充分沟通后,交付不少于50个车联网数据形成的客户标签
② 所有标签根据CDP平台要求完成系统对接,对接要求如下:
③ 在不新增标签或对现有标签逻辑进行更改的情况下,3年内不发生其它运维费用
④ 平台在三年内能够支撑(40万)台车辆数据计算无需扩容
⑤ 除业务要求更低的频率外,平台应支持T+1的标签产出时效
二、电池健康报告模型
① 根据VIN号能够查询单车的电池健康报告(车主查看、主机厂查看),两种报告的内容、样式设计、输出文件格式等需与业务充分沟后确定。
② VIN号维度电池健康度百分比导入CDP平台(客户标签平台),导入规范如下:
③ 项目交付前根据业务要求做实际充放电实验,比较模型计算的电池健康度与实际充放电实验结果的差异。以实际充放电测得结果作为近似真值,则模型与测得结果之间的差异定义为算法模型误差。原则上参与测试的车辆数不小于20,算法模型误差在3%以内的车辆占比≥90%时方可验收。
④ 在不新增报告项目或对报告中现有逻辑进行更改的情况下,3年内不发生其它运维费用。
⑤ 平台在三年内能够支撑(40万)台车辆数据计算无需扩容
n 验收及支付条款
1、乙方完成全部业务开发后,应以详细的书面文件方式向甲方提交《业务开发完成报告书》及相关技术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全部业务开发成果后2个工作日内,应与乙方共同对业务开发成果进行验收,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由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的验收合格通知书。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具体约束内容依照正式合同条款。
2、 验收合格通知书的交付代表甲方验收完成。但验收合格通知书的交付并不代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由隐蔽瑕疵成果的认可。如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成果有隐蔽瑕疵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或侵权等责任。
3、 验收合格后,如因业务开发成果存在验收时未发现的潜在的缺陷或技术问颗致使甲方无法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应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无偿解决。
4、 项目全部开发完成,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95%的款项;甲方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尾款。
5、承诺项:
①具备系统运行保障能力(7*24小时监控、开发问题应对等)
②接受因为业务、环境、需求等变化在预算内进行调整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财务、业绩、人员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申请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成立时间2年以上,至少具备以下ISO认证9001管理体系认证;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其中一种。
申请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资质:
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申请人自身证书,申请人的体系认证信息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申请人资质的,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人员要求:总人数大于50人,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其中固定员工人数20人及以上,必须为本公司社保(即缴费单位为申请人或申请人分公司)且必须在职6个月以上,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上述人员的(至少包含2023年9月至解密当日任意6个月的社保证明)的社保缴费证明(申请人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申请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申请人应登陆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同样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外籍、港澳台人员(需提供外籍、港澳台人员身份证明) 可以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代替社保证明。
需提供有关财务、人员规模、业绩经验等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及评分规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分公司资格预审申请。
3.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被列入到一汽集团公司“黑名单”中及一汽丰田“禁止限定类供应商清单”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允许参加投标,已参加的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至少入围3家,不超过5家,按百分制计算,得分须在70分以上(含70分)合格,合格数量≥5时,按照评分顺序选定5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4年05月29日09:00至2024年06月03日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5.2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5.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5日09:00。温馨提醒,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响应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申请信息。
注:本次采取双开双评的模式,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分开解密,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可以解密响应文件,如通过预审不足3家则项目流标,不再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资格预审文件解密时间为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以平台后续发布通知为准。
6.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 联系方式
8.1 申请单位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申请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8.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递交等
8.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8.4 财务专员
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8.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3F/4F
联系人:孙小迪
8.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采购项目负责人:葛鹏飞、汪楠
座机:0431-81868674、0431-81868611
手机:17790040722、18626613139
邮箱:gepengfei@faw.com.cn、wangnan43@faw.com.cn
8.7 项目投诉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投诉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款
8.8 纪委举报受理渠道
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tftm_jw@tftm.com.cn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FTMS_jc@ftmc.cn
9. 申请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资格预审或采购活动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申请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等资格预审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申请人, 无论申请人下载与否,均视同申请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1. 申请人异地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知
11.1申请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1.2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申请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CA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环节的解密操作;
11.3若在规定的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内,由于申请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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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XB20240539/01 | 新能源车联网大数据应用企划(二次) | 服务 | 2024-05-29 09:00 | 2024-06-03 09:00 | 2024-06-05 09:00 | 【我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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